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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进:再接再厉知难而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召开这次经验交流会议。通过交流和讨论,大家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点、难点问题有了更深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信心和决心。与会代表一致反映,这将会议开得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下面,我根据会议交流和讨论的情况,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估价成绩,认真总结经验,正视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召开各种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开展了大量的调研、测算等基础性工作,积极组织制定改革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部里今年初确立了“内抓配套,外抓推动”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针,并将医疗保险和“两个确保”、征缴扩面一起作为部里的三项重点工作。下半年又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督促实施方案出台,指导重点联系城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来,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国各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和推动力度,左己部长和其他几位部领导,都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多次深入各地调研指导。
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绝大部分省份完成总体规划。到目前,除吉林、浙江、西藏、青海的总体规划正在报批外,其他24个省份的总体规划已经出台。3个按要求可不搞总体规划的直辖市中,北京市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原则通过,天津市已拿出实施方案初稿。二是各统筹地区加快了制定实施方案的工作步伐。目前,在全国346个地级以上统筹地区(不含京、津、沪3个直辖市)中,27个统筹地区已出台实施方案并正式运行,约占8%;50个统筹地区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审批,正在准备组织实施,占15%;69个统筹地区实施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占20%;163个统筹地区已拿出实施方案正待上报,占47%;37个统筹地区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占10%。三是各级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正在逐步理顺。目前,已有21个省份基本理顺了省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占全部省份的67.8%;已经完成职能划转的地市有206个,占全部地市的60.1%。四是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6月底前按计划出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配套文件,以及铁路系统职工异地集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五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普遍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增加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面提高了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部里举办了4期培训班;大部分省份举办了2~3期培训班,每个省参加培训的人员约300人。
今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难度又很大,地方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刚刚开始理顺,机构不健全,许多同志接触这项工作时间不长,因此,目前的进展确实来之不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特别是一些地区在开展这项工作中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值得很好地总结和推广。归纳起来,工作开展较好、进展较快的地区主要有五条经验:
第一,认识到位,领导重视。从大家汇报和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各地党政领导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都是重视的。搞得好的省市,往往都是党政主要领导认识透彻,政策把握准确,工作抓得紧。许多省市一把手不单单是简单过问一下,而是亲自抓,亲自协凋,敢于决策拍板。合肥、青岛、株洲、孝感等一些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义的认识和政策理解非常深刻,并亲自主持研究实施方案。从各地前段工作情况看,只要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了,亲自抓了,工作开展得就比较扎实,进展也快。领导同志能否重视这项工作,与劳动保障部门同志自己认识是否到位、政策是否吃透,思路是否清楚有很大关系。
第二,机构健全,人员精干。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实践情况看,凡是医疗保险机构统一、体制理顺、人员到位的地方,工作开展就比较好,改革进展就相对较快;反之,凡是体制尚未理顺、人手少的地方,开展工作的难度就很大,进展不理想。像广东、湖南、黑龙江、福建、陕西、四川等一些工作进展比较快的省份都是由于比较快地理顺了省级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配备了精干工作人员。这些地方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从接手这项工作以来,下功夫钻研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到各市县进行调研,及时向政府有关领导汇报情况,积极与各有关门部协调,不少同志连节假日都不休息,做了大量的工作。从事医疗保险业务的干部,都是来自劳动、卫生、体改等部门的优秀人才,业务素质高,工作进取意识强。可以说,理顺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机构,不拘泥于本单位、本部门广纳贤才,是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三,吃透精神,结合实际。能否准确把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是推进这项改革的关系。很多省市在这方面做到了既坚决贯彻《决定》精神,又真正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制定改革方案,积极探索建立新制度的具体实现途径,因地制宜地解决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如威海、盐城、孝感等原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针对原试点办法存在的问题,坚决按《决定》的精神划分统账支付范围,先从理顺机制入手实现制度并轨;在筹资比例上则考虑政策的连续性,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调整的实际效果是明显的,实现了当期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也保证了新旧制度的平衡过渡,各方面反映较好。再比如在统筹层次问题上,很多地方坚持“宜市则市、宜县则县”,但在市本级范围内坚持实行一个统筹单位。
第四,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医疗保险是一项新事、难事、敏感事,没有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很难搞成功。一些进展较快、工作扎实的省市,在这方面都做得比较好。如四川、湖北等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理解支持。同时,多数省份劳动保障部门认真抓了广大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除积极组织参加部里的培训外,还对市县劳动保障系统内的干部进行培训。河北等地还组织了市县领导干部和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许多省市组织专门人员到一些原试点城市学习了解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运行管理中好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南昌、成都两市还就本市的实施方案邀请有关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劳动保障部门同志进行论证,并就省会城市如何积极稳妥地制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推进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讨。这些做法都为制定好本地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政策,以及组织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五,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基础工作。北京、广东、福建、安徽、黑龙江、新疆等地,在坚持总体规划、全面推进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基础工作。如北京市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时,抓住了企业职工参保、中央单位属地管理、医疗照顾人员待遇等重点问题进行专门调研,提出解决办法。一些省市在研究实施方案阶段,就着手研究制定各项配套措施,在政策制定基本成熟时又立即开始组织实施的准备工作。还有一些省市在研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入手,研究提出了解决超封顶线费用、离休干部等有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补充医疗保险等办法及具体的管理措施。这些工作一环扣一环,基本上做到了合理安排、三位一体、交叉进行、整体推进。在制定或调整方案时,一些地方反复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人大、政协、工会、企业、医疗机构的意见和老干部的意见,形成推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强大合力和良好和社会舆论环境。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总体进展与国务院的要求还有差距,各地改革进度很不平衡。有少数省份至今未出台总体规划,制约和影响了本省各统筹地区工作的开展。全国相当一部分统筹地区和实施方案还仅仅停留在讨论阶段,有的虽已出台了实施方案,但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办法的制定还没有跟上,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一些必要的基础工作也还没有着手进行。一些地区工作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因素,但主要还是这些地区同志的认识和工作没有到位。有的同志只强调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特殊性,对改革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国务院决定已经明确的原则性、政策性问题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对执行中央决定不够坚决,对当地的情况也没有作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有的同志工作上缺乏积极主动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向领导请示、汇报不够,争取不到党政领导的强有力支持;与其他部门协调不够,没有统筹考虑方案、配套与实施三位一体的工作安排,整体推进力度不够。今年上半年各省主要集中精力制定总体规划,直到第三季度多数统筹地区才开始着手制定实施方案,但也没有统筹考虑整个改革工作。一些省份至今没有理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职能未划转,只是成立临时机构,抽调临时人员,人心不稳,责任心不强。有些省份采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方式,但也不能很好发挥作用,名义上有几个主要领导管,但到决策时,谁也不作主,谁也难作主。有些统筹地区实施方案报到省里几个月,因为责任不清,迟迟不能批复。此外,上下、左右工作信息沟涌不畅,部里难以及时掌握全面情况,有些地区反映得不到及时指导,一些好的经验得不到及时交流。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政策,切实研究解决当前制度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一)按照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快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步伐。四中全会的决定多处涉及到劳动保障工作,其中有两项特别突出和紧迫的任务,就是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和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建立互助共济的社会保险制度,保护职工基本权益;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实行社会化,剥离企业社会负担,提高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抓好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必须对原来分散在各单位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互助共济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逐步统一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普遍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近两年又逐步建立完善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相比而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起步较晚,已经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国有企业改革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当前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紧迫而重要的任务。在工作中要注意解决以下三个思想认识问题:
一是建立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到底是保障还是降低职工基本医疗待遇。这个问题在试点时就有不同看法,一些同志担心改革后医疗待遇要下降。有这种担心的同志主要是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和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包括领导干部。从去年国务院发出《决定》以来接到大量的群众来信和我们到各地调研听到的反映看,广大职工是欢迎这项改革的,认为改革能够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他们也迫切希望尽快实施。一些同志提出改革会降低医疗待遇,只是把眼光盯在公费医疗的少部分人群,而没有看到缺医少药的广大职工。事实上现在很多地区劳保医疗已经名存实亡,公费医疗在许多市县也已经难以维持。我们搞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保险绝大多数职工的基本医疗。在此基础上,公务员可以享受医疗补助(包括对医疗照顾人员的照顾),此外还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因此,对原来待遇高的人群也不会降低医疗待遇。
二是建立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底是降低还是增加企业负担。这是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总体上并没有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同时还会大大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这里有一个转变观念的问题。事实上,任何一项改革都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调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也是如此。搞社会共济的直接结果就是有的单位贡献,有的单位受益,现在贡献的单位将来也会成为受益的单位。随着我国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这种观念已经被多数企业领导人所接受,多数企业也从改革中尝到了甜头,但还有部门企业领导人的观念没有转变过来,需要在加大改革力度的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三是建立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底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险是市场竞争的减压阀、稳定器、安全网,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这本来是大家的共识。但在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地区的同志思想又糊涂了,担心原来待遇高的单位和职工受影响,担心效益差的企业参保后缴不了费而使政府背包袱,担心将基本医疗保险的责任从企业拿到政府后而政府又兜不住。说到底,是想把矛盾捂在企业,怕担责任。事实上这个责任就是政府的责任,推也推不掉。近几年来由于企业拖欠职工医疗费已经潜伏了很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这个问题不解决,最终会影响社会的稳定。
上述这些认识问题不是空穴来风,这些模糊认识在相当一些地区的同志中存在,特别是一些省份劳动保障厅局的领导同志也存在这样那样的想法。不解决这些思想认识问题,会严重影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
(二)从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是能否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从目前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的情况看,存在筹资比例偏高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有的同志把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等同于整个医疗保障水平,以为要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替代原有的医疗消费水平,担心缴费率太低会使医疗消费水平下降很多;劳动保障部门害怕缴费率太低基金会兜不住;原来医疗消费水平较低的地区,将6%左右的全国控制水平理解为最低的待遇水平,盲目攀比。如何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水平?我想主要应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把握好的一个原则、一个尺度。这个原则就是用人单位缴费率切实根据医疗费用支出来合理确定。这个尺度就是6%左右的控制标准。高的要从严控制,低的要实事求是,是多少定多少。如果盲目攀比,企业缴不起钱,反而影响支付待遇的合理确定,最终会由于基金不到位导致收不抵支。
二是着眼于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分解现实医疗消费需要。任何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都不可能把职工全部医疗费用包下来,过高的医疗费用只能通过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解决。在测算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时,一开始就要树立基本医疗保险的有限责任观念,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来解决不同人群的医疗消费需求,不能把已经发生的所有医疗消费需求完全放在基本医疗保险中去解决。如果基本医疗保险要维持和保证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那就不叫什么基本医疗保险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建立不起来。
三是立足于长远,低水平起步,逐步调整。社会保障的支出刚性是众所周知的,水平上去了就很难降下来。对已经形成的医疗费用支出,不能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对过去发生的医疗费拖欠,也不能带到新制度来解决。对现有的医疗待遇和过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搞“第三个确保”。为了防止新制度建立后再发生拖欠,新制度建立之初就要把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确定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从国内外经验看,低水平起步,逐步调整较为主动。制度建立之初水平过高,即使勉强维持,但如果财政、企业负担过重,终会走公费、劳保医疗的老路。所以,确定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从长远出发,从低水平起步,今后随经济增长逐步调整。
(三)按照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化管理服务是社会保险的基本要求。过去养老保险搞行业统筹,个别地区搞差额拨付,所产生的矛盾和弊端至今还没有完全清除,其教训是深刻的。前些年搞大病医疗统筹,有的地方把个人账户放在企业代管,也没有实现完全的社会化管理。我去广西调研时,就有一些企业负责人提出,搞医疗保险企业欢迎,但不能政府管一块给企业留一块。根据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建立之初就要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逐步创造条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此,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覆盖范围要在制度上体现广覆盖的原则,把城镇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都要纳入进来。在工作上要着力解决企业参保问题,探索解决困难企业参保的有效措施。但考虑到基本医疗保险尚处于新创新阶段,基金承受能力底数不清,管理经验缺乏,监管调控措施不配套,因此在推进步骤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根据条件逐步纳入。不能光看企业有参保的积极性,还要看它有无缴费的能力。对乡镇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村户口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参保问题要特别慎重。基本医疗保险和所有社会保险一样,都要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不缴费就不能享受待遇。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妥善处理好省直单位属地管理问题。现在有些省份提出,对省直单位实行单独管理,主要现由是省和市的医疗待遇水平差距大,财政分级管理等。这种情况并不为省直单位所独有,在一同行业和企业都存在医疗消费水平差距大的问题,在中央企业与地方也都有财政管理体制的问题,这不应该成为不参加省会城市属地管理的理由。从实际情况看,北京市一直管理着中央单位的医疗,北京能办到的事,其他省会城市也应该办到。最近,广州、银川都明确要实行属地管理。所以,现在已经提出要实行省直单位管理的省市,请你们回去后再认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应该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不能因此而影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
三个研究探索个人账户社会化管理的形式。少数地方提出,由于目前管理水平和管理条件有限,而个人账户管理又很复杂,现阶段个人账户可以先放在企业管理。这种做法既不符合社会化管理的要求,也没有真正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在实际执行中还容易造成基金的流失,使个人账户成为空账。个人账户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部分,必须和统筹基金一样实行社会化管理。应当看到,实行统账分开运行后,个人账户集中管理的难度及工作量较“两江”模式大大减少了,因此,个人账户的账目和资金都应该建立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然,社会化管理的具体方式各地可以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进行探索。
(四)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待遇和有关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保证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需要积极探索多种途径解决“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用、效益好的企业职工较高医疗待遇、离休人员医疗资金保障和管理、少数参保人自付费用负担过重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会增加改革的难度,不利于政策衔接。我非常赞成会上有的城市代表讲的“封顶不封路”。为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消费需求,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费用,就需要建立功能不同、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第一层次是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作用是通过互助共济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权益,维持社会的稳定;第二层次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主要适应部分人群、满足更高层次医疗需求,体现差别;第三层次是社会医疗救助,主要对困难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各地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应同步考虑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既不能像有些地方那样零打碎敲,也不能期望各项配套改革政策都完善后再考虑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围绕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通盘考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和完善。
三、把握大局,再接再厉,稳扎稳打,以四中全会精神统揽和推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这对于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十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支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握大局,再接再厉,积极稳委地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下面,我就做好今年两个月和明年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坚定信心,勤奋工作,基本完成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任务。我强调两点:一要认清形势,负起责任。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非改不可,推进这项改革的责任历史地落到劳动保障部门,搞不好我们难辞其咎。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全力以赴,知难而进,乘势而上。二要树立必胜信心,打消顾虑担心,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现在一些劳动保障部门同志最大的担心是怕收不上钱,控制不了支出。有这种思想准备是对的,可以帮助我们在制定政策和配套措施上未雨绸缪,在管理上多下功夫,但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没有信心。从已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地区运行情况看,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制约机制,医疗费用支出是能得到有效控制的。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打消顾虑,放开手脚,大胆工作。
(二)理顺体制,落实机构,统一职能。理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是当前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条件,也是各地反映强烈的问题,部里做了大量的工作。去年中编办下发了《关于省级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1998]8号)解决了省里的问题;现在中编办《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理顺地方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函》(中编办函[1998]98号),对解决市(地)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问题明确了具体原则;当前地方机构改革正在进行,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说是水到渠成。现在的关键是我们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要多做工作,按照部里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就理顺地方医疗保险管理体制问题有关问题复函的通知》(劳社部函[1999]184号)精神,做好职能设计、机构配置、编制职数、经费预算等方面的方案,做到自己心中有数,有理有据,积极向政府汇报,主动与编制、财政部门沟通,尽快把机构建立起来。
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起点要高,一是医疗保障行政管理机构要统一,包括:医疗保障的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要统一归并,不能多头管理;医疗保障的人群包括离休干部要统一管理。如果这两个方面不能统一,在制度和政策上就不好衔接,容易产生部门扯皮和管理漏洞。二是要遵循政事分开的原则,行政管理与事业经办机构要分设,职能分工要明确,内设机构也要合理。三是经办机构建设要适应医疗保险的工作特点和社会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形成灵敏、高效的医疗保险管理运行机制。
(三)加快制定、审批、出台统筹地区的实施方案。要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现在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当前首先要明确省和统筹地区的责任,主要是明确“省控筹资水平、市保收支平衡”这两条,在工作中要采取抓两头、带中间。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进展较快的统筹地区,要力促组织实施。对进展慢的统筹地区,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督促力度,确保实施方案的出台。要抓好统筹地区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出台和实施这四个环节:在上报环节,该决定的事情要尽快定下来,不能久议不报;在审批环节,积极向省(区、市)里汇报工作,加快统筹地区方案的审批速度;在出台环节,方案审批后不能迟迟不出台,批而不发;在实施环节,方案出台后要尽快组织实施,否则负面影响很大。在切实缩短文件从审批、下发到组织实施的时间,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通过积极工作,我们要力争在年底前确保绝大部分统筹地区方案出台,争取大多数省份年度前有3~5个统筹地区组织实施。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否到位要看组织实施,成败与否也要看组织实施。所以一定要积极稳妥,调密部署。都做好组织实施,必须抓住三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前的准备工作,除了政策出台外,准备工作包括基础管理条件的准备、运行条件的准备和舆论准备。二是实施时的运行连接工作,从保险登记、缴费、基金入账、财务管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到医疗服务管理和费用审核结算等,要环环紧扣,不能脱节。如果衔接不好,可能引起单位、职工和医疗机构的埋怨,还可能造成基金管理失控。三是做好稳定推进工作,起步阶段可以先在某一群体实施,有些统筹地区提出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这样做是可以的,但前后间隔时间不能过长,时间长了会出问题。同时,为保证基金调剂能力,对有条件的单位要尽可能纳入进来,对暂无条件参保的,可以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纳入。
(五)继续重视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医疗保险队伍建设。医疗保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和各方面利益,需要始终加强宣传和部门间协调。没有群众和各部门的理解支持,会加大工作难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的意议和政策,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改革。同时要做好老同志的工作,特别是解决好离退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保障问题,有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改革和管理就有了深厚的社会基础。开展培训工作,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期任务。这方面各地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很不够,不能满足于办几个班、培训几批人。医疗保险事业非常复杂,为了适应这项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就要进行长期的、深入的、系统的培训。特别是在劳动保障系统内,要层层进行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懂政策、懂管理、会操作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组织管理水平。
(六)着力做好基础管理和运行系统建设。我反复强调“三分方案、七分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好坏,关键在管理。因此,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的全过程,都要十分重视基础管理和运行系统的建设。医疗保险管理运行系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系统,包括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征缴、建账、支付、监控等;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系统,包括服务范围(药品、诊疗、服务设施)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结算管理;三是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统计指标体系、信息标准化与信息系统建设、信息交换等。各地要总结其他保险项目发展的经验教训,在统计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方面必须尽可能规范、通畅,否则数据收集不上来,反馈不及时,就会对管理和决策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还要逐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专家咨询系统、社会监督系统、争议处理系统等。
(七)协调各方,配套联动,形成合力。要多向人大、政协汇报,多倾听企业、工会等有关方面的意见,争取他们的支持。要积极与财政、卫生、计划、组织、编制等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改革与管理工作的合力。要处理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关系,既要尊重医药卫生管理和客观规律,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也要向他们宣传政策,加强管理,严格按政策和协议办事。
(八)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新的事业,当前整个改革还处在起步阶段,具体的管理措施还需要完善,运行中还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避免少走弯路,一定要深入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例如,超“封顶线”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解决办法的规范和完善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诊问题,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和医疗管理问题,等等。
同志们,2000年是世纪交替之年,也是“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做好明年的社会保障工作,对促进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意义十分重大。根据四中全会精神,明年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部里目前正在调研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思路。初步考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在今年建制度(制定和出台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明年重点抓组织实施,健全管理机构,完善配套政策,指导重点城市,解决难点问题,夯实工作基础,交流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范围,确保稳健运行。各省份明年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如何搞,也要早为谋划,争取主动。今年只剩两个月了,完成今年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任务已经到了最后冲刺阶段。在这两个月中,一些省份正在进行机构改革,一些省份正在开展“三讲”教育活动,紧接着又是要迎接澳门回归、世纪之交和新春佳节。希望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志以“三讲”教育中焕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和务实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后两个月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任务,为明年全面组织实施打好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21世纪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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