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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的奇迹——一座城市与一个时代

一座城市与一个时代 ——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8周年 

深圳大学党委副书记、经济学院院长 陶一桃 

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伟大创举;是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的特区人民的伟大创举;是穷则思变的亿万中国人民的伟大创举。

经济特区是中国社会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而全方位启动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是彻底摆脱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从而迈上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是打破传统体制的僵化与意识形态的教条,从而自上而下地完成转型社会制度变迁的必由之路。

经济特区的新的使命是: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力求在包括基础性制度在内的制度环境建设上走在全国的前面,努力成为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先锋,把这场关乎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大业推向深入,进行到底。

如果说改革开放是以经济改革为先导的现代中国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那么创办经济特区则是这场伟大的社会变革中的一项伟大的创举。更确切地说,它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伟大创举,它是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的特区人民的伟大创举,它是穷则思变的亿万中国人民的伟大创举。它在打破“理想”对实践束缚的同时,为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寻找到了一条切实可行并充满希望的道路。

中国经济特区的理论基础与时代意义

在当代中国,恐怕还没有哪座城市能像深圳那样,以其自身的产生预示着一个时代的开始和另一个时代的结束;也没有哪座城市能像深圳那样,以其自身的发展体现、引领着整个国家的制度变迁的方向,并创造着一种崭新的富有绩效的社会发展模式;更没有哪座城市能像深圳那样,以其自身的不断变革书写着社会转型的奇迹,并在创造财富的同时创造着新的观念、精神和理念。

深圳不仅仅是一座年轻而充满创造力的城市,同时也是一座拥有不寻常的、令世人瞩目的成长历史的城市。正因为如此,深圳这座城市的成长历史也就不仅是一座城市的发展岁月,而是一个国家改革路径与模式的深刻探索轨迹,以及一个民族寻求富裕的奋斗历程。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深圳是一座虽然年轻但却拥有历史,虽然新兴但却仍然拥有积淀的城市。它以年轻的28年记载着中国改革开放的30年,而这30年不仅是对以往传统体制的反思与批判,更是对未来中国发展目标与方向的追寻;它以新兴的28个年轮为转型的中国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然而那些富有冲击力和挑战精神的思想与观念,摧毁的不仅仅是桎梏改革的精神枷锁,更是在传统体制下一直被视为绝对真理的那些“神圣”的东西。其实,岁月并不总是由时间书写的,30年在一个民族的发展历程中的确不过是一个短短的瞬间,而一个只有28个365天的城市也的确不无有些稚嫩并缺乏历史。然而,当我们把一座城市的成长历程与一个民族谋求富裕的历程联系在一起;当我们把一座城市发展的历史与一个国家的一个时代联系在一起,时间就不再是历史的分量,30年岁月同样可以年轻得很有历史,28载岁月同样可以稚嫩得很厚重,历史总会因奇迹而厚重、永恒的。

回顾中国社会3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从历史、改革、发展的角度来评价以深圳为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已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经济特区是在中国这个曾经具有深重的计划经济情结的大国里,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从而全方位启动社会转型的必由之路;是在中国这个一度被物质的严重匮乏和普遍贫穷所深深困扰的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里,彻底摆脱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从而迈上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由之路;是在中国这个极“左”思想曾经牢牢占据支配地位的国度里,真正摒弃“人定胜天”、“为发展而发展”的盲目发展观,从而走上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在传统意识形态曾经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打破体制的僵化与意识形态的教条,从而自上而下地完成转型社会制度变迁的必由之路。当然,如果从改革的制度绩效角度来看,经济特区无疑是转型中国的一个令人欣慰的美丽而又温暖的缩影。

可以说,30年前开始的改革开放,一定意义上是从在中国这样一个计划经济的汪洋大海中创立市场经济的绿洲开始的。深圳作为计划经济相对薄弱的地方,凭借着区位优势首先成了这块绿洲。回顾历史,30年前,当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中国制度变迁的思考者、发轫者邓小平同志第三次复出时,他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与考验就是,如何在一个社会经济已经走到“崩溃边缘”的大国里全面实现现代化。当时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已清楚地证明,盲目的赶超发展战略不行,而小农经济的平均主义也不行。在一个落后的由计划经济下的平均主义维系着的普遍贫穷的国度里,摆脱贫穷的唯一出路就是打破体制内部造成普遍贫穷的制度机制,走一条非均衡的发展道路,这条非均衡的发展道路就是当年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也就是叶剑英同志曾对谷牧同志所说的:“计划经济不行了,你去搞特区,也许是一条出路。”

建立特区作为一种强制性制度安排,不仅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一般均衡状态,而且还使非均衡的社会变革成为中国社会最佳的制度变迁的路径选择,使中国这个计划经济的大国,能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开始由普遍贫穷的“计划”,走向“部分地区先富”的“市场”。如果说,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大背景,那么普遍存在着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则是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最严重的社会资源约束。建立特区作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正式制度安排,不仅大大减少了在传统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制度变迁的阻力,降低了传统体制占支配地位的情形下制度创新的成本,而且还成功地规避了改革的风险,从而使制度变迁的绩效在短期内就能迅速显现出来,并卓有成效地示范全国。3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从制度安排的角度来研究特区,当我们把非均衡增长引入我们的研究视野,特区就不仅仅是特殊政策,而且还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变迁的必由之路。因此,对经济特区的肯定,应该理解为对中国社会制度变迁选择路径的高度认同。

中国经济特区实现科学发展的制度环境

经济特区作为特殊政策的产物,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中率先完成市场经济的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然而,尽管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是从经济领域中展开的,但改革从来都是整个社会的改革,它必然涉及政治、经济、制度、法律等方方面面。甚至可以说,没有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的保障,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确立。所以,经济特区作为中国制度变迁的必由之路,它不仅要以自身的实践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以自身的发展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还要在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建设上,或者说在制度环境的建设上,力求走在全国的前列,从而推动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视察上海闵行开发区和上海县马桥乡旗忠村时说:“到本世纪末,上海浦东和深圳要回答一个问题,姓“社”不姓“资”,两个地方都要做标兵……要用实践来回答。……实践这个标准最硬,它不会做假”。在审阅十四大报告第四稿时邓小平同志又说:“赞成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实际上我们是在这样做,深圳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特区作为率先实践市场经济的典范,它的成功将会以路径依赖的方式,为中国社会全面而深刻的制度变迁提供一条可仿效的发展道路。应该说,这才是邓小平要求“特区”做好“排头兵”的真正用意。

制度是镶嵌在制度环境之中的,没有完善的制度环境,就不会产生有效的制度安排。同时,原本有效的制度安排,在无制度环境的支持下,也会丧失制度的原有功能。如,没有完善的法制环境,就不会有公平有效的市场交换,没有诚信体系的确立,就不会有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完善的市场运行规则,就不会有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繁荣。因此,从加强基础性制度安排,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的角度来看,经济特区今天的制度创新功能丝毫不亚于成立之初的体制变迁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特区从初创到今天,其制度变迁的功能已发生了改变。如果说特区初创之时的主要功能是以示范效应在全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那么今天则是要以制度创新的方式“以开放促改革”,推动改革的深化。经济特区这种内在功能的变化,正是中国社会从以突破传统体制为目标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向以收获潜在利益为动机的诱致性变迁演变的标志。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以改革促发展才是改革的目标所在。 

中国社会的改革是以社会制度转型为特征的,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必然构成了制度变迁的重要内容。纵观中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历程,正是“全能”政府逐渐走向“守夜人”政府的历程,也正是“权威”政府逐步走向“公仆”政府的历程。政府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的发轫者,也是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倡导者,同时还是制度这一公共物品的最大的、最有效率的供给者。政府的文明程度决定了制度的文明程度,从而决定了一个社会政治生活的文明程度和开明程度。正如穆勒所说:“虽然国家不能决定一个制度如何工作,但是它却有权力决定什么样的制度将存在。”明智的政府可以在强制性制度变迁中,有效地降低社会的变革成本,而政府的低效率和认识上的局限性,则会增加社会变革的成本支付,甚至会使社会失去最佳决策和机会的选择,从而丧失收获社会变革的最大收益的可能性。没有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做保障,市场经济是根本建立不起来的。在政府的权力还需要政府的权力来剥夺的体制里,政府的文明决定了社会规制的文明,而文明的社会规制是自由民主的市场经济发展的保证。

强制性制度变迁往往会改变利益在原有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甚至会带来一部分人的利益丧失和一部分人的利益获取。所以,柯武刚、史漫飞在《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一书中说:“从原则上,对于一个正处于发展之中的市场经济来讲,一个保护性政府可以在培育和支援内在制度上做出巨大贡献。在限制转型过程中高得不成比例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方面,政府能大有作为。”可以说,在大规模的制度转型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具有规模经济”的效应。然而,政府政策的失效,会降低或阻碍制度变迁的效益和进程,从而增加社会改革的成本。从一般意义上说,维持一种无效的制度安排,和国家不能采取行动来消除制度不均衡,都属于政策失效。

对一个民族的经济增长而言,比资源更重要的是政府的政策。尽管政府并不是社会制度环境的全部,但由于政府提供经济社会赖以建立的社会秩序的构架,所以从理论上说,没有政府提供的社会秩序的稳定性,人类的理性行为也不可能发生。因此,政府对一个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是怎样强调也不会过分的,尤其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政府的认知能力和认知能力的提升,政府的观念和观念的开放,政府的行为和行为的文明,对转型社会来说不仅关系百姓的福利感,更决定社会发展的政策制定与选择。同时,学习型政府同样是社会福祉和进步的象征与前提。

改革开放的历史功绩不仅仅使中国人逐步走向富裕,而且更重要的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所引发的一系列制度变迁,使一个文明、效率的社会管理制度框架在中国社会正逐渐形成并日臻完善。深刻的制度变迁比财富增长本身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更深远。

中国经济特区的自我超越及新的使命

经历28年的发展与积累,深圳这座城市已经步入了稳步增长的成熟时期。尽管在过去的28年里,深圳GDP年均增长26.9%,人均GDP也达到了世界银行确定的从发展中状态进入发达状态的标准——人均GDP1万美元,但是,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那种耀眼的增长速度,有可能、并且应该成为曾经辉煌的历史。首先,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是客观的而非主观的,因此,政府可以预期,但不能违背经济增长规律从而制定经济增长速度。如果说曾经的高速度是改革的需要(当然也是改革的结果),那么如今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适度增长则是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第二,经济增长速度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它体现了一方政府的执政绩效。但是,它绝不能成为一方政府政绩考核的唯一目标。一旦经济增长速度成为衡量政府政绩的唯一指标,增长本身就会从内容变成形式,变为上升的数据;第三,任何社会的经济增长都是要支付代价的,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更合理的指标不是GDP,而是NEW(社会净福利指数是从GDP中减去为获得GDP社会所不得不付出污染等一系列代价)。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已陷入以更多的资源消耗换取财富的增长时,最终是社会财富总量的减少,而非增加;第四,衡量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不仅包含经济增长速度(这是重要的指标),而且还不可或缺的必然包含制度文明、社会福利感等非经济因素。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对非经济因素的关注,直接关系到财富创造的意义和使用的社会价值。因为对民众而言,生活质量和福利感的切实提升,远比增长速度本身更重要。未来的深圳,应该充分利用资本和高科技的比较优势,以高附加值的产业发展为主导,以金融服务业为支撑,逐渐步入有钱有闲的成熟、稳健、富裕的社会。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这样的理念: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动力,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优势,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资源,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空间。我以为,这是一个战略性的思考,这一思考本身不仅明示了深圳这座以改革创新起家的新兴城市的生命力之所在,而且还以一种巨大的极富感染力和感召力的精神力量,鼓舞着正在探寻可持续发展路径的深圳人,并将深圳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在推动中国市场经济实践中所发挥的窗口、试验场、示范区的作用,与时俱进地提升到了一个自我超越的更高的层面,那就是从“试验场”意义上的特区,走向了“精神”层面上的特区,使曾经培育、支撑了这座城市的魂——“敢闯”、“创新”,继续培育、支撑着这座城市,并成为这座城市生生不息的永远的精神。深圳既有改革创新的土壤,又有改革创新的传统,缺少的不是改革创新的能力,而是能否继续保持改革创新精神的意识。改革创新不仅仅是深圳的传统,而且还是深圳重要的社会资本。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说:“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保持当年的敢闯精神,守护往日的创业情怀和创新意识,是深圳能够继续前进的保证。今天的深圳人应该把富足、安逸当作继续改革创新的物质基础,而不应该把它们看成是改革创新后的理所当然的享受。深圳既不可能以从前的成就来继续证明今天的辉煌,更不应该被曾经辉煌的历史捆住现在的思想和脚步。过去的“成就”使深圳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标兵”,但深圳绝不可能原地踏步还能永远成为邓小平当年所期待的改革开放的“标兵”。当然,如果从改革创新的内容和实质来看,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制度环境的完善,将成为依然具有创新精神与情怀的特区人所必须面对并应该努力完成的重要任务。

30年前的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是从解放思想开始的。如果说改革开放是中国制度变迁的内容,那么解放思想则是这一制度变迁的前提。没有解放思想就不可能有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又把解放思想从观念变成实践。30年后的今天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口号尤其在经济特区被再度提了出来,这是改革社会的一种自我醒悟,它告诉人们:“改革”远没有完成,“开放”还必须深入,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仅靠经济增长本身是不可能真正解决的。经济发展会带来社会一时的繁荣,然而繁荣本身并不会自动带来社会的文明。经济的繁荣、制度的文明、社会的昌盛必将共同构成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最终目标。

进一步解放思想意味着彻底摆脱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然而这个问题对今天的中国社会来说,并不是一件已经完成了的事情,而是一件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尽管历经30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但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传统的意识形态,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而一同消除。30年前,由于不解放思想,不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任何人都无法收获制度创新的好处,所以人们较之今天更容易成为传统意识形态的批判者和社会改革的推动者。然而,30年后的今天,当进一步改革的个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时,僵化、保守便成为了既得利益者们的必然选择。约束经济发展的不仅仅是资源,还有比资源更严重的人的思想和观念。

进一步解放思想意味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文明必须被提到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日程上来。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制度的竞争。竞争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经济指标的对比和赶超,任何经济指标都不是结果的原因而是原因的结果,指标的背后是社会规制,财富不会自发地为财富创造价值,经济主体永远是制度约束下的人。所以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求我们,打开国门引进的不能仅仅局限于先进的技术,也不能仅仅局限于资金和设备,还应该包括理念、思想和规则。

当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已经普遍确立的今天,中国经济特区的新的使命到底还有没有?如果有,又是什么?我以为,邓小平同志创办经济特区的初衷就是要使经济特区成为中国制度变迁的突破口,市场经济的试验场。30年后的今天,经济特区已经很好地完成了这一最初使命,星星之火,早已燎原。但是,由此我们就说经济特区可以光荣地走进历史博物馆了,又未免太短视或缺乏历史责任感了。如果说还存在着经济特区的新的使命,那么这个使命就是,继续高举改革开放的大旗,力求在制度环境的建设上走在全国的前面,努力成为中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先锋,把这场关乎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大业推向深入,进行到底。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经济特区将贯穿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经济特区作为最早实践市场经济的地方,它不仅拥有30年改革开放的物质财富积累,还拥有30年改革创新的精神财富积累,更有在向国际惯例学习的过程中积累下来的良好的社会规制和法律环境的积淀,这一切都将成为经济特区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得天独厚的物质与社会资本。但是,经济特区要完成新的历史使命,还需要具备某些特殊的品质:坚持改革的勇气、深化改革的魄力、实现改革的智慧、实施改革的艺术等等。当然,毫无疑问,最重要的还是要拥有承担改革风险的大无畏精神。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模式与路径,其成就远远大于一座城市的成长,其功绩远远高于一个区域的繁荣,其意义远远超越经济增长本身。经济特区是一种发展道路的选择,更是一种精神的象征。它预示的不仅仅是一座城市的兴起,而是一个民族的崛起。

我们的社会不会因为缺少奇迹而枯萎,但却会因为缺少创造奇迹的思想而失去生命力。经济特区作为奇迹和创造奇迹思想的特殊标志,不仅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限生命力,而且还给这个民族带来了创造奇迹的无限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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