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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率先试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改革取得突破,城市改革逐渐成为重点。1981年7月,国务院批准湖北沙市进行综合改革试点,沙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打破原有条块管理,按照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大力推进企业的改组联合、改革工业管理体制;建立科技发展基金,促进科技与生产的联合;开放市场,逐步形成多渠道、少环节、城乡开放的流通体制。经过几年的大胆探索,沙市摸索出了不少可资借鉴的新经验,如组织科研、生产、经济联合体,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行劳动合同制,改革用工制度以及财税、银行、城建体制等。到1983年,沙市的综合经济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984年5月,全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总结推广了沙市的经验。就经济体制改革,省委、省政府指出总的原则是:该集中的集中,该分散的分散;大的管住,小的放开;对城市要放权,对企业要“松绑”;宏观要控制,微观要搞活。具体来说要做好6项工作: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改革流通体制,做到货畅其流;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搞活城镇集体经济;改革科技体制,搞活科研工作;切实做好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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