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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经济特区始末:从“租界”之嫌到“洋浦风波”之争
“租界”之嫌
1982年上半年,在国内某家颇有影响的报纸上,以醒目的标题,公开刊登了《旧中国租界的由来》一文。这篇文章从旧中国租界的形成谈起,借古讽今,其寓意是显而易见的。按照文章作者的观点,租界的设立,完全是帝国主义利用当时封建官僚的愚昧无知、腐朽透顶而使用欺诈的手段逐步形成的。1845年,驻上海的英国领事同上海道台订立了一个《上海租地章程》。粗看起来,这个章程似乎是些事务性规定,并没有取消中国在出租土地上的主权。但英国人却巧妙地利用它,在上海建立了租界制度,形成了独立于中国法权之外的国中之“国”。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还意味深长地点明了主题,租界的设立,不仅扩大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奴役和剥削,“还培植了中国的买办阶级”。这显然是在影射特区把土地有偿提供给外商使用有变成旧中国“租界”之嫌。
从表面上来看,租界制度的形成似乎是由于上海道台的糊涂,但作者的用意显然并在此,而是较为隐讳地表明了对引进外资,设立经济特区的疑虑。担心对外开放政策会导致中国丧失国家主权;担心外资经济会对我国的民族工业造成冲击;担心外国资本主义进入中国会造成一个新的买办阶级。这篇文章在当时颇具代表性,它表明了一些人对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和发展外资经济的忧虑和疑惧。同年4月,某报又在《读史札记》栏目上登载了《痛哉!〈租地章程〉》,提醒人们:“外国侵略者通过历次《租地章程》大肆掠夺中国领土和主权的惨痛事实……对于已经站起来的中国人民来说,它是不可忘记的一页。”与其说这些言论是在提醒人们勿忘国耻,不如说是借题发挥,不赞成甚至反对中国搞经济特区。
另外,人们议论较多的还有:特区是经济特区,政治上特不特呢?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提出:“这些疑问是没有根据的。我国特区是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特区内全面行使我国家主权,这和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可见我国在创办特区之初就已明确了特区的性质。
然而,当时党内仍有人对特区不放心。特区成立不久,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是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解决还是以此否定特区,便成为问题的焦点。1982年2月末,针对这些问题,中央书记处在北京召开了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针对人们对沿海经济特区未来发展前途的忧虑,座谈会上解释说,那些外国租界本来不是条约明文规定的,而是糊里糊涂地上了外国人的当,愈陷愈深,最后成了国中之国。会议结束后文件立即批示:此件发全国各省市。对于经济特区,要警惕这类问题。
真正为特区正名的是邓小平。1984年春节期间邓小平到广东、福建等地视察,在几个特区挥笔题词,肯定了特区开放的经验。他不顾有的同志怕口子开得太多的忧虑,明确指出:除现在的特区以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于是就出现了沿海14个开放城市,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始终坚持对外开放和发展外资经济的大方向。他反复告诫广大党员干部,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吸收外国资金、外国技术,甚至包括外国在中国建厂,可以作为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补充。当然,在对外交往过程中,肯定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的东西。但这并不可怕。
当时,有些人害怕“三资”企业的发展会对民族经济构成威胁,担心外资经济会冲击中国的民族工业。针对这些疑虑,邓小平也明确表示:发展经济,不开放是很难搞起来的。经济的发展需要各国资金和技术上的相互融合和交流。对外开放是相互的。中国的民族工业只有在日益密切的对外交往中,才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认识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在摆脱了旧的观念的束缚之后。对外开放政策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认同和理解。经济特区迅速崛起的事实也消除了人们以前的种种疑虑。
“洋浦风波”之争
1988年4月,海南建省,并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政府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参考国际通行的商业惯例,提出了引进外资,由外商成片开发,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大胆设想。1988年6月,海南省政府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协议确定,海南在洋浦半岛上划出3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开发区,其土地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期限为70年;区内一切基础设施建设及招商全部由外商负责。毫无疑问,像洋浦这样大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并且由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其面积之大,期限之长,灵活度之高,无疑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外开放的最高程度的举措。这一消息在《人民日报》及其海外版披露后,立刻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传播。海外舆论把洋浦的这一开发模式看成是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政策上的重大突破。
作为国家批准的最大的一个外商成片开发的外向型工业区,洋浦开发与建设大特区几乎是被同时摆到桌面上来的。由一家国外大财团进行大面积的承包,进行基础设施的系统开发,再由外商去招商引资,建设实业项目,取得综合补偿,这便是洋浦开发的基本内涵。
“洋浦模式”的独特之处,一是国内最早的将开发区大面积土地由外国大财团承包的地区;二是这片土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实行近于国际自由港的政策。中国以往搞特区、开发区都是自己出钱进行设施建设,而后招商办企业。洋浦模式却是依靠外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由其招商。这在当时中国的对外开放中是个了不起的突破。《瞭望》当时撰文评价:“洋浦模式”作为一条全新的思路,不仅使洋浦本身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一定意义上看也使中国的对外开放跃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对外开放,不仅仅意味着经济上的面向世界,同时也需要冲破封闭的观念藩篱。十年前,深圳的蛇口工业区初建时,也曾经历过“卖国”、“租界”的风风雨雨;10年后,历史似乎又在洋浦重演。
洋浦开发区是参照国际惯例来设计和运作的,但是,在80年代后期,这种做法却不能为国人所接受。这种模式遭到了有些人的公开指责,不少人将“土地大面积承包给外商”与殖民时代丧权辱国的“租界”联系起来,甚至将两者划上等号,以致酿成“洋浦风波”。
有人慷慨激昂,将海南特区有偿出让30平方公里土地使用权的商业行为与晚清政府在英国武力胁迫下割让香港的丧权辱国行为相提并论。且痛声疾呼:此举若成事实,国家主权何在?民族尊严何在?此举若发生,“国将不国”了!
特别是1989年3月,在全国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还有一些委员对“洋浦模式”表示了极大的不满。
洋浦问题又一次震动了人们对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敏感神经。
不久,“洋浦风波”迅速波及全国,并且在日本、美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引起强烈的反响。上海《解放日报》率先对此作详尽报道,围绕着出租外商土地70年、由其成片开发的“洋浦模式”是否“卖国行为”、是否吃亏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在海南干部群众困惑为难、国内外舆论沸沸扬扬、外商望而却步之际,党中央和邓小平等领导同志明确支持洋浦开发。针对1989年3月发生的“洋浦风波”,邓小平同志明确批示:“海南省委的决策是正确的,机会难得,不宜拖延。”在随后的两年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到洋浦视察,并一再声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开发洋浦。江泽民同志在视察时明确指出:引进外资成片开发,纯属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中国主权问题。这场风波最终在党中央及邓小平等同志的干预下得以平息。
最终打破这一僵局的还是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之后。1992年3月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开发区以及备受争议的“洋浦模式”才得以确立。
至此,中国开办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也画上了一个完整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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