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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走私风波过后坚持对外更加开放
这份检查,应当说是真心的,但也有违心的地方。在管的方面,我确实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我实在不同意“广东不是‘活’得不够,而是‘活’过了头的观点。”实事求是讲,广东还有很多该活的没有活起来。
我在代表省委做的报告中说,广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委要承担责任,我作为第一书记,更要承担领导责任,并且检讨了自己的失误。对下面的干部,强调只要不搞违法乱纪和犯罪活动,工作上还是允许犯错误的,对干劲足、闯劲大的干部应予鼓励。
1982年差点过不了关
卢荻:你主政广东工作期间,有过失误吗?小平同志批评过吗?
任仲夷:人哪能没失误,1982年我还差点过不了关。当时广东省委、省政府党政领导人几乎全部被召到北京开会,研究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问题。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东历史上绝无仅有的。
风起于青萍之末。当时全省各地,尤其是深圳特区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求富”心切啊!有些人就不顾党纪国法铤而走险,更多的人是不了解党的政策,走私贩私。个别沿海地方,甚至出现了渔民不打渔,工人不做工,农民不种地,学生不上学,一窝峰似的在公路沿线、街头巷尾兜售走私货的现象。省委、省政府对走私贩私的问题是有所警惕的,也采取了一些措施。1980年,省委、省政府就发出指示,要求坚决打击走私贩私活动。1981年又组织了两次全省性打击走私贩私的行动高潮,遏制了大规模走私贩私浪潮。但是由于省委向中央汇报不够及时,中央对广东大规模开展反走私斗争的情况也不够了解。加之反走私经验不足,防范措施跟不上,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
1981年底,中央政治局常委看到中纪委一份内参上披露广东一些干部利用开放之机,进行走私贩私和倒买倒卖的问题时,给予了高度关注。1982年1月,中央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活动,整顿党风。这对广东广大干部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震动……不久,便接到中央通知,广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18人赴京参加中央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负责人座谈会。在省委负责人去京开会期间,分别由吴泠西主持省委日常工作,王全国主持省政府工作。
希望中央不要收回特殊政策
卢荻:请你回忆一下中央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的情况。
任仲夷:1982年2月,中央书记处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座谈会,专题研究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的问题。会议由胡耀邦总书记主持。会议是在极其严肃的气氛中进行的,印发了反走私等好几个文件,还有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编写的材料《旧中国租界的由来》,非常耐人寻味。
我和刘田夫代表广东向中央书记处作汇报。我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详细汇报了广东出现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贪污受贿的情况,以及省委对上述情况所采取的措施,也谈了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和下一步的打算。同时,希望中央不要收回给予广东的特殊政策。
胡耀邦等中央领导明确表示,中央给广东的政策不会变,但是要总结经验,继续前进。
对广东对外开放出现的一些问题,中纪委一位领导同志说:广东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我不同意这一看法:不能笼统这样讲,见怪不怪不对,少见多怪也不对,更多的还是有人自己少见多怪,对一些新人新事看不惯,接受不了,横加指责,干预过多。
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说:广东“放羊”了,对下面管理不严,放任自流。我和田夫对此表示不同看法,认为不存在“放羊”问题,刘田夫同志说:省委是有威信的,县委还是听省委的。
我和田夫在会上还提出:应当划清因经验不足而造成工作失误和违法犯罪的界限;走私贩私、投机倒把同正确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界限;在处理罪责时,应划清个人贪污与非个人贪污的界限。基层干部出现工作失误,与省的政策有关的,应由省委、省政府承担责任。
胡耀邦、胡乔木、谷牧、余秋里、韦国清、姚依林、彭冲、王鹤寿等中央领导先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们要求广东、福建两省更坚决、更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央的《紧急通知》,端正对外经济活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开展打击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更好地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进一步发展经济。会上有的同志把广东的问题讲得很尖锐,但都是出于好意,都是为了把广东工作切实做好。但有的同志包括中央领导同志,在表达的言词上,难免有某些不宜对下和对外传达的话,譬如说:“这场斗争,是资产阶级又一次向我们的猖狂进攻”,有的说:“广东这样发展下去,不出三个月就得垮台。”有的甚至说:“宁可让业务上受损失,也要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等等。
该如何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呢?会后我找了胡耀邦,我对胡耀邦同志说:“这次会议,没有一个传达提纲,我觉得同志们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都很重要,但回去往下传达时不可能讲这么多,特别是有些话不宜往下传达。譬如:”这是资产阶级又一次向我们的猖狂进攻‘、’宁可让业务上受损失,也要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等。现在,就在珠海码头附近’文革‘中的’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大字标语还未刷掉,澳门那边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我们这次又提出这一个口号,恐怕更会引起港澳和海外的疑虑,也会引起内地的人,怀疑我们的政策变了。“
耀邦同志回答得很干脆:“哪些话可以传达,哪些话不可以传达,由你自己定。”
唯一一次向中央写检讨
两省座谈会结束,我回广州没几天,胡耀邦亲自给我打来电话说,中央书记处将两省会议情况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作了汇报,政治局常委以为广东的同志思想还不通,(我明白主要是说我)还有些问题没“讲清楚”,还很不放心,还是请你来北京一趟。因此,还要我再度进京。我提出请田夫同志一起去,耀邦同意了。
第二天,我和田夫同志再度赴京。当晚8时许,耀邦接见了我们,一直谈话到深夜。
耀邦先向我们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的重要指示。接着,耀邦向我询问了许多具体问题。我一一作了解释。
最后,耀邦对我说:仲夷同志,你给中央政治局写个自我检查好不好?我说:当然可以,我到广东工作虽然才一年多,时间虽短,缺点还是有的,我毫不犹豫地同意向中央写自我检讨。
第二天,我先将检查征求了刘田夫同志的意见,然后送给耀邦。他看了两遍,说可以了。
关山:你检查了什么?是真心的还是违心的?
任仲夷:(笑)这份检查,应当说是真心的,但也有违心的地方。在管的方面,我确实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我实在不同意“广东不是‘活’得不够,而是‘活’过了头的观点。”实事求是讲,广东还有很多该活的没有活起来。
这是我自参加革命以来,向中央写的唯一的一次自我检查,遗憾的是手头没有留下底稿。我和田夫这次进京,后来被一些知情者称之为“二进宫”。“二进宫”本是京剧的一个剧目,一些干部用“二进宫”这个词,与剧的内容毫无关系,只是指两次进京,并且被认为是两次都挨了中央的严厉批评。
没有小平支持过不了关
关山:就这样过关了?小平同志是什么态度?
任仲夷:我认为小平同志是知道这些事情的,因为就在两省座谈会前几天他还在广州过春节,那时候,中央已发出了《紧急通知》,中纪委的内参估计他都看了,我又向他汇报了工作,所以他才对我说:“中央确定的政策还是正确的,如果你们认为好,就坚持搞下去”。如果没有他的理解和支持,耀邦也帮不了我。
当时,广东在全国形象确实不怎么好,内参、传媒经常登广东不好的东西。我听说上海的干部到广东出差,不许一个人上街;广东的采购员出去,受监视、受审查;下火车,叫广东人站一边,其他人先出站,广东人个个搜身,怀疑走私;电视电影也丑化广东人,骗子坏人都说广东普通话。
两省会议后,中纪委副书记章蕴,专门来广东住了半个多月,给中央写了一份调查报告。过后不久,王震来广东,一下飞机就告诉我,章蕴的报告,小平同志批给政治局常委的同志传阅了。章蕴同志的这个报告对广东和我个人的工作基本是肯定的。
1983年,我陪同胡耀邦去海南岛,有一天晚上,耀邦同志问我:“你知道小平同志为什么把章蕴给中央写的报告批给中央常委阅吗?”我对此事本来有个想法,我估计他是为了支持广东的工作,同时也是对我的支持,但为了听一听耀邦怎样讲这个问题,我就说了一句“不清楚,反正对广东工作有利”。但我讲了之后,耀邦却没有再讲什么话。事实上,自从小平同志批阅了章蕴的报告之后,我感觉压力减轻了许多。
引起思想混乱的话没传达
关山:对1982年两省座谈会精神你是怎样传达的?
任仲夷:当时有中央领导建议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大辩论,以统一认识。我经过慎重考虑,认为不能这样搞,一搞大辩论,就会出偏差,弄不好就像过去政治运动一样,上纲上线,乱抓辫子,乱扣帽子。过去搞政治运动,搞大批判,大讨论,其实是只有大批判,哪里有什么大辩论,只有“批倒”,“批臭”,不允许你还口。
1982年3月底至4月上旬,省委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省、地(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会议,贯彻落实中央两省座谈会精神。会前,有不少干部估计“这一定是杀气腾腾的会”,许多县委书记都准备在会上作检查,挨批评。
因为有胡耀邦的“尚方宝剑”,那些不利于广东改革开放,不利于在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甚至容易引起党内外思想混乱的话,我都没有传达。
我开场就说,这不是一次杀气腾腾的会,而是热气腾腾的会。我在代表省委做的报告中说,广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省委要承担责任,我作为第一书记,更要承担领导责任,并且检讨了自己的失误。对下面的干部,强调只要不搞违法乱纪和犯罪活动,工作上还是允许犯错误的,对干劲足、闯劲大的干部应予鼓励。
根据中央的精神,在这次会议上,我在报告中提出了“两个坚定不移”的方针:打击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坚定不移,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坚定不移。不久之后,我在汕头又提出“执行让人民群众富裕起来的政策坚定不移”,和前“两个坚定不移”加在一起,就是“三个坚定不移”。同时提出“三个更加”:对外更加开放,对内更加放宽,对下更加放权。为避免“一治就乱”、“一管就死”的恶性循环,我对过去提出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越活越管,越管越活”的十六字方针,在这次会上,改为二十四个字,即“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思想先行,管要跟上,越活越管,越管越活”。
(旁白:在任仲夷的主持下,广东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斗争过程中,先后制定的《关于处理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的若干政策规定》等10个文件,文件明确划清政策界限,给一些工作中有失误的同志予以改正错误的机会。从而使广大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在先走一步中继续敢闯敢冒,大胆实践,大胆探索。
由于贯彻中央指示坚决、全面,最后在反腐败反走私方面取得很大成就,生产也上去了。后来有些干部谈到这段工作时,认为省委在思想战线方面很明确、态度很坚决。尽管来自外省的议论不少,压力很大,但解决当时的突出问题和抓生产两不误,没有摇摆。因此保证了改革开放的继续前进。)
我们要排污,但不能排外
关山:“排污不排外”也是在这次会议提出的?
任仲夷:“排污不排外”是在这期间提出的。1982年5月,我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得比较具体:我们不排外,排外是不对的。但是我们要排污。实行开放政策,也带来一些新问题。“近水楼台先得月”,但也会先污染。盲目排外是错误的、愚蠢的;自觉排污是必要的、明智的。排污要分清界限,要排真正的污,要作具体分析,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统一认识。我离休之后,对“排污不排外”的问题,曾在报纸上谈过,污有“内污”、“外污”之分,“排污”主要应当重视排“内污”。
关山:事实上,世界上找不到纯粹好的和绝对坏的事物,所有的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的,所以对外开放带来一些污染毫不奇怪,甚至可以说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我们不要让这样的东西变成主流就行了。而且有些我们认为是“污”的东西还不一定是“污”,比如当时就说“市场经济”、自由、人权这些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穿喇叭裤、留长头发就是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等等。
任仲夷:你说的有一定道理,所以要与时俱进。十六大报告不是说了吗,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世界上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有一种价值观念、一种文明、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各种文明、各种社会制度、各种价值观都应和谐相处,彼此尊重,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共同发展。
耀邦即席题词“特事特办”
卢荻:1983年2月,你陪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视察深圳经济特区,他对特区有何评价?
任仲夷:耀邦总书记是个思想很解放的领导人,他对深圳经济特区给予充分的肯定。他说,特区是新事物,同志们搞得不错,敢于创新,是很有成绩的。胡耀邦同志还即席题词:“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谷牧同志后来视察广东三个经济特区时,赞同胡耀邦对特区的这一评价,认为评价公正,符合实际。6月25日,谷牧又传来邓小平同志的指示,经济特区“现在办得不错,中外承认,不存在抹掉不干的问题。”这对我和广东省委是最大的支持、鼓舞和鞭策。
回顾经济特区创办初期,碰到过不少难题。蛇口工业区在发展过程中,曾困难重重。有些单位大权在握,你不照他们的旧框框办,怎么说他硬是不同意,卡你的脖子,官僚主义曾使袁庚百般无奈。为了摆脱条条块块的牵制和干预,袁庚一再向广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提出要求,授予蛇口更多的自主权。我认为这些要求合情合理,因此大力支持。1984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蛇口工业区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这个文件对蛇口至关重要,它明确规定了蛇口工业区的十大自主权限,包括项目审批权、进出口物资审批权、人事权等。有了这些自主权,工业区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独立处理许多事情,不需要层层请示往返周折,同时也可以对管理体制大胆进行改革。1984年邓小平在视察蛇口后说:蛇口快的原因是给了他们一点权力。
袁庚后来感慨地说:“蛇口曾经有过10年的辉煌,创造了一种与外界不同的经济政治环境,成为一方热土。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就,最重要还是由于中央和省的支持。”
1984年春,小平同志第一次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并分别为三个特区题词,充分肯定了兴办特区的决策和实践。小平同志这次南巡,谷牧说,“给那些有关兴办经济特区是是非非的议论,基本上画上了句号”。
解放思想,推动农村变革
卢荻:你在担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期间,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哪些重大举措?
任仲夷:我还在辽宁任省委第一书记的时候,就积极支持农村的改革。1979年5月,我支持记者范敬宜撰写的批评否定农村变革的文章《莫把开头当过头》。并加上另一半标题:“莫把支流当主流”。5月16日《人民日报》加上编者按全文转载,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政治影响。
到广东之后,我一如既往支持农村改革。1月22日,我在会上讲话中指出:“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即使是面大一些,只要群众满意,又能增产,对国家贡献增多,就不要硬改过来。政策一定要稳定下来。凡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又受群众欢迎的政策,都不要轻易改动。”我接着说:“现在全省各个地区对包产到户的看法,分歧很大。我看不要强求统一。还是因地制宜为好。”我这一番讲话,对推动农村实行包产、包干到户,起到了一定鼓励和促进的作用。
过了年底,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贯彻全国农业书记会议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在全省农村坚持实行农业联产计酬责任制。我根据对马列主义的理解,向地市委书记阐述自己的观点:农业实行联产计酬的责任制,是一场伟大的变革,其意义不亚于三大改造。有些同志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和苏联农业经济模式的影响,总认为只有集体才是社会主义;穷才是社会主义,富(特别是农民个人富)就是资本主义;只有“统”才是社会主义,“包”、“放”、“活”都是资本主义。我强调要进一步拨乱反正,解放思想,从这些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他指出:现在走的是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发展社会主义农业的路子,农村要继续放宽政策,着重抓好“承包专业化,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经济服务社会化”这三个环节,进一步推动农村的巨大变革。
经过我和其他省委领导做工作,加上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原来反对实行包产到户的四个地区的书记,也改弦易辙,再也听不到他们的反对意见了。
1982年,全省农村普遍实行包干到户或包产到户,胜利地完成了人民公社经营体制的转换。随后渔业、林业、工副业等等都实行了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坚持“搞活”广货称誉全国
卢荻:在城市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任仲夷:在工业方面。我到广东上任不久,1980年12月,我到北京参加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讨论经济形势和经济调整问题。
当时我所面临的情况是:既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又要按照中央精神完成经济大调整任务;既要调整,又要发展;既要退够,又要前进;既要集中统一,又要搞活。
12月17日,我在中南组分组会上发言,就经济调整与搞活经济关系作了详尽的阐述。两天后,我又在发言中强调,要把“集中”和“搞活”统一起来。我说:我们3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证明,把经济搞活不容易,搞死却很容易。这几年好不容易才搞活了一点,如不注意,可能一下子又退回去。所以,强调集中统一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点。我提出这次调整,“在强调集中统一的前提下。凡是有利于搞活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增加社会财富,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好政策、好措施,都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1981年1月,我在中共广东省代表会议上作了总结讲话,强调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把经济调整和实行特殊政策结合起来;二是把“集中”和“搞活”统一起来;三是把“退够”和“前进”统一起来。中央要求集中统一的,一定要集中统一,不能含糊;该搞活的,一定要继续搞活,不能倒退。过去经济工作有“一活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的现象,问题往往出在采取治乱的措施上。我指出,“当某件事或某项政策出了一点问题的时候,我们应当对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以求找到改进的办法,而不应当因为出了问题,就否定这件事情本身或去取消这项改革。”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先后关、停、并、转了近千家生产条件差、耗能高、效益差的小钢铁、小化工企业,把腾出来的能源和原料用于发展轻工业,着重发展食品、电子、家用电器、纺织等行业,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轻型产业结构。“珠江水”、“广东粮”以及电子、家用电器等“广货”称誉全国。
我积极支持刘田夫、梁灵光、李建安、杨德元、匡吉等省长、副省长开展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实行利改税等方面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支持他们对韶关钢铁厂、广州钢铁厂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率先在全国进行价格体制的改革,以及采取“以路养路”、“以桥养桥”、“以电养电”、“以电信养电信”等一系列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的有效措施。
我还支持和探索外贸体制的改革,突破独家经营体制,探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崭新模式。他积极支持省政府从1981年起在全省(广州、深圳、珠海、海南等除外)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权责结合”的财政管理体制。继而支持省政府对县、市实行财政大包干的办法。省区别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递增包干,沿海地区每年递增7%上交省里,山区6%,一些财政赤字县、市,则实行定额补贴。
这种分灶吃饭的财政分级包干办法,扩大了各级政府的自主权,调动了各级财政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增强了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三年形成多层次开放格局
短短三几年时间,在省委一班人的带领下,南粤大地已春色满园,生机勃勃。省委、省政府的构思是,通过经济特区―――沿海港口开放城市――经济开放区―――内地,滚动式地把改革与开放,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推进,形成东起汕头,西至湛江,南到海南岛的沿海开放地带。并实行“三二一一”开放规划,即三个经济特区,两个开放城市,一个珠江三角洲,一个海南岛,初步形成多层次开放的格局。我到广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很明确的。中心问题是把经济工作搞上去。广东的优势,不仅自然条件好,更有中央批准实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使广东增大了地方权力,有解决问题的自主权;同时又允许广东对外更加开放,成为国家对外联系的枢纽和橱窗。我刚到广东时,就幽默地说过“洪湖水呀浪打浪―――一年要比一年强”的歌要大唱。(下转AA40版)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获得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南方都市报"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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