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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

1995 国企改革:实施抓大放小战略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整体快速增长,国有经济也获得了较快发展。截止到1996年底,我国29.1万家国有工商企业的法人资产总额已达到9.6万亿元;1990~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的总产值从13064亿元增加到31220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8.4%。但是,在国有经济不断铺新摊子的同时,经济效益却没有得到同步提高,而且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规模明显相关,在亏损的国有企业中,大型企业的亏损额虽然最大,但亏损面最小,亏损率最低;相反,小型企业的亏损额虽然小于大型企业,但亏损面最大,亏损率也高于大型企业。

1994年,重庆市在国有经济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做出了一项抓大放小的抉择。该市综合实力最强的50家国有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50%以上,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分别占全市的48.4%90.6%。重庆市认为,只要抓好这50家企业,就会扭转目前的困难局面,对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关键作用。重庆市的做法,为全国的国有经济改革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经验。

1995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思路:一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实行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

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议》指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靠经济体制改革,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的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机制。

关于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建议》指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这种改组要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搞好大的,放活小的,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同优化投资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形成兼并破产、减员增效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点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以资本为纽带,联结和带动一批企业的改组和发展,形成规模经济,充分发挥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改组步伐。

《建议》的这两方面论述,突出反映了国家要着眼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拘泥于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从整体的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来看,抓大放小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紧密相连的,国有经济整体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就是抓大,就是大公司、大集团的集约发展战略的推行;不放活国有小企业,不收缩国有经济的面面俱到的巨大摊子,就不可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根据上述思路,1996年,在抓大方面,国家确定了对1000户重点企业分类指导的方案,原国家经贸委与企业建立了联网的信息系统。对1000户重点企业的300家明确主办银行、落实经营资金。主要政策是三条:一是明确商业银行总行或由总行明确的省分行为主办银行,银行要保证企业信贷资金来源;二是核定合理的流动资金,将短期贷款改为一年期贷款,贷款实行基准利率,不得向上浮动;三是企业保证不挪用、不欠息,并制定补充流动资金中自有资金的计划。到当年9月份,已有279户企业与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贷款450亿元。各地区、各部门也十分重视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企业、名牌产品,集中力量抓好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带动一大批关联企业的调整和改组,促进生产要素向这些大型优势企业流动。

放小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在这一年出台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意见,对这项工作加强了指导。各地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采取了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把一大批小企业直接推向市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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