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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乡人民政府”挂牌了
不宣传,不上报,“向阳乡人民政府”挂牌了
1980年4月15日,在向阳旅社二楼会议室,研究摘“向阳人民公社”牌子的会议召开了,参加会议的有广汉县委书记常光南、县委副书记夏更坤、县委农工部皮云述、向阳公社党委书记李国寿及向阳公社全体党委成员。
会议传达了四川省委对向阳公社体制改革报告的批复,研究了摘“人民公社”牌子具体事宜,实行党、政、经分开,成立向阳农工商联合公司,下设农业公司、工业公司、商业公司。党委管党务、政府管行政、农工商联合公司管经济。会议还就此事约定“三不”:不宣传、不登报、不广播。
1980年6月18日,向阳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葛民勋为乡长,周继模、俞素清为副乡长,向阳第一届乡人民政府产生。
就这样,在不宣传、不上报的情况下,“向阳人民公社”的牌子被摘下了,“向阳乡人民政府”的牌子,悄悄地,然而却是十分庄重地挂在了乡人民政府的大门上。大队已被改为村,生产队已更名为农业社。全国实行人民公社20多年后的第一个乡人民政府,在没有举行任何庆典仪式的情况下,正式恢复成立。
最先报道向阳取消人民公社的是新华社的一位记者。据说这位记者是被一种叫作“陈豆腐”的向阳小吃所吸引而来到向阳的。此时已是1980年8月。新闻界的迟钝使得广汉和向阳平静地度过了几个月。记者吃完饭,偶然发现了向阳乡人民政府的牌子,于是拍下照片,并连夜写了份内参,发到北京。
从新华社记者所写内参上得知此事的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门打电话到广汉县委办公室查询,电话是广汉县委办公室主任接的。北京方面问:“广汉是不是有个向阳公社?”“是不是挂了乡人民政府的牌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撤销人民公社这一震动人心的事件,十分重视,数日后,又专门打电话询问“挂乡政府牌子是通过哪里批准的?”当得知仅仅是在一个乡搞改革试点的情况后,不久便派工作组专程到广汉进行查访,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座谈讨论,了解真实情况后,中央和全国人大对这一改革予以了充分肯定和支持。至此,常光南和广汉县委一班人才长长地舒了口气。由于得到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支持,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广汉县委正式作出决定,要求1980年底以前,全县22个人民公社,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全部正式恢复成立乡人民政府。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9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第107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第110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地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此确立起“乡政村治”体制模式。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中指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按乡建立乡党委,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逐步建立经济组织”。
至此,“人民公社”终于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
(文章节选自王佳宇《第一:中国经济改革源头探秘》2008年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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