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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大胆探索辐射全国

最新出炉的今年A股年中报告显示,通过创业板,海普瑞公司李锂李坦夫妇,将不起眼的猪小肠做出了337亿元的总市值,成为中国创富之最——正是深圳日益成熟和配套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创新环境和资本市场,给了一批又一批如李锂李坦夫妇一样的创业者圆梦的机会。 

30年来,深圳敢为天下先,大胆突破计划经济体制旧框框,不断探索走市场配置资源的新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充当“试验场”当好“排头兵”,用30年的发展轨迹,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冲破传统束缚明确市场配置

经济特区建立的春雷炸响时,计划经济仍笼罩神州。争论声中,深圳毅然选择路径指向——市场。

首先以基建体制改革为突破口。1980年,深圳签订了第一份土地有期有偿使用协议书,并在全国最早对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承包、工程监理。1982年,价格改革也率先“发令”,从群众关心的农副产品入手再扩展到工业品,取消各类票证,下放定价权,实行浮动价,把物资调拨改为议购议销。

其他领域的体制坚冰也接连“融化”:在全国率先改革商贸管理体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率先推行劳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率先实行结构工资制、职位工资制;改革金融管理体制,引进外资银行等。

虽然这些改革大多是局部改革,单项进行,但冲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配套改革加快建立市场体系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深圳经济体制改革进入系统配套、全面推进阶段。

继续扩大市场调节范围,价格改革由“以调为主”发展到“以放为主”。到上世纪90年代初,深圳97%以上的商品价格已转由市场调节。

1986年,深圳改革指向最难啃的“骨头”,率先进行国企股份制改革试点,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取消企业行政级别,6家国企率先进行股份制改组。

市场发育的其他“土壤”也加快培植:1987年,敲响土地拍卖第一槌;1987年全国首个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成立;199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通过这些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框架基本被打破。

纵深推进形成市场经济框架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后,深圳的改革向纵深发展,综合协调,并运用立法手段来规范和巩固改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

国企改革攻坚。2001年和2003年分别出台“1+11”和“1+7”两个系列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推进竞争性领域劣势企业的整体改制,对5家大型国企进行国际招标招募,对几家大型国企集团实行授权经营。

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速。2000年,通过了全国第一个规范政府投资的地方性法规,对基础设施进行特许经营,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风险投资体系逐步健全。

市场体系培育深化。出台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规范国有集体企业产权交易;建立农村股份合作公司;开设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等。

回顾深圳特区30年经济体制改革之路,美国《时代周刊》曾这样评述:“地处珠江三角洲的深圳一直是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先锋,达到带动整个中国经济起飞的目标。无疑,深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功。”

经典 事件

土地拍卖“第一槌”促成宪法修改

回望深圳特区的改革之路,有一张黑白照片让人记忆深刻:两个身着西装的中年男人站起来,共同高高举起“11”号拍卖牌,笑容十分灿烂。这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现场的一张照片。

1987年12月1日,“中国第一拍”在深圳落槌。这一槌,不仅盘活了特区土地,换回了建设急需的资金,更重要的是打破了“禁区”,破天荒地将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促成了宪法的重大修改。 

深圳“卖地”是被逼出来的 

“深圳想到‘卖地’这一招,是被逼的。”当年举牌竞得“第一拍”的深圳房地产公司原总经理骆锦星回忆说,到1987年,深圳市政建设已向银行贷款6.5亿多元,上海宾馆以西的新区开发迫在眉睫。钱从哪来?在一次会议上,市领导又犯起愁来。一港商见状,用手指着地面说:钱可以从这里来呀,马克思不是很赞同“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句话吗? 

深圳市领导被深深触动。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专题研究组,派人赴香港“取经”:香港政府每年从土地买卖使用权中收益上百亿港元,而深圳土地面积比香港大一倍,地势比香港平坦,为什么还端着金饭碗讨饭吃? 

“这是要冒很大政治风险的。”骆锦星说:“这可是触动《宪法》和《土地法》的大事啊,当时宪法对土地买卖是明文禁止的,买卖出租土地犯法,是要坐牢的。” 

1987年10月,中国城市土地改革研讨会在深圳举行,深圳市委市政府借机总结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经验,决定把最后一层“窗户纸”捅破,在12月公开拍卖出让一块地皮使用权。 

期待了38年的“第一槌” 

这块编号H409-4的地块,紧靠深圳水库,面积8588平方米,规划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50年。拍卖前3天,已有44家企业领取编号参加竞投,其中外资企业9家。 

1987年12月1日,拍卖会如期举行。这时,出现了一个插曲:深圳找不到拍卖槌。一个由香港测量师学会在英国定做的、在基座上刻有“深圳市人民政府笑纳”字样的拍卖槌被送到了深圳。 

深圳会堂连过道都站满了人,房地产公司老板们摩拳擦掌,海内外60多名记者早已拉开阵势。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全国17个城市的市长,以及28名香港企业家和经济学家也到场观摩。 

下午4点30分,拍卖会正式开始。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局长的刘佳胜亲自主拍。“本地块拍卖底价200万元人民币,现在,拍卖开始。”刘佳胜话音未落,会场纷纷亮起竞价牌。 

“200万、210万、250万……”转瞬之间,竞价飙升至390万,会场内突然出奇地安静了下来。“400万!”“哗!”场内掌声雷动。此时,竞价者只剩下三家。数轮之后,竞价升至520万元时,骆锦星站起来,高高举起11号牌,“525万!”。 

“525万第一次,525万第二次,525万第三次,成交!”刘佳胜一槌定音,整个拍卖过程持续了17分钟。然而,这一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人们足足等待了38年。 

  促成修宪打开土地禁锢 

深圳石破天惊的“第一槌”震惊了国内外。外电纷纷评论:“这是中国土地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这是新中国空前的壮举,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里程碑”。 

1987年10月,深圳市政府修改了《深圳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将原来“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的条款改为“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出让、转让、抵押”。同时更名为《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12月29日通过了这一条例。 

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1982年版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作了修改,将禁止出租、转让土地的条款删去,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0多年来,土地有偿使用,既盘活了土地价值,又积累了建设资金。这项重大改革,还催生了中国又一支柱产业——房地产业,加速了城市化进程,促进了经济社会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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