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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十年:改革与管制的博弈

  20111015日至18日的中共十七大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再度提出“文化体制改革”作为治世十年的收官之举。

  从2002年十六大对文化产业进行全面部署到2012年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整个文化领域备受重视与强调的十年,也是文化政策进入了快速调整期的十年。

  在一系列可以被看作“政府作为史”的政策和文件中,文化产业和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成为胡温政府十年来构成中国当代文化政策的路线图和文化发展的主题。

  同时,对文化产业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已渗透到了电影、出版、互联网以及表演艺术等多个领域。

  回首十年,文化体制的建立、文化经济的爆发性增长与政治的博弈,构成了胡温政权下的文化主题。

  文化产业与体制改革的治世之道

  从2000年,政府第一次正式提出“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开始,到2002年十六大第一次将文化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随后的几年,国务院和文化部等主管部门出台了众多文化产业政策及法规,文化体制改革也在全国范围试点城市、企业逐步展开。

  “文化产业”概念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W.Benjamin提出的“复制”概念。而在阿多尔诺等人的文化批判理论中,这个语词被赋予了强烈的贬义,意味着文化与资本商业共谋来阉割人们对理想与自由的追求。即使在当今许多国家的公共舆论和相关政策都对文化产业表示支持的情况下,在如何维护文化创造性和卓越性这方面,依然不是没有争论的。

  但无论怎样,文化产业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工业化中后期的产物,是与之相关的文化市场长期发展的结果,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2002年底,在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中,“文化体制改革”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醒目位置,专辟一章加以阐述,题为:“文化建设与文化体制改革”。

  这次表述不仅十分醒目,而且在内涵上也不同于以往。它的目标不再仅仅指向体制内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而是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文化体制”当作基本宗旨,这就要充分借鉴市场经济改革经验,在根本上重构现行文化体制,并将其纳入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体系统。

  20036月,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启动。2005年,开始试点总结,改革经验向政策、法规转化,集中出台有关政策文件。20061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2003年以来的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发出了改革全面推开的信号。

  此次改革涉及“宏观管理体制”“微观运行机制”“文化市场体系”“文化产业格局”等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解决“政企不分”问题;第二方面是解决文化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的“双轨制”问题,将事实上已经高度分化、名存实亡的“文化事业单位”明确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确定为企业的单位”等不同类型;第三方面是解决原来行政管理体制下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问题;第四方面解决文化市场“准入”不足问题,推进文化领域所有制结构调整,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2006年,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一表述扩展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具体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继续建设一批国家重大文化工程。”

  至此,一个“建设逐步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目标被和盘托出。

  20076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问题被提到空前的高度。

  从在政策层面承认“文化产业”合法性,到提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目标,这里存在内在的逻辑发展,从制度层面看,也是一个不间断的“合理化建构”的过程。

  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覆盖了两个彼此互生、彼此互动的领域,而文化体制改革则是使这两大领域在制度和法规层面上得到重构的重要保证。

  “文化体制改革”以其全面和深刻程度,完全可以看作是中国60年以前建立社会主义制度、30年以前开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最重大的一次“文化政策变迁”,其性质无异于一场革命。

  从战略到支柱的经济意义

  经济增长对文化领域的影响不容小觑,资本对文化艺术领域的渗透已无处不在,甚至决定了文化格局的转向和发展。从天价拍卖到艺术品市场商业化运营,都看得出文化产业从战略性产业向支柱性产业的转变。

  以电影行业为例,2001年,国家广电总局颁布了《电影管理条例》。20039月,广电总局公布《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电影行业基本向民营资本开放,市场潜力得以释放。在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行业外资本的共同推动下,中国电影从本世纪初年产量不足100部、年平均票房不足10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791部,总票房达到131.15亿元人民币。

  电影产业的发展只是十年来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缩影之一,其他显著方面还有:

  影视生产:2011年生产电视剧469部约1.5万集。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电影生产国和第一大电视剧生产国。

  新闻出版:“十一五”期间,新闻出版业总资产、总产出、总销售比“十五”时期翻了一番。改革十年,中国图书出版品种和总印数、日报总发行量居世界第一,长篇小说每年实体书出版超过3000部,电子出版物总量居世界第二位。

  新兴业态:动漫产业从无到有,国产动漫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60%以上,国产动画生产由20042.2万分钟,发展到201022万分钟;2011年,中国网络文学拥有作者100多万人,用户1.94亿,超过网上电子商务用户。

  文化出口:根据测算,2004年到2008年,中国核心文化产品出口年均增长24%,超过货物贸易平均增速近7个百分点,2009年出口总额达109亿美元。2011年中国文化消费总量刚刚超过1万亿元,2015年,中国文化消费总量将超过1.5万亿元。根据国际经验,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GDP,每年文化消费总量应当在4万亿至5万亿元之间。

  文化体制改革有力推进了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文化产业整体规模实力不断壮大,十年间,文化产业从起步到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领域之一。

  政治与利益的双重压强

  十年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降低了门槛,参观人数屡创新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属性日益彰显。然而,对文化行业监管的加强也是胡温政府加强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举动的开始,该控制渗透到了电影、出版、互联网以及表演艺术领域。审核机制的戕害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断对文化生产力的阻碍亦不容小觑。

  经营型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国企,进一步做大做强,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企间也会竞争,民营更活跃,一旦进入,国企自身就会发生很大变化。在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看来,民营、半民营公司进入垄断行业,起初,会对现有的国有文化企业产生一些压力,它们的经营会变好些。但过段时间后,尤其是在文化领域,只要特殊利益还在,这个领域的规则肯定不公平,要警惕挤掉非国有企业的局面。

  显然,电视行业内部的非正常竞争过程,基本验证了这种判断。“超女”等节目开始能产生一些冲击,但是接下来,一系列的公共政策就出台了,把“超女”或湖南卫视推出的其他创意节目相继压下去。“民营资本一次次被挤,我认识的民营企业家,最后都选择别的行业,跑路了。跟国家力量做背景的大企业竞争,你肯定没法赢。那种不平等、不公平的格局,必定把任何一个当初雄心勃勃的民营企业都赶走。”陈志武说。

  类似这种特殊利益本来就不应该在文化领域待下去。任何一个产业只要有特殊利益集团在,公共规则要么不再起作用,要么就不公平。

  “矛盾就此显现出来:一方面,他们力促商业广告产业的发展,同时也担心这个商业化是否带来了文化素养及道德教化的总体下降。”研究电视媒体的清华大学教授殷虹如是说。除了市场作用外,以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为主的直属管理机构的控制显然更为严格。政府监管部门恰恰是在中央常委会的关于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会议后颁布了该指导方针。

  比如娱乐节目在黄金时段的播出被严格控制,如果电视台没自行削减,将由审查员们召集的小组来决定哪个节目留下,新节目的新点子必须经过审查员同意。卫视同样被要求增加新闻节目,并且至少播出一个赞扬中国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节目。主管部门坚决认为选秀节目及相亲节目掀起的狂潮已经超越了界限,新政策不断出台来限制所谓的“泛娱乐化”。

  《纽约时报》这样评价:“这暴露了统治核心对控制娱乐业核心不断加剧的不安。几十年来,中国政府努力推动电视媒体的市场化,但是保守派却越来越惧怕那种迎合观众、吸引广告并营造一个非官方的国际形象的电视节目。毕竟电视在中国的媒体阵营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超过3000个电视台12亿的观众,它是该党政治宣传的绝佳工具,不管是通过电视新闻还是老套的历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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