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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社会主义
——2006年6月1日高尚全在“长三角改革论坛”上讲话录音整理
一、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
今年3月6日,胡锦涛同志参加人代会上海代表团讨论时强调指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对此,全党全国人民都欢欣鼓舞。锦涛同志的讲话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理解有四个重点。
1、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关系。锦涛同志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改革开放,这就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系讲得很清楚。
2、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锦涛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这是总书记强调的重点,改革方向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
3、切实加大改革的力度。锦涛同志强调,要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新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具体内容在“十一五”规划中讲得很清楚。
4、加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锦涛同志强调,要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照顾到各方面的关系,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就是说,通过改革的科学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协调,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分享改革成果,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要照顾好困难群体的利益。最近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措施都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
3月14日,在“两会”招待会上,温总理强调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尽管前进有困难,但是不能停顿,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他进一步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重大决策,当前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一些关系全局的体制改革要取得新的进展。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铿锵有力,充分表达了新一代领导集体的改革意志和改革决心,明确指出了我们改革前进的方向。这是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关键时刻采取的明智的选择,也是对当前改革争论的最好的回应。
二、正确看待当前的改革争论
当前出现改革争论在所难免,并不值得奇怪。因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必然带来思想多样化,各种声音都会表达反映出来。在多种声音比较中取得共识,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客观上也验证了改革的成果。
改革总体形势是好的,大方向正确,符合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标准。改革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1978年到2005年,我国GDP从3624亿元增加到18.23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9.4%,而同一个时期,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长3%左右。
改革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1978年到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提高到1049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提高到3255元。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和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从6.1平方米和8.1平方米,增加到26平方米和29.7平方米。改革以来的27年是人民收入增长最快、得实惠最多的时期。
改革明显提高了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日益扩大了中国的国际影响。1978年到2005年,财政收入从1132亿元增长到3.16万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从206亿美元增加到1.42万亿美元;外汇储备从1.67亿美元增加到8189亿美元。现在,我国GDP列世界前五位,外贸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三位,谷类、肉类、棉花、钢铁、煤炭、电视机、电脑等产品产量以及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位。不久前召开的世界经济达沃斯论坛的中心议题就是中国和印度,并决定论坛不仅冬季在达沃斯举行,夏季还要在中国召开。所有这些成就都来源于改革开放的正确决策。因此,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加快推进改革。
改革虽然取得这样巨大的成就,但并不是十全十美的,还存在不少前进中的矛盾、问题和体制性的障碍。比如,现在基尼系数确实已经很高了,贫富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呈扩大化趋势,看病难,上学难等问题也亟待解决。对这些问题要客观分析,不能武断地说医疗改革失败了,教育改革失败了,不能简单地下这些结论。有些问题是由于改革不到位、不完善造成的;有些问题是由于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协调性缺失,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造成的;有些是因为改革变形了,变成了假改革;有些是因为改革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解存在分歧。因此这场争论的核心不在于是否承认问题,而在于如何分析问题。
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强调,前进中的问题只能靠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这是非常正确的,也是老百姓所期望的。有人提出,反左已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说当前要反右,要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要批判西化,甚至要批判市场化。老百姓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折腾,折腾下去就会没有饭吃的,折腾下去就不能改革开放,折腾下去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
这次争论有四个特点。一是上纲上线比过去高,有人提出中国改革是按照新自由主义设计的,是一些特务、汉奸、走资派主导的。二是煽动性比较大,利用某些人的不满情绪给党和政府施加压力。三是影响比过去深,过去万言书只有少数人写,少数人知道,现在通过网络传播,全国、全世界都会知道了,影响恶劣。四是有些青年因为不了解情况而陷了进去。北大有个旁听生表示坚决反对中国产权制度改革,认为这是一批特务、汉奸打着改革旗号搞的颠覆活动。
面对来势凶猛的论战大潮,我们的态度很明确:第一,坚持改革,决不能动摇;第二,不要争论。因为争论下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不利于改革开放,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团结。在这样一个决定中国命运的关键时刻,我曾建议胡总书记出来讲话,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定不移搞改革,一心一意谋发展,不要争论,不要分左派右派,不要搞分裂。
从过去的历史经验来看,最高领导人出来讲话很管用。90年代初,计划和市场争论的时候,“姓资姓社”争论的时候,小平同志出来讲话,强调不要争论,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有计划,把这场争论初步平息下来。90年代中期,在十五大报告起草过程中,“万言书”到处送。江总书记出来讲话,强调要有理论的勇气,毫不动摇。因此十五大报告有不少理论创新,特别是在所有制理论方面。
三、加快建设人民社会主义
这次争论的核心,我认为是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这次改革争论中,为什么有人提出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36条,是违背宪法的,不是搞社会主义;为什么有人说物权法是违宪的,背离了社会主义原则;为什么有人说改革方向出了问题,改革是在搞资本主义;为什么国有经济实现战略性改组,就有人认为是搞私有化,就不是搞社会主义了。关键就是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问题。
有人认为,现在全国工业产值中,国有的比重已不到20%,公有制不占主体地位了,私有化了,不是搞社会主义了,搞资本主义了;有人批判说,根据普查,工业领域中,国有集体企业就业比重只占20.3%,私营外资企业占了56.3%,这怎么叫社会主义?这就是资本主义。按照这些先生们的逻辑,只能搞一次国有化运动,国有经济比重搞到70-80%才能算搞社会主义。倒退回去才能搞社会主义。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争论?有人是故意借机攻击党和政府,有人则是因为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有分歧。这次争论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搞清楚,到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么样建设社会主义。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这个争论还会继续下去,100年也不会罢休。你看,有人说国有集体就业比重只有20.3%就是搞私有化。本来我们就业压力很大,非公有制经济解决了那么多就业,应该是好事,但是他却认为这是坏事,国有经济所占的就业比重太低了,主张走回头路,回到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
邓小平同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我们取得共识提供了强大的武器。有三件事引起了我的思考。
第一件事是,浙江实践促使我考虑要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浙江人多地少,资源少,国家投入少,在“一多三少”不利条件下经济发展依然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123.7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3365亿元,占全国的7.3%,总量排名从全国的12位跃居到第4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31元增加到2005年的27552元,相当于3400美元左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浙江人民的富裕程度在全国列在首位,而且社会很稳定。
浙江取得这么大的成绩是改革的结果。浙江已经初步形成民本经济的格局,以民为本,民有、民营、民享。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靠老百姓创业,财富就充分涌现出来了。这和过去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作为财富创造主体完全不同。百姓富裕后,政府税收自然就多了。现在浙江一年有2000多亿的财政收入,政府可以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更好的公共服务。没有人民创造财富这个基础,一切都是空话。浙江经济进入了一种良性循环,真正体现以民为本,是民本经济,是一种人民社会主义。
第二件事是,2001年我作为深圳市的高级顾问,参加了关于深圳如何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的讨论。讨论时有一位高级顾问提出,深圳要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样板,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一个研究机构提出,深圳在某年要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收入要达到某种水平。如果达到这个水平是不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恐怕不行,因为世界上比这个水平高、实现了现代化的城市有很多,你能说它是社会主义吗?对此,我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讲了五点看法。
1、以民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运行基础。
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我们的目的就是老百姓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小平同志要求的。当然共同富裕不可能大家同时实现,而是有先有后。即使到了共同富裕后,还是有差别的,没有差别那是平均主义。富裕程度虽然不同,但是大家已经共同富裕了。
4、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民主就是由民作主。过去我们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话当然有道理,但是还不到位,真正到位的说法应该是老百姓自己当家作主。
5、中华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这一点是在马洪同志的建议下补充进来的。
第三件事是,2001年我访问匈牙利,与匈牙利的改革之父涅尔斯做了深入交流。他过去是匈牙利的书记处书记,是负责主持改革的领导人。我问他,你过去是主持匈牙利改革的领导人,为什么匈牙利社会主义没有坚持下去,为什么匈牙利执政党没有站稳脚跟?他说,关键原因在于,政治上缺乏民主制度,经济上缺乏效率。我又问他,过去当过匈牙利的领导人,政局变更后又当过新政府的议会议员,社会党主席,两个朝代都干过,假如你重新执政,你选择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他说,我既不搞传统的社会主义,也不搞资本主义,我要走第三条道路。你们中国改革搞得很好,很成功。因为你们中国搞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很赞扬我们选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路。
这三件事引起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考。
我体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其本质是人民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社会主义是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社会主义,是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准则的社会主义,是使人民得到实惠,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
人民社会主义就是老百姓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而国家、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人民社会主义区别于国家社会主义,人民社会主义是以民为本、以社会为本,国家社会主义是国家控制和配置全部资源,国家包办所有企业,国家作为创造财富主体。
国家社会主义在德国曾经实行过。德国拉萨尔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鼓吹过国家社会主义。俾斯麦政府宣布把铁路、烟草公司等经济部门收归国有,把国有化措施作为所谓“建立社会主义”。恩格斯曾对此作过深刻的批判。恩格斯说,“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会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并指出:“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性,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时,只是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在30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一本正经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9页,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德国希特勒也搞过国家社会主义,把德意志工人党改名为“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党,把国家社会主义作为执政纲领,并通过国家的力量把企业和托拉斯国有化。纳粹党提出国家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是1929年以后的经济大恐慌,一些困难群体对现状不满,于是打着国家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以争取这些群体的支持。以上案例充分说明,社会主义到底是为了什么?说明了不是任何形式的国有化都是搞社会主义的。
过去认为国家是投资和创造财富的主体。把老百姓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通过财政投入到各行各业,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厂等都是国有的,认为这样才是社会主义。老百姓把钱存在国有银行,国家再把国有银行60-70%的存款贷给国有企业,这种把国家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实践证明是转不动的,无法进入良性循环。我们应该总结这样的教训。
如果要实行以民为本,让老百姓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发展动力就不一样了。把你要我干,变为我要干,老百姓的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出来,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这样才能实现创新,否则就缺乏创新动力。所以我们要哪一种社会主义呢?过去,有人把农民种自留地就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现在一说老百姓创业,有人认为是搞私有化,搞资本主义,不是搞社会主义。既然人民作为创造财富主体,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就应该以人民为主体。
我很欣赏浙江的社会主义。但有的人看来,这不是社会主义。比如温州的发展模式,早就有人批判过了。我觉得,浙江是在发展人民社会主义,发展民本经济。老百姓积极创业,创业后财富多了,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国家财政收入也就随之增加,进入良性循环。浙江省一位前领导同志说,如果不搞人民社会主义,那是回到过去。种田的主体是农民。过去农民好像不会种田,什么时候种地,什么时候收割,要政府官员发号施令,这个教训很深刻!
浙江现在搞了人民社会主义,搞了民本经济,活力就有了。虽然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少,国家投入少,但是经济发展很快,这不值得我们总结经验吗。我希望浙江的今天成为全国的明天。这样的社会主义是有生命力的。我们应当思考一下,国家作为环境创造主体,支持大家创业,大家富了,国家税收也就足了。浙江一年2000多亿税收,这样就可以为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更好的公共服务,这不是明显的例子嘛。
把人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首要表现是把人民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马克思曾经提出要重建个人所有制,我理解重建个人所有制,就必须承认人民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和创造财富的主体。社会主义必须是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同人民的劳动直接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人民的积极性创新性充分发挥,才能使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才能使人民群众都富裕起来,才能使国家繁荣富强起来。所以我们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这种基本经济制度。
民本经济,就是以民为本,民有,民营民享的经济,也就是老百姓经济。我以前写过文章,老百姓创业后将来的发展趋势就是资本社会化。资本社会化,就是在重建个人所有制基础上,实现生产力大发展。这种老百姓经济可以把你要我干,变为我要干,使人民群众积极性和内在动力充分激发出来,国有经济和民本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政府要做人民利益的维护者,维护人民的利益首先是要维护人民创造的财富。我们强调这个社会公平,但不能忽视财富的创造,财富创造是第一位,财富的分配是第二位的,如果没有财富的创造,哪有财富的分配。因此财富创造、财富分配两者都很重要,财富的创造同样需要保护,这方面我们的制度安排还很不够,所以尽快制定《物权法》是完全有必要的。通过物权法进一步落实财产权。只要合法的正当收益都要加以保护。如果不保护合法财产,要么会造成富人的大肆挥霍,要么会造成资产大量外流。这样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对百姓有什么好处?所以只要是合法的财产都要加以保护。至于不合法的财产,自然有法律加以制裁。偷税的,贪污的,都有法律制裁加以约束。这是两个概念,不能因为出现贫富差距,就只保护穷人财产,而不保护富人私有财产。这样对国家发展不利的。
人民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是创造财富的主体,一句话,只有人民社会主义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最佳选择。不能选择国家本位的社会主义。这次争论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要加快建设人民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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