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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光辉指导思想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已将政治体制改革这一任务迫切地提到了人们面前。为什么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范围和主要内容是什么?怎样从实际出发把这场改革深入开展下去?在这一系列重大问题上,邓小平同志近年来适时地作了大量而深刻的阐述,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光辉的指导思想。

一、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中央提出的这一科学面重大的论断,不仅旨在说明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大大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任务,而且也包括这样一个重要的涵义: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上层建筑必须是同初级阶段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相一致的上层建筑。

邓小平同志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一方面充分肯定了毛泽东同志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提法,一方面提出要以此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邓小平同志并且率先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此作了大胆、认真地研究和探索。正是在这一研究和探索中,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我国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提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这个符合中国实际的论断。

1.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

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很长时期,我们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指导下,过分强调生产关系的变革对于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过分强调上层建筑的革命对于经济基础建设的反作用,结果,逐渐形成了一套同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基本国情不大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又拉大了这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同我国生产力状况和基本国情不相适应的差距,造成了国民经济的严重挫折。“文化大革命”一结束,迅速发展生产力、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任务就立即提到了全党面前。在我国刚刚步入新的发展时期,邓小平同志就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提出了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正确路线,奠定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政治基础。

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邓小平同志一方面大力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一方面严肃地指出了现行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同新时期经济文化发展的不相适应性。例如,他认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领导体制,妨碍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工作系统,影响了工作效率;干部管理权限的过分集中,压抑了人才的脱颖而出,不利于把一大批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提拔到急需的岗位;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使机构没有活力,压抑了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因此,邓小平同志早在197810月就提出了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变目前落后的生产力,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变生产关系,改变上层建筑,改变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管理方式,使之适应于现代化经济的需要。”(《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25126)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邓小平同志后来解释说,这不仅是指经济体制改革,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注:《邓小平文选》,第140)1978年底,邓小平同志又提出,要解决长期以来遗留的问题,解决进入以四个现代化为中心的新时期所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就必须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参见《邓小平文选》第131)1979年邓小平同志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文选》第180)1980年,邓小平同志又十分明确地提出,我们现在的体制很不适应四个现代化的需要。(《邓小平文选》,第244)因此,“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们要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集中正确意见,从中央到地方,积极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改革。”(《邓小平文选》第281-282)近年来,邓小平同志还一再强调:“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化成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873月版,第138)

邓小平同志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仅从一般原理上使我们具体地认识到上层建筑要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更重要的在于使我们能清醒地看到:由于我们现行的政治体制存在种种弊端,因而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有很不适应的一面。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的政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种以党、政、经高度统一,按革命运动方式运行、同产品经济模式相一致的革命型体制。这种体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曾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把它照搬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中来的时候,它就越来越表现出同经济文化发展的不相适应性。特别是在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就是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以后,这种不相适应性就愈发表现得突出起来。例如,商品经济发展所引起的经济实体独立化、经济利益多元化、经济决策分散化的趋势,必然要求政治体制由高度集权向相对分权转变。因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已把政治体制由革命型向建设型转变的任务突出而紧迫地提到了人们面前。

2.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

历时十年之久的大动乱结束以后,许多同志都在思索这样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怎样避免“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政治动乱再次发生?怎样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在这个关系中国发展前途的重大问题上,邓小平同志运用唯物史观作出了科学的、客观的回答。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人们在回忆这场难忘的政治动乱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毛泽东同志个人的责任和错误。一些同志认为“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毛泽东同志的个人错误。这种看法是否正确,究竟如何正确地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找出从根本上防止“文化大革命”再发生的办法呢?这个严肃的课题实际上已经摆在了全党同志的面前。邓小平同志通过总结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对此作出了深刻的解答。他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93)邓小平同志这里所说的制度问题,主要是指具体政治制度的问题,亦即政治体制的问题。

那么,如何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避免类似“文化大革命”那样的错误?对此,邓小平同志相当明确地指出:“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社会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文选》,第207)

从以上引文中我们可以很明确地看到,邓小平同志十分强调具体政治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意义。具体政治制度的好坏和完善与否,是决定国家能否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因素。制度好,制度完善,不但可以防止好人犯错误,也可以制止坏人做坏事。应当看到,我们现行的政治体制还基本上是革命战争时期延续下来的一套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这套体制适应于武装斗争和群众运动,不大适应于社会主义和平建设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权力过分集中,在实际生活中又往往发展为权力集中于第一书记,使党的领导逐步演变为个人领导,形成党内的家长制和个人专断。这是导致“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在邓小平同志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在多方面对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也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现实生活表明,我们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没有有一套有效的制度来制约各级领导人、特别是最高领导人模范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彻底地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不能保证我们的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顺利进行各项建设事业。实践总是一再告诫人们,不能把长治久安的希望寄托于人好上,寄托于领导者的开明上,而是要大力建设一套能够制止好人、开明的领导者犯错误的政治体制。生活一再向我们提出了这个要求,人们迫切需要党和国家认真地解决这一问题。在生活和形势逼迫面前,的的确确需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奠定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制度保证。

3.经济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根本任务,是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点出发,实现由产品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模式的转变。我们现行的政治体制是建立在产品经济模式基础上的。现在,产品经济模式这个基础开始发生变化了,政治体制的各方面不能不相应的发生某些变化,不能不相应地进行某些方面的改革。

1985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邓小平同志就明确地指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全面的改革。(参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7)因为涉及的领域不仅是经济,还涉及到科学教育,相应地说也有政治,我们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需要干部年轻化,这不是政治问题吗?到1986年,邓小平同志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反映出来的问题,更具体地指出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他说:“改革,应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政治体制改革应作为改革的一个标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3)“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因为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困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137)

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不仅是生产关系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映,它包含了上层建筑的某些内容。例如,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就直接同上层建筑相联系。由此可见,经济体制改革必然涉及到政治体制。如果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不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仅缺乏政治保障,而且本身应就很难进行下去。邓小平同志不仅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展开之际就提出了这个问题,而且又拿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情况为例反复作了具体地说明。实践证明,邓小平同志关于配套改革的思想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是十分深刻的。现实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向政治体制提出了一系列课题,并且表明所有的改革是否成功,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如果我们要把经济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继续推向前进,必须从现在起应当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二、要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

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设计者和指导者,邓小平同志从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之初,就很严肃地指出了这件事情的复杂性。因此,他反复强调首先要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在不十分明确这个问题之前不要下手。几年来,邓小平同志围绕如何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问题作了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大体包括两层含意:其一是要明确政治体制改革要达到什么目的;其二是根据这个目的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并且要弄清从哪一两件事情上着手。

1.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

既然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到很多人的具体利益、关系到中国发展前途这样复杂而重要的系统工程,那么在确立这场改革所要达到的目的时候,就不能只考虑长远而不顾及眼前,或者只顾及眼前而忘了长远、而是要兼顾到长远和眼前两个方面。长远的目标要十分明确,眼下的目的也要非常清楚,这样才能自觉稳步地把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邓小平同志自提出政治体制改革这个任务开始,就一直在研究和探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远目的或者叫做总目标,以及近期目的或者叫做具体目标。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对于我们正确确定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有着非常重大的指导意义的。

1980818日,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被称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纲领性文献的讲话中,提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是为了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提出党和国家的各种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须用是否有利于实现这三条来检验。(参见《邓小平文选》,第282)同年12月,邓小平同志又谈到,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32)19869月,邓小平同志又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无非是三条:一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二是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三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参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44)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主要讲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或长远目标。这一目标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建立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民主政治。当然,要实现这样的一个总目标,决不是三年五年或者十年八年的事情。按照邓小平同志的设想,要经过一代人的长期努力。邓小平同志在确立这一目标时,是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出发的,认为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完全能够通过改革的途径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能够以比资本主义更好更快的速度前进。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社会化水平还比较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广大人民特别是近80%左右的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还比较低。在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水平的前提下,要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达到高度民主,显然要经过人们在各个方面长期的努力。因此,我们在为实现政治体制改革总目标而努力的同时,应当实事求是地确定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达到而且能够达到的近期具体目标。

邓小平同志曾多次讲过,政治体制改革要本着三个目标进行:第一个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第二个目标是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第三个目标是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认为,领导层有了活力,克服了官僚主义,提高了效率,调动了基层和人民的积极性,四个现代化才真正有希望。(参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46-147)邓小平同志还认为,上述这样的目标虽然不是三年五年就能够实现的,但制定这样一个目标十分重要。他在谈到第一个目标时曾具体地指出:十三大(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要前进一步,十四大再前进一步,十五大完成这个任务。(参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46-147)在这里,邓小平同志不仅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而且,还强调了确定近期目标的重要意义,同时又指出了实现近期目标的时间概念。

邓小平同志关于政治体制改革近期目标的一系列论述,可以给我们很多重要启发。第一,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既要针对现行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同时又要抓住其中最迫切需要解决,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活力”、“效率”和“积极性”三个目标,就是生动的说明。第二,近期目标不仅要符合长远目标,而且要为实现长远目标奠定可靠基础。可以说,只要从制度上解决“活力”、“效率”和“积极性”的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有了扎实前进的基础。第三,在某种程度上说,提出近期目标比提出长远目标更有意义。这不仅是因为近期目标是现实可行的,而且还因为它是扎扎实实地达到长远目标的基础。我们曾在一个时期把高度民主作为目标,这激发了人们的政治热情,但高度民主只能是一个长远目标。如果不比较实际地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就很可能使政治体制改革欲速而不达,造成不必要的思想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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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

近年来,邓小平同志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六个方面:

1)党政分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是造成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一个重要根源。因此,邓小平同志十分明确地指出党政分开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提出要把党政分开放到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位。(参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40-141)邓小平同志认为,党的组织不是政府,不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提出党政分开,不是讨论共产党要不要执政,而是解决党如何执政、怎样改善党的领导和怎样使党的领导正确而有效。“这样提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干预太多,搞不好倒会削弱党的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6)邓小平还明确指出,解决党政分开应该从中央开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140)由此看来,实行党政分开,理顺党的组织同政府、国家权力机关和各种社会政治组织的关系,并使之制度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性内容,也是提高各方面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2)权力下放。邓小平同志认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个内容是权力要下放,解决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同时地方各级也都有一个下放权力的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140)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权力下放时,多次强调要首先认真解决政企分开、扩大企业自主权问题。他认为,没有权力下放调动不了每个企业和单位的积极性。

3)精简机构。邓小平同志一贯重视精简机构问题,把精简机构称作一场革命。他十分严肃地指出:“如果不搞这场革命,让党和国家的组织继续目前这样机构臃肿重叠、职责不清,许多人员不称职、不负责,工作缺乏精力、知识和效率的状况,这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包括我们自己和我们下面的干部。这确是难以为继的状态,确实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人民不能容忍,我们党也不能容忍。”(《邓小平文选》,第351)精简机构,从根本上说就是提高工作效率。这几年机构减而复增有许多原因,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没能自觉地把精简机构当作一场革命,缺乏进行这场革命的革命精神。

4)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整个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邓小平同志把它作为衡量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好坏的三条标准之一。他提出“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因为事情要人来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7)因此,我们必须从政治体制改革的全局角度来认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弄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邓小平同志提出过很多重要思想,例如:建立干部的退休制度,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等等。其中,干部年轻化是中心内容。邓小平同志反复指出干部年轻化的重大意义,认为党和国家的活力同干部年轻化有关。如果不逐步实行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让老人、病人挡住比较年轻、有干劲、有能力的人的路,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因此,邓小平同志一再提出要建立有利于提拔年轻干部的制度,使年轻的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5)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民主传统。因此,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参见《邓小平文选》,第296)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基层的民主问题,多次提出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建设的思想,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6)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完备的法制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邓小平同志把法制建设作为现化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出搞四个现代化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0-131)他还把法制建设同民主建设紧紧联系在一起,提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文选》,第136)并且明确提出了在我国要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参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9页、第135)应当说,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抓住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关键,为我国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尽管邓小平同志从多方面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但他同时又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究竞包括哪些内容还是个有待于深入研究的问题。他说:“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现在还在讨论,因为这个问题太复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8)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内容的论述,为我们研究这个问题奠定了基础。

三、根据本国情况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19869月,邓小平同志在同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第一书记、国务委员会主席雅鲁泽尔斯基谈话时指出:“我们两国都在搞改革。我们现在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可能许多方法同你们不一样,这刚好说明你们是根据你们的条件来决定的,我们是根据我们的条件来决定的。我们两国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方法也不一样”。邓小平同志还说:“我们两国的政治体制都是从苏联模式来的。看来苏联也不是很成功的。即使苏联是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能够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吗?能够符合波兰的实际情况吗?各国的实际情况是不相同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144-145)据此,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根据本国情况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按照我们自己的实际来提问题、解决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145)

1.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

我们所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这场改革,是我们党提出的,它也必须而且也只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在中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全国就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中心,不仅改革搞不下去,天下肯定会大乱。因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他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邓小平文选》,第300-301)这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保证和根本原则。此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有秩序地进行,而忽视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秩序,“如果没有秩序,遇到这样那样的干扰,把我们的精力都消耗在那上面,改革就搞不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56)

2.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用搞运动的办法进行

邓小平同志指出:“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定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邓小平文选》,第296)我们应当十分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企图通过一两次运动来实现政治体制的转变,用“大跃进”的作法扩大民主,都是绝对不可能的,而只能为改革和民主建设制造麻烦和障碍。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既然是长期任务就不能搞运动,而只能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不断进行改革。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邓小平文选》第301)3.政治体制改革既要勇于探索又要细心谨慎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国家这么大,情况太复杂,改革不容易,因此决策一定要慎重,看到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后再下决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9)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新事物,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没有这个内容,也缺少前人的经验,因此,必须要大胆试验,勇于探索,不怕风险。但另一方面,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非常复杂,都有风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比经济体制改革风险还要大,因为它牵动面广,敏感性强,每一项措施都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情。此外,还由于中国的积习太深,习惯势力大得很,只要搞改革,前后左右都要碰到障碍,因此,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太急,要十分慎重。邓小平同志提出,要从调查研究入手,用年把时间先拿出一个蓝图,把主意拿好再下手,主意拿不好不下手。

4.政治体制改革既要借鉴国外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又不能照搬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过,要“继续坚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邓小平文选》,第328)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根据我国的国情提出来的。但是,这丝毫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某些有用的民主形式。当然,我们在学习和借鉴时不能照搬,特别是“不能照搬西方的,不能搞自由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41)不能搞西方三权鼎立那一套东西。把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搬到中国是完全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只能造成中国的倒退。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既立足于国国情,又批判地研究世界各国一切成功的东西。

四、闪烁着马克思主义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改革思想

邓小平同志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论述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光辉指导思想,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全面准确地研究邓小平同志政治体制改革(也包括经济体制改革等)思想,对于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对于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理论推向前进,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深刻地研究邓小平同志如何从具体地分析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矛盾、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更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1.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任何社会的改革,都是该社会矛盾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同样是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是能否正确地认识改革与社会主义内在一致性的根本前提。

唯物史观揭示了作为任何社会形态均具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其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社会矛盾。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他们所创立的这个科学的历史观,不仅论证了一切社会的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而且又把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基本矛盾具体地表述为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但是,对于这种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表现,马克思和恩格斯不可能作出具体的说明。恩格斯关于“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的论述,是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所作出的一种趋向性预测。列宁根据俄国革命的实践经验所指出的“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和提高一步,都必定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列宁全集》第33卷,第89)已经开始触及社会主义形态中的矛盾问题,但由于实践经验的限制,列宁未能对此作出进一步的说明。这以后,斯大林没能循着列宁的这一线索进行研究,他羞羞答答不彻底地承认社会主义矛盾的态度,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后退了一大步。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之初,毛泽东同志针对那种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的观点,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并指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与旧社会的矛盾不同,具有非对抗的性质,大量的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加以解决。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观点是十分宝贵的,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贡献。但由于当时我国刚刚步入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同志受这一客观条件的限制,还没有可能对我国的基本矛盾关系及其表现形式作出具体的阐述。而当我国的这一基本矛盾关系开始充分显露和展开之时,毛泽东同志又由于受到他本人逐步脱离实际而产生的“左”倾思想的主观限制,错误地认为我国基本矛盾关系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段矛盾和阶级斗争。这既带来了理论上的极大混乱,又造成了实践中的巨大苦果。

邓小平同志从总结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正确提法,一方面又提出要对此作深入具体的研究。并且,他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探究长期以来阻碍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真实原因中,找到了现阶段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邓小平同志认为,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原有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存在种种弊端,例如,党政不分、权力过分集中,妨碍建立强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统,妨碍人民群众和基层的积极性,使党和国家没有活力,各面工作缺乏效率。邓小平同志指出:过去生产力没有能够很快发展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及时提出对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但是,“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文选》,第140)为此,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就十分明确地提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邓小平文选》,第180)邓小平同志的这个思想,实质上是把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矛盾,具体地归结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现行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这样,邓小平同志抓住了我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关键环节和中心问题,从而提出了改革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这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正确方向。

邓小平同志抓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现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正是科学地把握住了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的具体的、集中的表现形式。由此提出了改革同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以及科技教育体制。邓小平同志认为,这些改革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所以说,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出路。

以往,我们虽然笼统肯定社会主义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但却不具体地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由于存在一些弊端可能会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现实。这样是不可能找到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发展的正确途径的。这说明,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产生于正确认识和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中。只有深刻地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表现形式,才能深刻地了解社会主义改革是建立在社会主义自身基础上的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运动过程;才能看到这种改革的程度和范围,是受到社会主义基本矛盾展开程度和范围的制约的,这种改革只能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在解决自身矛盾的过程中自觉地向着更高层次、更高阶段发展;才能了解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长期性,同样决定了与其相一致的社会主义改革的长期性。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为了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条件,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改革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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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

邓小平同志从探究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之中,不仅指出改革的必然性,而且还多次提出改革也是革命的思想。应当说,“改革也是革命”的思想,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高度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和平发展时期革命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的科学表述。

1)邓小平同志从分析现行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的矛盾入手,阐明了社会生产力的革命,必然会引起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革命性变革,而这个革命性变革,具有影响社会主义发展全局的重大意义。例如,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邓小平文选》,第287)邓小平同志认为,象精简机构这样一场革命,不是对人而是对现行政治体制的革命。他从多方面严肃地指出,不搞这场革命甚至可能涉及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以往,我们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看作是完全一致的,既不敢承认具体制度的弊端,更不可能提出对具体制度的改革。邓小平同志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著,敢把对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改革当作第二次革命。邓小平同志的这个思想对我们深入研究社会主义自身范围的革命打开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2)邓小平同志从分析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所必然要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入手,提出了调整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一场革命性变革思想。我们知道,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与现行的经济、政治体制之间的矛盾,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表现为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具体利益的矛盾。恰恰在这一点上,反映了社会主义改革的极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反映了改革必然要引起人们利益关系革命性变革的真正原因。例如,邓小平同志谈到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不涉及一批人的切身利益,因而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带有很大的风险时,他举例说,“企业的改组,就会发生人员的去留问题;国家机关的改革,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要转做别的工作,有些人就会有意见;等等。这些问题很快就要出现,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思想准备。”(《邓小平文选》,第142)

3)邓小平同志从分析政治体制中的种种弊端同封建主义影响的关系入手,指出了从改革制度着手,肃清封建残余影响的革命意义。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邓小平文选》,第307)权力过份集中现象,官僚主义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特权现象等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为此,邓小平同志指出:“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重点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邓小平文选》,第296)应当说,在我国社会主义自身范围内清除封建主义影响,的确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我们必须从这样一个高度来认识问题,以增强彻底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社会范围内的自身革命,是社会主义实践中提出的新课题。我们知道,以往所理解的社会革命的含义,是指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根本不同的社会制度的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含义,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邓小平社会主义改革思想的贡献之处,在于具体地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从而能够使人们看到,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也必然经历一个与此相适应的以自我改造、自我发展、自我完善为特点的革命性的变革过程。这种社会主义自身范围内的革命,能够正确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正确地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因而它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

3.改革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

近几年,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指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改革,这场全面改革不仅涉及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更重要的是涉及政治体制。邓小平同志关于改革必须配套进行的思想,正确地说明了社会主义改革的重要特点。

首先,要大幅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必然要全面触动过去那种同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相适应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革现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

其次,经济体制也是上层建筑在经济方面的反映,它不能不受到上层建筑各方面的制约。因此,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就必须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正是从社会主义改革全面性这样一个基本特点出发,几年来邓小平同志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这个中心,对其他方面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作了大量的、精辟的论述,一再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其他各项改革和各面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改革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即:全面改革的过程,同时也是正确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方面协调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只有在全面改革中才能得到全面发展。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讲话中,以实践为根据阐述了这一思想。他说:“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这是一件大事,表明我们已经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路子。”明确地把改革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这样也就具体揭示了只有在改革中社会主义才能得到真正协调发展──这一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虽然早已指出过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全面发展问题,毛泽东同志对此也有过不少论述,但是,都没有能够完全解决真正保证社会主义协调发展的途径问题。毛泽东同志最终也走了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道路,使我国社会主义事业遭到严重挫折。历史经验证明,邓小平同志关于从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着手,具体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为正确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协调发展找到了一条正确途径。可以说,邓小平同志的全面改革的思想,正确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改革思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我国的运用和发展。它不仅对社会主义实践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值得我们每一个立志投身于改革洪流之中的人来认真地学习它、掌握它。当前,尤其要认真地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并以此为指导,把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顺利地、成功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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