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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抢抓机遇上水平

  瑞丽地处云南西部,其三面与缅甸联邦接壤,国境线长达169.8公里,由于没有天然屏障,众民族跨境而居,通婚互市历史悠久,中缅两国边民利用村寨周边的往来便道进行互市交换,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瑞丽在全省率先实施对外开放,带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

  瑞丽对外贸易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缅贸易合作初期(1985—1995年),以1985年国家批准德宏全境开放为边境贸易区为起点,人流物流急剧上升,金融和商业机构纷纷建立,瑞丽的对外贸易得以快速发展。第二阶段是对外贸易合作的低迷期(1996—2000年),从1993年开始为了抑制全国性经济过热,我国对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品实行专营权、配额、许可证的管制,紧接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瑞丽口岸的对外贸易在经历了10年高增长后陷入了短暂的低迷期,2000年边贸进出口总额仅为25亿元,比1995年下降了23.1%。第三阶段是对外贸易合作范围扩大和升级期(2001—2011年),这一时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加快,边民互市贸易限额提高到8000元/人/日,2010年瑞丽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2011年瑞丽口岸实现了历史性的“三大突破”,进出口贸易总额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出入境人员突破千万人次大关,出入境车辆突破200万大关。

  从瑞丽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沿边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主要得益于我国综合国力和对沿边地区支持力度的明显增强。

  构建长期、稳定的国际国内贸易环境,是扩大对外贸易合作的先决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对外影响不断扩大,积极改善和发展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友好关系,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标志着合作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10年瑞丽口岸累计完成进出口货值83.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4%,2011年又实现同比增长33.77%,这主要得益于边贸大环境的改善。

  不断完善符合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贸易政策,是扩大对外贸易合作的重要保障。我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边境贸易优惠政策,1985年放宽边民互市贸易限额,1992年开放瑞丽、畹町等14个边境城市,2000年我国在瑞丽姐告设立实行“境内关外”特殊管理模式的贸易区,2010年瑞丽被确立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践证明,这些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调整的贸易优惠政策,是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缅边贸的合作发展、互利互惠机制日益完善,是推动中缅贸易繁荣发展的有效路径。扬长避短,寻求共赢,是中缅两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优于缅甸,但是人均占有资源与缅甸相比却明显不足,双方贸易互补性很强。经过长期的经贸合作,我国主要从缅甸进口木材、矿产品、粮食、豆类、药材等产品,不仅弥补了我国原材料的不足,而且经加工后可以出口到港、澳、台、韩等地区和国家。我国向缅甸出口的商品绝大多数是日用品、小五金、建材、摩托车、汽车、机电等,既扩大了我国商品在缅甸及东盟市场的占有率,同时也极大地改善了缅甸市场商品供应短缺的局面。随着中缅边境贸易不断扩大,带动了双方边境地区经济的发展,两国边民安居乐业、睦邻友好,两国地方政府互访增多,友好合作不断加强。我们深切体会到,边境贸易真正发挥了“利国、富民、睦邻、安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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