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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邓力群的交往 ​

   2015年2月11日下午,从媒体上获知邓力群已经因病去世,享年百岁。报道中给他加了不少头衔,如优秀的共产党员,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等等。而记得胡耀邦去世后有人曾经希望给胡耀邦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称号,但邓小平坚决不同意。

我现在讲一讲我同邓力群的交往,他又是怎样因权力斗争的需要,由右跳到“左”的。

给邓力群当帮手

我同邓力群相识是从1962 年开始的。当时,他被派到公安部,帮助谢富治总结4年政法工作的教训。当时谢富治出任公安部部长,还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邓力群来公安部以后,部里派了办公厅主任刘复之和研究室主任俞雷,群众出版社总编辑于浩成帮助邓力群写这篇文章。邓力群一开始听我们汇报,俞雷讲各地发生的案件,尤其是讲到有些地方饿死人的事实后,邓力群受到很大触动。他昕后就开始口述总结报告。记得他离开了座位,在屋子里来回走动,边走边说。

他说这4年以来全国各地的政法部门在各地党委的领导下犯了“左”倾的错误,他讲了很多事实,讲的时候从容不迫,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当时我对他实在是非常佩服,觉得此人确实不愧是一个大理论家。当时正在召开全国政法会议,

各省市三长即公安局局长、检察院院长和法院院长都出席了。邓力群的总结报告在会议上传达后,引起很大的反响,讨论非常热烈。但此时忽然传来,毛主席看到了邓力群的总结报告,很不高兴,立即下令会议收回了这份文件。

在此期间,邓力群曾经与我个别谈话,当时他还兼任《红旗》杂志的副总编。他跟我讲今后《红旗》有一些什么内部资料可以发给我,群众出版社有什么内部资料也可以跟他交换。

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后期,邓小平复出后,1975 年在国务院成立了一个政治研究室,由邓小平直接领导。这个研究室由胡乔木、吴冷西、胡绳、熊复、于光远、李鑫等负责,后来增加了邓力群。这时候已经有很多人陆续从五七干校返回原机关工作。那时,我被公安部下放在葛洲坝,在那里工作了半年之久。当时一块去的还有公安部一局的一位处长,叫自浩。昕说他的老婆被调到新成立的政治研究室,搞人事工作。白浩跟我说,你是不是可以调到那里去工作呢?我说我认识邓力群。他们就和邓力群谈了这件事,邓力群也同意我去。当时,造反派说我是假党员,组织关系还没有恢复。邓力群说要等待一段时间再考虑调动。

邓力群主持起草了政法部门最好的一份文件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邓力群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1978年3月13日,我应邀参加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召开的讨论法学研究规划的座谈会。邓力群在会上做讲话,提到封建主义残余的严重性,法律同群众运动之关系,等等。那次,似乎是粉碎“四人帮”后同他第一次见面。

后来,邓力群在社科院搞了一个双周座谈会,主要是社科院里边的一些人参加,外面也有些人被邀参加。邓力群邀请我也参加这个会。1979年6月22日下午,我在双周会上将张志新在死以前曾经被割喉管的事情讲出去了,当时大家都十分气愤,第二天《人民日报》理论部就给我写了一封信,我有这封信的原件:

于浩成同志:

昨天,在社科院双周庄谈会上听了你的发言。其中谈到几个重要情况:一、辽宁省公安厅监狱在枪决人之前切气管的详情(包括怎么搞起来的,切了多少人的气管);二、出卖张志新烈士的告密者的情况(包括现在当了什么官);三、广西南宁市那位教育局负责人打死了人,升了官,而又去主持受害者的追悼会的详情。以上几点,请你分别写成材料,拟在本报内部刊物《情况汇编》上加以揭露。不知尊意如何?请考虑。

此致

敬礼

《人民日报》理论部

六月二十三日

随这封信,还有《人民日报》王礼明给我写的一封信, 请我为他们写稿。此后, 我给《人民日报》写过多篇文章,有的文章引起了邓力群、胡乔木的不满,这是后话。

在双周会议期间,我认识了刘宾雁和严家其,从此,就成为好友。后来,邓力群又调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当时,为了解决党委不得再审批案件这个问题,他负责给中央起草一份文件,这个文件就是《关于加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执行的通知》,后来被称为1979年的64号文件。为了起草这份文件,邓力群约了我和社科院法学所的王家福、李步云、刘铁年我们4个人,由我来担任组长。

这件事,后来让凌云副部长知道了,他曾经找我谈话,说邓力群叫你去怎么也不通过我们?我说我不知道,怎么办好?他说你去吧,有什么事你回来汇报。这份文件起草后,邓力群找胡乔木,找了很多人参加座谈、修改。最后定稿报中央批准。当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江华认为这个文件是政法部门工作以来最好的一份文件。可是后来,这份文件并没有编人《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汇编》。看起来,这个问题在党内还是有争论的。我回到部里以后,办公厅副主任席国光找我谈话,说你们起草的这个文件不要党委来审批案件,这不是反对党的领导是什么?我说这是中央通过的文件,恐怕谈不到什么反对党的领导吧。

邓力群私下跟我打招呼,要我多宣传四项基本原则,

后在内刊上点名批评我

后来,我因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和一些座谈会上,发表了很多不合时宜的言论,引起了邓力群、胡乔木的注意。

1981年4月7日下午,在纪念邓初民的座谈会上,我和严家其都出席了。在会上,邓力群看到了我们,他就派秘书来告诉我们,散会后留一下,力群同志有话讲。散会后,邓力群对我和严家其讲要多写文章宣传四项基本原则,算是私下给我们打招呼。

4月20日下午,邓力群派人打电话来,叫我去中南海勤政殿他的办公室谈话,胡乔木也在这里办公。邓力群讲,你最近写了一些文章,有的写得是很好的。但是,我们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完全一致。有些话,你虽然说得对,但是中央还没有表态,你就讲了,这是不对的,讲早了也是不行的。因为我们不能比中央更高明。在他同我谈话期间,胡乔木来找邓力群。胡乔木见到我就跟我讲,说看过我的一些文章,并且认识我的父亲董鲁安,说我们的面貌还很像,保留了董鲁安的轮廓。胡乔木说,你的父亲,我们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曾经在一起,非常好。他也说你以后要特别注意,要同中央保持一致。看起来当时他们是想劝说我,让我回到他们所谓的正确立场上去。后来彼此就渐行渐远了。

1980年,邓力群也搞了一个研究室,原称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这个研究室编了一个说文件不像文件,说刊物又不像刊物的《情况通报》,经常点名批评一些人。

1983年11月15日,《情况通报》第335期多次批评我所在单位群众出版社,并点了我的名字,如说有些书宣扬色情、淫乱。“其中公安部下属单位群众出版社出的一书问题尤为突出,全篇都是赤裸裸的性交、性技巧的描写。如果仅仅是供公安部门研究国外间谍活动,加以删节,做参考之用,严格控制,少量印行,不是不可以的。但是竟印18万册之多,向全国广泛发行,这种做法,理应受到批评和制止。中宣部早就指出这本书的严重问题,但群众出版社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前两年,一些出版社以介绍‘大众化文学’为名,掀起一股出版外国惊险推理小说的热潮。据统计,两年的时间,全国共出版了100多种这类作品, 印3000多万册,仅群众出版社一家就出版了30余种,印1300余万册。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共印了820余万册。英国作家克里斯蒂的作品,先后出版了30余种,印数百万册。”“对于竞相出版外国惊险推理小说的问题,中宣部出版局和原国家出版局,曾多次向有关出版社打过招呼,并于1980 年3 月发出停止出版这豆类读物的通知。对问题突出而又不昕招呼的群众出版社(总编辑于浩成),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宣传动态》对他们进行通报批评;中宣部给公安部党组去信,建议他们检查群众出版社执行出版方针的情况。从而使这股‘外国惊险推理小说热潮’基本刹住。今年,群众出版社和吉林人民出版社又先后出版了日本推理小说《追捕》,除此之外,还没有发现其他出版社出版这一类作品。”此后,我被出版管理部门多次批评,在部里多次检讨。

邓力群主持的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编发了我的材料,

我差点成为自由化的典型人物

1985年2月8日,我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从创作自由到学术自由》一文,在这篇短文中我批评:“一些受过去‘左’的思想影响较重的人,往往仍然习惯于以政治斗争为纲,留恋于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来处理人们思想领域中的问题。他们对于某些文艺作品和学术论著中的问题,往往改变不了过去一向采取的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点名批判、无限上纲、围攻、撤职……行政手段和过火斗争。”接着我讲道:“解决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只能通过民主讨论的方法,使用粗暴斗争的方法是无济于事的,即使用杀头的办法也不行,因为这个人的头杀掉了,思想还在另外一些人的头脑里装着,你总不能把许多人都斩尽杀绝吧。”最后我讲道:“批评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允许批评,也允许反批评,不能只让一些权威人士有任意批评别人的权利,而一般人只有挨批评的份儿,没有申辩的权利。”

在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曾任中央宣传部秘书长的一位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人就告诉我说,中宣部有人对你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有意见,说文章的前一半是为王若水翻案,而后一半则是攻击胡乔木、邓力群。当时新闻界和理论界几乎尽人皆知《人民日报》副总编辑、著名理论家王若水因参与撰写并发表周扬在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年大会上的讲话而遭到围攻和撤职,而且一直不准发表他为自己辩护的文章。其实我写此文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并非针对具体某个人,没想到竟有人“对号人座”。但由此亦可见,我由于一向口没遮拦,毫无顾忌,确实得罪了邓力群、胡乔木等人,并且结怨愈来愈深。

当年,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经常把王若水、李洪林和我的言论印发出来,通报有关部门和作者所在单位。记得1985年邓力群主持的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发布的自由化分子罪行资料,就把我和李洪林同刊一期,可惜记不住是哪一期了。

后来,我因《镜报》的事件被罢官,事实上同邓力群的这个研究室发给公安部的几份文件大有关系。1985年6月7日,我应邀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讲学,题目是《毛泽东的法律思想》。此时罗大华教授面交给我一信,是香港《镜报》主编林文先生约见,要我讲一下法制建设问题。我意识到此事必须慎重处理,于是在返回社里后在来信上签上“是否在注意保密情况下同他谈一次,请指示”送交主管副部长,后来主管副部长批示同意。

6月11日,经请示公安部领导同意后我接受了香港《镜报》主编林文先生的采访,晚间在家中与林文先生见面并谈话,罗大华教授也在座。

7月10日,香港《镜报》发表了题为《“第三梯队”提法质疑——于浩成谈大陆法制理论与前景》一文,提要为:于浩成建议设立国家监察部,主张现行法律与政策允许公开讨论,认为应该强调人民的知情权,反对“第三梯队”的提法。

该文在刊登我的谈话内容时加上了11个小标题:“党政不分的两大问题”“经济改革要伴随立法川破除法只管百姓观念”“‘以法治国’竟引起争论”“没有阶级就没有法吗?”“律师是国家干部不通”“现行法律应允许讨论”“从未强调人民知情权川领导人不应害怕舆论”“犯罪没有社会原因吗?”“反对‘第三梯队’的提法”。在“经济改革要伴随立法”这一节中,我批评了“摸着石头过河”的说法,说它是一个经验主义的口号。对经济体制改革,有些领导人公开讲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我觉得这是不行的,我很大胆地讲,这是一个经验主义的口号。怎么能够摸着石头过河呢?还是那种边建设边施工的做法,将来出了大问题再返工,损失就更大。这样大的改革,应当有一个总体规划。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根据外国的经验,总体规划是可以搞出来的。不能心里没数,走一步看一步。改革是什么样子的呢?牵一发动全身。这个改了,那个没改,还是不行的,彼此妨碍呀!我们前几年就是吃的这个亏,比如,物价改革要伴随工资改革,但人事制度和干部制度不改革,工资改革也搞不好。

因为公安部最担心的就是我成为自由化的典型人物,怕吃挂落。所以,当时给了我比较严厉的处分。

胡耀邦下台后,邓力群、胡乔木为了贯彻反自由化,还特别提出了一个名单,由邓小平看过,交付赵紫阳处理。

在1987 年暑期的北戴河会议上, 王若水、吴祖光被定为劝退,张显扬开除党籍,苏绍智撤销党内外职务。要研究于浩成、戈扬、管惟炎时,据说讨论快到中午饭的时间了。赵紫阳看了看手表,说已经到了吃午饭时间了,会议暂停,下次再谈吧。结果下次的会,根本没有开,因此我们几个算是逃过了一劫。

1987年以后,我和邓力群再也没有任何来往。

我看邓力群的“左”

1987年10月,中共举行第十三次代表大会。这次大会爆出的最大新闻是邓力群落选。

这次大会,在选举上有了一点改革,给了选举人一块小小的选择余地,预选时实行差额选举,在175名中央委员的名额之外,多加了10名候选人,共185名。这个差额其实也很可怜,还不到6%。但是这6%的余地果然很有作用,邓力群被选掉了。这样,他就没有资格被列入正式候选名单,自然就当不上中央委员了。

本来筹备十三大的“人事组”给邓力群安排的职务是政治局委员。既然他连中央委员会都进不去,政治局委员也就没有指望了。为了挽救这个局面,邓力群又被安排到顾问委员会去当一名常务委员。顾问委员会由200名委员组成,是等额选举,邓力群算是被选上了。但是到了选举常务委员的时候,居然出了岔子,邓力群只得85票,不够半数,又落选了。

邓力群在十三大遭到惨败的消息不腔而走,知识界许多人额手称庆。这个事实表明,即便党内高层,多数人对于邓力群所代表的“左”倾路线也都讨厌了。

邓力群的落选是他一生最严重的挫折。

邓力群早就没有把胡耀邦放在眼里,在权力角逐中,胡耀邦也的确不是邓力群的对手。不过使邓力群难以接受的是,胡耀邦下台后,上台的竟不是他邓力群,而是一个务实的赵紫阳。

最近几年,邓力群可能是因为年事已高,所以很少有什么活动,他在香港出版了一本《邓力群自述——十二个春秋》,书中点了我和张显扬等人的名字。书中也给他自己做了许多辩解。中央知道后,严令收回,因为中央曾有不准领导干部在外面出书的决定。回忆过去这些事,我也不想用“左”啊、右啊这样的概念来说邓力群。但是,没有办法,这也是一种习惯了。原来邓力群是比较右的,是比较实际的,比如1979 年邓力群的《访日归来的思索》确实给我们打开了一扇观察资本主义国家的大门,有些观点至今也不落后。我记忆很深的是他说:

“有的日本人说,你们有了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要今天这样整,明天那样整呢?华国锋同志说,我们再也不要折腾了,再折腾下去,我们这个民族就要没有希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局也常常变。日本政局比较稳定,也有变动,内阁改组,党派斗争,屡见不鲜。可是这种变动没有阻碍经济的发展。我们党内、国内今后也还会有斗争。但是应当使这种斗争不是阻碍而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当年我还把他的这个讲话编人群众出版社的《学习研究资料》供社内干部学习。再比如关于取消党委审批案件这件事是我最早提出来的,邓力群也很赞成。否则他也不会找我帮助他起草1979年的64号文件。还有一件事让我很惊讶,在起草这个文件时,他还跟我们讲,即使犯人被关到监狱里,但是他的选举权没有被剥夺,因此,应该设立流动票箱,到监狱去,让那些犯人来投票。当时我说邓力群确实思想还是很先进的。想不到后来搞了那么大的一个转弯,邓力群成了与胡乔木并列的“左王”。

关于他的转变,我想了一下,我个人的看法是,邓力群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他一心想取代胡耀邦成为党的总书记,因此拼命向“左”转,以取得邓小平与陈云的信任。看起来这完全是权力斗争的需要,争取“上位”的需要,是屁股决定脑袋的需要。

邓力群去世了,加给他那样一些头衔,给了他那么高的评价,但盖棺不一定论定。作为一位百岁老人和当代思想文化界的风云人物,他的事功和言行还是留给未来和历史吧!我愿他一路走好!

炎黄春秋·2015年第6期·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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