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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破除“负制度”体系
——李曙光十八届四中全会与法治改革专题采访3
信息库:李老师,接着您刚刚讲的,您觉得未来推进法治之治的进程当中难点在什么地方,就是最困难的是什么?
李曙光:我觉得最困难的有两点。
第一是观念。中国是一个以传统文化为背景,以熟人关系为网络的社会,要接受法治的理念,让大家都按照法治规矩来行事,不是那么容易的。在观念上、文化上特别是官本位思想需要比较大的一个突破。社会治理方式、做事习惯、整个社会有这样一种风气,比如办事,干工作,商业交易,包括政府的行政行为以及老百姓日常办事都是靠找关系、找朋友。大家更加信潜规则。要把这种观念、文化和理念转变成法治的理念,障碍是比较大的,不是一朝一夕的能完成的,要经过很漫长的时间。所以,第一大障碍是基于中国社会现状的这种非正式的制度。我把它叫做“负制度”。正制度是国家正常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负制度就是整个社会的办事习惯依照潜规则且已经形成的、深入骨髓的行为方式。中国存在着非常庞大的负制度体系,已经渗透到人们血液中的这样一种方式,要把它改过来是很难的,它已经根深蒂固的扎根于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当中。虽然我们已经有了20年市场经济理念的熏陶,如果从1993年算起的话,但是与我们几千年的文化的积淀相比,还是远远不够。
第二,如何让领导干部真正有法律思维,真正有法治理念,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来执政、行政,这在中国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点,中国政府的权力没边没际,政府官员也都是唯我独尊、一言九鼎,我们现在这个体制,这套干部体制、行政体制、管理体制也是和法治有冲突的,有利益冲突的。所以说这个也是比较大的难点。
我想,一个是中国“负制度”改变;一个是中国的领导也就是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理念能不能真正建立起来,可能是我们下一步改革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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