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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8日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成立
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担任,国务委员邹家华、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共12名,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9月8日,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在中南海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作出部署。
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组长田纪云在会上指出,近年来公司发展失控,过多过滥,一些公司经营混乱,少数人利用职权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有的公司实际上已成为滋生腐败现象的一个温床,严重干扰了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影响了社会安定,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能不能下决心砍掉那些没有必要存在的公司,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有没有信心,对党和政府有没有信心的一个重要标志。
田纪云说,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不能片面强调局部利益而妨害大局。对于按规定该撤并的公司要坚决撤并,毫不留情,不能讲“关系学”,不能高抬贵手,要不怕得罪人,绝不能“雨过地皮湿”,走过场。中央、国家机关在撤并公司问题上,一定要起表率作用。
田纪云说,撤并公司的对象是那些不符合社会需要、重复设置、不具备条件、严重违法乱纪的公司,以及长期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重点是砍掉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流通领域中过多、过滥的从事商业批发、对外贸易、物资供应的公司和金融性公司。
田纪云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在今年内,要把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放在撤并公司上,到年底应当把撤并公司的工作基本搞完。同时,必须过细地抓好撤并公司的善后工作,避免或尽量减少各方面的损失。凡已确定撤并的公司,原已签订的合同,都应认真履行。特别是涉外合同,更要妥善处理,保障外商合法利益不受影响。
在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中,田纪云要求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查处社会影响大的有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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