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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1999年宝鸡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三年来,在上级的认真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这一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的方针,使劳动力市场基础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就业服务水平和市场管理水平都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方向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通过了上级检查评估。全市公共职介机构累计介绍就业4万多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2万多人,有利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根据部、省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要求,现就宝鸡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进一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失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信息网络,形成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保险有机结合,强化就业服务功能,提高现代化服务和市场管理水平,构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绿色通道。三年介绍就业6万人,职业培训5万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4万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三、实施内容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制

1、将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促进就业工作责任体系和领导体系,成立“宝鸡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吴登昌同志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刘忠良同志、副市长刘忠同志、市总工会主席齐桢同志为副组长,市劳动、财政、市经贸委等13个相关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部署宝鸡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县(区0人民政府,各大中型企业均为成立相应机构,指导推进基层工作。

2、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制定公共就业服务目标任务,建立组织严密、程序科学的就业工作检查、督促、考核体系。每年由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劳动保障局牵头,检查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就业任务完成情况,由劳动保障局牵头,检查企事业单位就业和再就业情况。

3、建立公共就业管理体系。市、县(区)两级政府均建立健全公共就业管理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实现“八个统一”: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和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确定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统一规范对下岗失业人员服务行为;统一信息网络管理制度;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4、建立促进就业资金保障体系。一是将再就业资金切实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制定按照服务业绩拨付使用就业资金的办法,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三是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5、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援助体系,成立“宝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市劳动、财政、人事、城建等部门统筹管理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措施和办法,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1、今年年底至明年上半年,在城镇街道和重点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承担其辖区内就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服务职责。

2、在重点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

3、建立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金台区、渭滨区及未来新区分中心,建立宝鸡市公共职业介绍主体骨干体系。

通过上述措施,建成宝鸡市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县(区)职介所为骨干,以街道、社区、社区工作站为基础的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职业介绍就业服务体系,将就业服务工作延伸到基层,形成功能完善、运做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就业服务网络。同时,按照管理科学、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职业介绍工作业务流程,完善求职登记、用人登记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三)建立职业供求信息平台

1、扩充宝鸡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一是增添相关设备,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心建设。提升软硬件档次,提高信息传递速度和质量;二是扩大联网规模,在目前与省厅和所属县区联网的基础上,将信息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大中型企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今年年底和明年上半年先与30个重点社区、10个大中型企业、5个培训机构联网,逐步采取DDN专线,建立实时广域网,尽快地把就业信息传送到下岗失业人员手中;三是完善数据库建设,在加强用人信息资源库建设的同时,建立全市下岗失业人员求职资源库,以及时供需结合,人职匹配。

2、完善职业供求分析报告制度。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密切协作,开辟栏目,建立平台,定期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引导求职者自主择业,引导企事业单位合理用人,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所需制定培训计划。

3、强化信息收集手段。通过扩大信息收集队伍,成立用人单位联谊会等方式,扩大用人信息来源,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平均发布空岗信息不少于300个,县区职介机构日发布空岗信息不少于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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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1、加强职业介绍工作,以完善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设为重点,扩大市、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场地建设,增置设备,拓展业务。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县(区)职介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每个县(区)做到场地面积、人员队伍、操作设备三落实,实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推荐培训、鉴定申报、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连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一战式”服务,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其他长期失业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强化职业指导工作。一是完善职业指导队伍建设,在未来三年内,使宝鸡市高级职业指导人员人数占到从业队伍的20%以上,中级职业指导人员占到50%以上;二是科学化地开展职业介绍指导工作,通过传统手段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帮助求职者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三是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指导,帮助他们确定创业方向,鼓励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3、加强职业培训工作。一是巩固个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培训窗口,及时推荐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二是按照三年4万的计划目标,切实抓好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争取将每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一遍。

4、开展鉴定申报业务。根据劳动者所需,职介机构与技能鉴定机构密切协作,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技能鉴定事宜。

5、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一是设立“宝鸡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完善保障体系建设;二是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市、县(区)均建立标准化的档案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妥善保管好流动职工档案;三是积极与各类用人单位联系,构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网络;四是广泛宣传,积极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接管人事档案,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为其再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6、发展劳务派遣业务。根据企业所需,由点到面地开展劳务派遣工作,探索新形势下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的新路子。

7、应用ISO9000标准,开展就业服务质量活动,以促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上等级、上水平,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窗口作用。

(五)积极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

1、积极提供政策援助。一是通过发放《再就业优惠卡》使每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对再就业优惠政策做到心中清,胸中明。二是加强政策咨询工作,设立窗口,配备人员,做好日常咨询工作。三是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开展长期的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积极创业。

2、主动开展岗位援助。市、县(区)职业介绍机构在做好日常职介的同时,至少每季度举办一次大型再就业援助洽谈活动,努力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岗位和机会,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公益性岗位,使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3、继续实施专项服务。全市公共职介机构均继续设立专门柜台、专门人员,继续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服务、承诺服务和特色服务,继续开展“131”活动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活动。

4、结合宝鸡市实际,坚持城市并举,大力开展劳务输出,开发农村劳动力就业。一是加强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农村就业制度;二是实现流动就业有序化、规范化、完善输出、输入两个基地建设;三是逐步提高输出质量和数量,力争每年组织劳务输出5万人。

(六)建立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用工协调机制

1、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信息网络对结联网,资源共享,使培训、保障与就业紧密结合,互为支持,同步发展。

2、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互为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建立个人交费记录,落实财会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3、发挥职业介绍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就业率。

4、加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调查,分析哈发布工作,为企业和劳动者互为选择提供指导和服务,为劳动力供求双方商定工资水平提供较为客观的参考标准。

(七)完善劳动力市场规划,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1、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宝鸡市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要求,依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修订和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失业登记制度、就业统计制度、录用备案制度、招用人员广告审核制度、职业介绍管理制度等,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规范用人、求职和中介行为。

2、发挥劳动监察职能,坚持治理整顿。坚决打击坑、蒙、拐、骗非法中介行为,规范市场运行规则,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3、坚持就业准入制度。一是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检查指导,把好职业资格培训关;二是严格职业介绍行为,把好职业资格审核关,以促进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的提高。

4、坚持城乡统筹管理,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

四、实施步骤

(一)从2002年12月开始,重点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扩大联网范围和规模,尽快建立信息供求平台。

(二)从2003年上半年,重点进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筑市、区、县(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

(三)2003年至2004年,科学化、规模化地建立宝鸡市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更为有效地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和市场调节就业的作用。

(四)2003年至2005年,全方位地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和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失业保险、劳动工资有机结合,全力推进宝鸡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五)接受批评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宝鸡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力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劳动力市场推进试点工作。

(二)积极落实资金,宝鸡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包括网络建设、场地建设、技术培训、免费服务等需资金1000万元,我们将采取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上级扶持和自筹为辅的办法,积极解决资金来源,并做到专款专用,保证推进试点顺利实施。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按照业务熟、技术精、作风好的要求,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化”建设队伍,力争在今年年底,全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以使宝鸡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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