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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方案要点》,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快建立健全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力争2-3年内,在建立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制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规范市场行为,强化市场管理服务监督机制,规范市场运作和劳动力有序流动。加快就业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和地域分割,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奠定基础。

(三)建立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加盟中国劳动力市场网,扩大信息领域,形成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覆盖面广、联接乡镇、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加快市场信息的传递和交流,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把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促进劳动就业的基础工程,逐步建立起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县(区)职业介绍所为骨干,乡镇街道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和社会办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发展,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务派遣、劳动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综合服务和信息处理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

2、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明确职能,将其人员及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以满足公共就业服务需要。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对象和具体项目,统一服务流程和规范标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和按规定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3、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紧密结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为失业人员接受就业服务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提供便捷的服务。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快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街道办事处和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专门人员,明确职责范围,扩大服务项目,增强服务功能,逐步达到“定机构、定人员、定场所、定职责”的四定目标,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基层服务网络。

5、加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对全市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就业服务岗位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及考讦办法,加快培养就业服务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每年对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法规和操作技能轮训,全面实行就业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级劳动力市场至少配备5名以上职业指导师;县(区)劳动力市场至少配备3名以上职业指导师;乡镇、街道劳动服务机构至少配备1名职业指导师,以强化对劳动者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职业指导。每名职业指导人员要负责30-50名下岗失业人员的跟踪指导服务,做好跟踪服务记录,使其服务对象在一个年度内有50%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完善就业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就业服务。

1、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有特色的服务措施;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应用新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2、实行免费服务。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对下岗职工和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转岗培训全部实行免费服务。同时,对进入劳动力市场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免收各种费用。

3、开展特色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以及为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和社会保险手续、劳务派送、就业服务支持等“一条龙”服务。

4、开展文明服务。积极开展职业介绍机构创“三优”活动,制定服务规范和工作标准,使用文明语言,佩戴服务标志,持证上岗工作。在服务中做到主动、热情、高效、快捷、守信,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满意,努力创造文明的环境和氛围。

5、开展访问服务。根据不同时期再就业工作的发展需要,定期不定期的对停产、半停产企业下岗职工进行专访,宣传劳动保障政策,了解下岗职工心理状态、思想情绪、生活困难和求职意向,有针对性地协助解决问题。

6、开展上门服务。对批量招收下岗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办理各类用工手续时,主动登门,现场办公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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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大力收集职业需求信息。

(1)严格实行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和招聘广告审批制度,用行政手段收集各种职业需求信息,逐步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有效性,实现“有场有市”。市级劳动力市场每天提供60-80个就业岗位;县级劳动力市场每天提供20-30个就业岗位。

(2)建立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制定统一管理办法,量化工作标准,辅之以奖惩,加快信息收集、传递、反馈速度。市级劳动力市场配备专(兼)职信息员20-30人;县(区)级劳动力市场配备专(兼)职信息员10—15人。

(3)加强职业介绍机构内部建设,理顺各种关系,使其成为机构队伍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信息反馈灵敏,服务功能齐全的有机整体。立足市场,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用人单位至上的思想,改善服务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扩大需求信息量,尤其要提高职业介绍成功率,及时、高质量地满足单位的用人要求,吸引单位回头,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职业介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紧密联系制度。每个工作人员负责联系20-30个用人单位,通过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主动上门服务,收集职业需求信息,保证市场的基本信息源。

2、健全信息网络,强化信息工作。

(1)在市级劳动力市场信息局域网与省、县(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的基础上,实现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培训机构信息联网,逐步将信息网络联接到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

(2)积极发展互联网就业信息服务。创造条件建立互联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服务,并与“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链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实施网上求职招聘提供信息服务平台。

(3)加强信息网络的管理,促进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严格的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做好网络维护,保证网络正常运行。研究制定网上招聘求职规划,规范网上招聘求职行为。

(4)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消除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的人为分割和封锁。市级劳动力市场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县(区)级劳动力市场增设电子触摸屏信息查询设备。

(5)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分析制度,对职业供求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季汇总上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6)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为依托、广覆盖、多层次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不断增加工资指导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充分发挥其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信号作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直接、及时、便捷地服务于企业和劳动者。完善市场要素,使供、需、价同步运行,逐步使全市劳动力市场真正做到“有市有价”。

(四)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

1、以《劳动法》为统领,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延安实际,制定出台《延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做到制度公开、规则公开、手续公开,使市场的监督、管理、规划、指导有所遵循,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发展。

2、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的管理。初步建立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续接及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结合的机制,形成规范的就业管理制度。

3、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和完善用工申报、用工登记、招聘广告审核、录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备案等劳动力市场基本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规程和办法,加大用工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认真执行职业介绍行政许可和年检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准入条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审批。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和监督检查、信用制度,开展无虚假信息、无就业岐视内容,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每年定期集中力量对劳动力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建立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秩序。

5、按照管理科学、制度健全、服务规范的原则,制定市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标准、工作联络制度、计算机管理使用规定、网络运行规定,统一服务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质量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6、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制定有利于促进城乡劳动者流动就业、灵活就业的政策规定,改革现行就业制度,对全市城乡统筹就业人员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度;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统—的退休管理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新格局。

四、实施步骤

实现上述目标和工作任务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3年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列入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全面更新改造升级市、县(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设备;信息网络运行更加快捷、畅通、完善,基本实现市场信息的全网共享。

2、加强劳动法规建设,出台《延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使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进入法制轨道,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基本管理制度。

3、按照大容量,多功能,高标准的目标要求,扩大改造市职介中心现有场地面积,使其直接用于职业介绍的服务场所达到 300平方米左右。

第二阶段2004年

1、狠抓县(区)级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变县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设施简陋、办公条件差、服务手段落后、服务功能不齐全的局面。县(区)级劳动力市场服务场所面积达到100平方米。

2、在市劳动力中心市场设置电子大屏,建立具有防火、防虫、防潮等设施的专门档案室,配置档案管理设备,全面开展档案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业务。

3、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现职业介绍前台服务和信息查询计算机化,开展劳动事务代理业务。

4、在市区和各县选择2-3个人口较多、交通便利、辐射面广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建立起有场地、有设施、有人员较为规范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备微机等设备,将信息网络联接到乡镇、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组织。

第三阶段2005年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市场要素完善、市场指导有效、市场功,能完备、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服务现代化和全方位的劳动力市场。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全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市劳动服务处、劳动监察支队、职业介绍中心组成工作机构,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2、积极申报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顺利实施。

3、成立专门的技术小组,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配备专职计算机人员,负责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4、制定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规程,加强试点以点带面,在搞好市级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展开:

5、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三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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