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文章社会体制就业体制 绵阳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绵阳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国和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第一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工作目标

1.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上下贯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就业服务信息化。

3.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

三、试点任务

(一)适应促进和扩大就业需要,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

1.将劳动力市场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在研究、制定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劳动力市场建设,并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规模、速度。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将劳动力市场建设作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协调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2003年底前,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起适合当地促进就业和开展就业服务需要的劳动力市场综合性服务场所。

2.大力推进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服务和保障体系,2004年底前建成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和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服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形成良好的劳动力市场秩序;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和市一县(市、区)一街道(乡镇)一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服务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3.切实保证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的长期稳定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劳动力市场建设、运行费用及劳动力市场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费用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劳动力市场运行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二)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2003年底前,全市要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导,其它部门和社会办就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就业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为就业困难群体人员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每年应根据政府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当地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和培训等方式,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关闭破产企业员工以及失业一年以上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建立常规性的就业援助制度,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多形式多渠道的就业和再就业。指导各级工会、妇联、残联设立的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工作的相互衔接,发挥整体功能。要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为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进一步规范失业人员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的补贴办法;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机制。

——强化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社会现有教育和培训资源,加强再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有自主创业意愿、有开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加快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经培训考核合格并达到一定技能水平的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时为他们申办职业资格证书。

——适应就业服务工作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按照专业化、知识化的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岗位技能培训,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县以上就业管理机构要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采取灵活的用人考核办法,建立岗位、职责、分配等行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能。

2.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县(市、区)政府和县级以上开发区,设立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但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尚未设立的,要在2003年第一季度前建立,并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

——县级以上就业管理机构建立就业培训中心,在同级就业管理机构领导下,按照市场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或转业)免费培训;对有自主创业愿望和有开业条件的,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加快培养创业带头人。

[page]

——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镇建立劳动保障所,是公共就业服务的基层窗口,属公益类事业单位,在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管理、政策咨询与就业指导、推荐培训与就业、开展社会保险服务、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项工作。原则上配备3—5名工作人员,工作场地由所在街道或政府统筹规划。

——农村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所,在乡镇政府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登记管理、组织劳务输出、管理外来劳动力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场地由所在乡镇政府统筹规划。人口较少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可与有关部门合署办公,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3.加强对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的管理

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对象和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发展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咨询与指导、职业信息服务及职业培训;要统一公共就业服务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实行全市公共职业介绍信息联网和信息资源共享;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单位用人空岗报告制度、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和城镇失业预警预报制度,并定期对公共就业服务开展评估。

4.巩固发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备综合性服务场所,2004年底前实行计算机管理和市内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就业培训信息计算机联网;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用全国规范名称和统一标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享受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下列服务:

——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一一推荐需要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参加免费或部分免费培训;

——在服务场所公开发布当地岗位空缺信息、职业供求分析信息、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等项服务;

一一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就业管理机构确定的其它有关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完成公共就业服务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以及其它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偿服务项目。

(3)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O-提供优质快捷的就业服务

1.加强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在2003年第二季度与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实现联网,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三台县、梓潼县2003年底前,其他县2004年底前与市劳动力市场实现信息联网。市劳动力市场与县(市、区)劳动力市场的联网工作,由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及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等,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使用、管理、维护及所属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网工作。

2.逐步建立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城市街道、城关镇、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网工作由所在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按统一要求和技术原则负责组织实施。2003年底前,涪城、游仙、江油、三台等县(市、区)劳动力市场与辖区内街道、城关镇劳动保障机构联网率达80%,社区达40%;2004年底前街道、城关镇联网率达100%,社区达到60%;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实现与工作基础较好、人口多、城乡就业压力大的部份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实现信息联网。

3.建立劳动力市场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和计算机联网单位,建立以电视、广播、报刊、信息专栏、计算机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多形式的劳动力市场信息公开发布系统,使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劳动力市场信息,消除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的人为分割和封锁;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信息分析制度,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4.加强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制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管理办法,切实搞好信息网络的维护,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要制定网上招聘、求职的规则,进一步规范网上招聘、求职和服务行为。

(四)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1.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的登记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形成统一规范的就业和失业管理制度;县(市、区)要建立就业、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及社会保险缴费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工会、女3联、残联办就业服务机构和人事部门办人才交流机构等,应做好劳动者就业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向同级就业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2.进一步规范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单位招聘用工行为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招聘职工通过劳动力市场从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中自行组织招收或委托取得行政许可的职业介绍机构招收;用人单位招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劳动者就业登记,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劳动保障监督执法机构和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城镇劳动者求职或就业前,应持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几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或持证上岗的职业(工种),应先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求职或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应符合国家规定流动就业的相关条件,并按规定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就业登记。

3.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规范职业中介服务行为。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机构和劳动保障监督员制度,坚持做好经常性的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工作,在公安、工商、民政、中介组织发展局等部门的配合下,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职业中介和非法劳务交易活动,规范社区服务行为。要严格执行职业介绍行政许可制度,协助市中介组织发展局对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4.积极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格局。研究制定促进城乡劳动者流动就业和通过灵活形式就业的政策措施,消除不合理的市场分割和行政限制,打破人为身份界限和学历界限,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坚持实行城乡劳动者统筹就业,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和有序流动,进一步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协调发展。

四、请求解决的问题

绵阳作为川西北的一个重要城市,既是全省重点发展地区对毗邻地区具有较大辐射作用;  同时又是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就业和再就业压力较大的地区。建设好绵阳市劳动力市场;对于推动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请求部、省将绵阳市列入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城市,并为我市解决300万元经费用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