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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攀枝花市地处川西南、滇西北的金沙江与雅砻江的汇合处,全市面积7442平方公里,人口104万。由于60年代中期大三线建设的需要进入攀枝花的职工队伍年龄结构相对集中,他们的子女近年来相继进入就业年龄。据预测,我市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约7000余人,加上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和上年结存,每年需进入劳动力市场就业的城镇 劳动力约2万人。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大量的下岗失业职工需进入劳动力市场重新就业。我市还是川内和周边地区的劳务输入地。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市就业的外地劳动力去年约10万人,因此,进一步推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既是我市就业和再就业严峻形势的需要,也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的需要。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劳动力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各劳动力市场配置了计算机、信息发布的室内外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式电子查询屏以及劳动力市场前台服务的计算机,实现了市中心与六片区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和职业介绍用工信息和求职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市、区、县劳动力市场的交流场地、工作设施和服务环境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基础建设的不断加强,不仅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创造了条件,更为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函》(劳社就司函[200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对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目标提出如下建设方案:

工作目标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就业培训、劳动事务代理,工资指导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指和就业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再就业的援助制度。

二、建立和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能够连接到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

工作任务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提高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工作质量,扩大就业岗位的信息,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确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任务重点是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服务,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就业政策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对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重点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下岗和由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及就业弱势困难群体。

2、落实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使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制定按服务实绩拨付使用再就业资金办法,制定措施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形成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使再就业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管理规范。

3、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确定与服务绩效挂钩的专项使用办法: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的情况。

4、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政府统一调配制度,优先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其他就业特困群体;制定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政策和办法;对就业困难对象,制定专门就业援助计划,落实专人帮扶;加强政策宣传,发挥就业困难群体的主观能动作用,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承诺制”,逐步建立有效的就业援助制度。

二、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1、在街道、乡镇建立就业服务中心(站)。配合市、县、区就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就业服务;做到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场地、职责、制度七落实。

2、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就业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放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就业服务;对聘用的工作人员及工作经费提供支持。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就业服务网络。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劳动代理、就业培训、社区就业的“一站式”服务,及时采集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并进行分析预测,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快捷、高效的就业指导服务。

2、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和规范各类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的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和开展承诺制等灵活多样的有特色的服务;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制定具体的措施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和岗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社区,大力促进再就业;应用现代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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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继续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中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成为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

四、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建立劳动力供求调查、预测和空岗申报制度,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向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快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2、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及数据库,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将网络延伸到街道、乡镇和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机构;并实观与省就业信息监测中心和“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的链接。

3、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通过多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完善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分析报告,实现综合月报的按时上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使劳动力市场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4、修改、完善《攀枝花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信息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实现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流程,并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

2、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职业介绍机构、用人单位发布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不得有就业歧视内容;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每年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行为: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无虚假信息、争创文明职业中介活动,保持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

3、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各种障碍,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建立个人缴费记录,落实财务会计和统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与完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和基层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联结。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合理布局经办网点,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发挥公共就业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3、按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各位投能培训,每年对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培训,实现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完善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考评办法,形成合理的职业等级结构;采取灵活的用人、考核办法,建立各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时间步骤

实现上述目标和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2003年底以前,初步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形成市、区(县)、街办(乡镇)、社区(居委会)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并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全面延伸到各就业服务机构。

第二阶段:在2005年底以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服务机制和城乡一体化符合“三化”标准的劳动力市场。

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加强领导,成立了攀枝花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劳动保障的市政府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劳动保障、财政、民政、人事、经贸、工商、监察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局。

2、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延伸工程列入政府计划,确保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工程全面完成,实现全面覆盖和联网。

3、措施保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制定相应的规范,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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