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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再就业工程,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

代化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则,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起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工作目标

(1)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则,真正形成以劳动力市场为依托,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档案托管、务工管理、工资指导价位等核心工作为一体的、在政府协调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市场就业服务体系。这项工作要在“十五”期间达到健全和成熟。

(2)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到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就是需要投入资金和大量人力、物力的系统工程,在未来的2~3年内要初步建立起来。

(3)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形成“大市场”概念,切实发挥出中心劳动力市场的“龙头”作用,提高市场运作效率,确保劳动力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这项工作要在“十五”期间更进一步。

(4)市场工作人员专业化、知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到一个新台阶。2002年底要争取市级文明单位和“三优”文明窗口建设双达标。

三、主要任务

(1)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首先,每年根据本地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及本地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其次,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职能明确,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统一制定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其三,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制定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对就业困难对象,要逐个登记,实行专人帮扶;对愿意接受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对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在其进行求职登记后十五日内,为其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其就业;逐步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服务和即时公益性岗位的就业援助制度。

(2)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首先,建立起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数据库,在市区职业介绍机构联网的基础上,逐步与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联网,尽快建立起新乡市劳动力市场的互联网站,开展网上招聘求职服务,并在条件允许下与国内、国际网站链接。其次,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每年进行一两次企业空岗情况调查,确保信息质量和有效性的逐步提高。再次,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继续完善和扩建市区信息发布点,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报告,实现综合月报上报。第四,逐步完善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信息内容,搞好信息整理归类工作。劳动力市场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岗位空缺情况;求职人员基本情况、求职愿望;城镇劳动力资源、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农村劳动力资源、流动就业人员情况;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登记和发放情况;失业培训、转岗培训的基本情况;境外就业(含省外、国外)基本情况;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分布运行情况;最新的劳动就业政策法规信息及相关的其他信息。第五,成立中心劳动力市场信息部,配备得力人员,专职进行信息收集、归类、整理、开发、分析、发布等项工作,同时,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进行管理与监控,切实达到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信息共享。

(3)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在现有的20多个对外窗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提供的创业指导,专项培训服务;同时要鼓励发展各类非营利性、专业性的职业介绍机构,重点搞好具有很大潜力的劳务派遣和劳务输出工作。在职业指导上注重提高就业服务的实效,对介绍成功的求职者要尽可能做好跟踪服务,真正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成当地人民群众信得过、满意度高的服务窗口。另外,尽快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在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同时,实行工作人员“首问直接负责制”,努力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及时周到地服务。

(4)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要在市场中建立起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并建立与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完善失业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制度,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做好分析报告,加强对劳动者失业和就业的管理。要逐步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做到职介机构、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减少直至杜绝有就业歧视性内容;要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打击非法中介行为,净化劳动力市场,确保劳动力市场良好秩序。同时,要制定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5)理顺关系,完善劳动力市场运行规则劳动力市场是市场机制调节就业的重要场所,发挥着就业安置主渠道的作用,首先政府部门在培育完善劳动力市场、保护弱者、兼顾公平的市场规则中要真正起到核心作用;兄弟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有些业务范围要在劳动力市场设置窗口服务,例如失业保险、就业培训、技能鉴定、合同鉴定、海员外派、工商服务、税务代理等有关促进就业、鼓励自谋职业的社会服务项目,应进入劳动力市场统一运作管理。切实建立起对弱势群体进行再就业援助常规制度。其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是完善市场运行规则的关键环节。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方面,要深入落实《失业保险条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依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加强基金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同时,要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相联结的运行体系。要充分用好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促进再就业的顺畅开展。另外,要真正发挥出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和劳动预备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增加工资价位发布的信息量,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劳动合理流动。

(6)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建立起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担本辖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服务网络,使中心劳动力市场对全市劳动力资源实行宏观动态调配,真正发挥出“龙头”协调作用。其中,在社区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做到职能、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全面承担起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服务,面向企业离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以及其他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配备专门人员,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及办公服务场所,基层就业服务组织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

(7)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常备基金。这两项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满足实际需要。制定出按服务实绩拨付使用再就业资金的办法,制定措施鼓励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尤其在劳动力市场的场地场所、基础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方面都需要固定的、逐步递增的专项资金。

(8)完善劳动力市场总体运行机制,进一步形成具有新乡特色的运作模式要继续抓好交流大会和专场招聘工作,随时做好市场供求分析,不断烘托和繁荣市场,尽快理顺和全面规范劳动人事代理工作,解除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者的后顾之忧;努力挖掘劳务派遣潜力,拓展非正规就业和弹性就业领域;劳务输出要结合新乡市作为“海员输出基地”这一特色,逐步形成规模;在常规服务工作中继续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供求分析、信息发布、免费服务、政策咨询等重点工作;在作风建设上,继续抓好争创一流、优质服务、文明创建等系列活动,形成了高效廉洁的办事风尚。

四、实施步骤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试点进度安排执行。

(1)准备阶段。时间是2002年9月~12月,主要工作是制定方案,经市劳动局同意报河南省劳动厅,在此基础上,做好试点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市级协调领导小组,并向市政府做详细报告。各县(市)、区制定相应方案,年底前搞好相关劳动力市场硬件建设,理顺规范化的管理和基础性建设,要建成局域网;中心劳动力市场要落实《新乡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扩展预算》的报告中的相关资金,抓好网络建设这个关键的环节。力争年底初步适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由单轨向双轨的转折。

(2)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2003年1月~2005年7月。主要内容是在省劳动厅的指导下,按照本方案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阶段的试点任务。

(3)总结评估阶段。时间为2005年7月-12月。主要是试点建设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信息网建设情况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劳动厅验收达标。

五、相关事宜

(1)成立新乡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岳连熹。副组长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孟照秀、劳动就业局局长徐德涌。“三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孟照秀(兼),副主任为市职介中心主任孟小山,成员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姚臣元、就业科科长姬建军、监察科科长高运海、培训科科长王相思、工资科科长郝素莲、仲裁科科长孙树海、劳动就业局办公室主任拜和平。办公室设在新乡市中心劳动力市场。各县(市)区劳动部门也应该设置相应机构,从组织上保证“三化”建设目标任务的落实。

(2)按照“三化”建设要求,各县区必须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关目标任务。同时实行“三化”建设月调度会议制度,加强部门的协调,及时督办、检查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领导重视,加强宣传。市属各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相关领导要充分认识“三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各单位要将“三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要积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要走向街头,采取宣传月活动,造出声势、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尽快实现劳动力市场“三化”目标。

(4)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尽快落实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等经费的到位,并合理使用,确保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和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5)不断提高劳动力市场服务人员素质,强化业务学习,搞好计算机网络知识和计算机操作学习培训,建立平等竞争、择业招聘、能进能出、定期考评、奖罚并举、逐级聘任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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