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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99年,三明市被列入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经过几年的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试点任务,基本实现了试点目标。为进一步推动三明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三明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资源为出发点,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实现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全面管理及劳动力资源供需的及时沟通,把劳动力市场向建设向街道、社区等纵深方向拓展延伸,以先进、高效可靠和实用为基础,实现信息实时传送交流,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价位指导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作用。
(二)形成制度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街道、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二00五年前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建立台帐、掌握其基本情况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对象。建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把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失业保险作为主要服务项目,实行劳动事务一站式服务。并将困难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制定服务措施,包括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接续补助,免费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1、2003年制定帮扶措施,对困难群体采取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对安置困难对象的企业给予工资性补贴和养老保险补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2、用一年时间即2004年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的统筹管理。逐步建立和制定统一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服务流程,规范各项制度,统一确定服务经费的使用办法,统一考评办法,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市场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3、依靠政府的支持,积极筹措资金,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保证资金的来源,进一步促进再就业工作。确实抓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解决人员经费问题,力争政府支持在2003年底前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4、确实抓好一三一工程。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群体采取高效帮扶措施,实行一帮一,一带一,有计划将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开展职业指导、实行转业转岗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二)2004年前将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街道、社区(乡镇)
1、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要积极筹措资金完善网络硬件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形成完善的由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组成的劳动力市场管理模式。通过电脑网络形成高质量、高效率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劳动事务代理、职业培训等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和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在建网过程中以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为原则。
2、三明市劳动力市场网络总体模式,由三明市劳动力市场局域网与所属十二个县(区)劳动力市场局域网和社区、街道分市场网所组成的广域网,通过ISDN达到全省、全市电脑联网、实现数据交换,同时三明中心局域网通过DDN进入国际信息高速公路。三明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组织体系是按三明市、县(区)街道、社区顺序的四级树状结构。预计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投资200万元左右。
3、在街道、社区内设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拟于200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街道、社区(乡镇)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实现有固定资金来源和办公场所,完善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在社区内开展劳动保障工作,进一步掌握了解失业人员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有效、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内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强行风建设,改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开展劳动事务代理和劳务派遣,实行多种就业形式,特别是社区灵活就业,出台灵活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多种形式就业。对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培训服务,并协同有关部门,给予小额代款和政策扶持,发放下岗优惠证、落实减免政策。
2、完善各项服务措施,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文明窗口。
(四)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组建信息员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定期向劳动部门报告空岗信息情况。对信息员队伍进行量化考核制度,加大力度收集有效信息,并及时整理,及时发布,做到快收集、快发布。
2、在分期分批建立市场网络的基础上,首先在市区于2003年实现市内劳动力市场实肘联网,并与中国劳动力市场链接。
3、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首先通过市场互联网系统在网上发布,其次通过报纸、电台和街头广告栏进行发布,使有效的信息能够快捷通过发布系统,传给求职者,方便求职人员。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
1、加强社会劳动力管理,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失业登记制,并将二者有机与就业服务相结合。建立流动就业数据库。
2、规范市场运作,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每年开展用工大检查,坚决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对发布虚假信息和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缔。保持市场良好秩序。
3、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就业管理,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各种障碍建立无障碍流动,形成城乡劳动力一体化。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有效结合机构。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的作用,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加强失业保险基础和管理工作。要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要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相联结,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作用,要将失业保险工作体系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为失业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工作相结合,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要通过劳动力市场向需要培训的人员提供培训信息,为培训机构推荐培训人员和培训项目,引导失业人员通过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就业竞争能力,对困难群体,要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通过市场及时发布工资价位信息,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3、加强市场工作人员自身队伍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每年对工作人员全面进行职业培训,特别是相关政策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考核办法,应用有效的激励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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