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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市,县(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就业服务体系,进—步强化就业服务功能,发挥就业服务信息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营口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方案要点》为依据,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前期建设的基础上,进—步推进、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建设,建立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劳动就业服务网络。
二、工作目标
1、继续加大劳动力市场硬件建设力度。在已实现劳动力市场市、市(县)区、街道“三级”就业服务网络的基础上,进—步拓宽网络的覆盖面,向社区延伸。做到—点登录,多级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2、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和手段。形成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等多种业务“一站式”办公和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实现功能全的快捷式服务。
3、进—步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服务制度。加强对劳动力市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加快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多渠道、多形式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做到应收尽,收、应知尽知。最终实现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市(县)区、街道、社区、民营职业介绍机构、大型公共场所为基础单元,新闻媒介配合运作的信息网络,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体系,达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的。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建立起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劳动力资源状况的社会调查,对下岗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最中的就业困难群体,尤其是夫妻双下岗、失业人员、单身家庭的下岗失业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实行免费服务。
2、建立促进就业基金。制定《营口市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构成:(1)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不少于当年财力增加值的1%;(2)按月提取失业保险基金总额15%;(3)企业赞助(每年按企业税后利润0.3%—0,5%,收取企业赞助就业扶持资金);(4)社会募捐;(5)就业扶持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使用促进就业资金须经市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实际批准。
3、根据《营口市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到2005年底,每年由政府出资开发和购买不少于1000个公益性的就业岗位安置就业特困人员,或对吸纳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就业的单位实行工资性补贴。
4、职业介绍服务大厅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继续推行“挂牌服务”、“微笑服务”、“文明用语服务”,全面提高就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继续实行“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强化招(用)工“就业备案”制度,通过就业指导、创业指导、跟踪指导等职业介绍服务手段,努力提高职业介绍的成功率,力争2002年底推荐成功率突破40%,2005年底争取:达到50%。
6、对市(县)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实现就业服务理念、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流程的“四统一”,继续坚持把就业困难群体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开展再就业服务。
7、指导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向专业优势职种职业介绍服务方向发展,即根据我市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的整体情况,每年进行两次工作情况大检查,通过互相,“拉练式”学习规范管理、理顺特点,逐步引导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向单职种、专业化职业介绍类型发展。
8、继续实行“即时就业”服务承诺制度,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的下岗失业人员保证24小时推荐介绍其就业。
9、做到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的紧密结合,建立首接失业人员即办求职登记制度和意向选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10、积极实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通过采取招投标的办法,建立50个再就业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培训网络,对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培训单位,由政府再就业扶持资金给予培训补贴购买培训成果。实现三年培训5万人的目标。
11、建立再就业基地,2003年底前全市建立20个“社区再就业基地”,建立“有下岗、无失业”示范社区10个,扶持和树立“百名创业带头人”。通过这些举措不间断地开发适合就业特困人员再就业岗位,推动再就业工作进入新的阶段。
(二)巩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逐步拓展到社区
1、完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辖区内的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劳动力资源普查、失业人最管理等项工作职责,根据本辖区工作的需要,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就业服务工作机构,保证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在1-2人以上,纳入编制,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按支付渠道给予保证。
2、目前,我市已在96个社区配备劳动保障工作的专干,到2003年底,建立社区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就业登记台帐,就业服务形成平面网络,对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使用工信息、资源配置做到上传下载,畅通便捷。
(三)加快劳动力市场软硬件建设,努力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进—步加大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力度。目前,全市劳动力市场总面积已达5120平方米,市级两个中心劳动力市场建成了局域网,并已建成市、市(县)区、街道劳服站“三级”就业服务信息计算机网络,实现区域网网通。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向社区、民营职业介绍机构、城市大型商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延伸。在严格信息网络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全市就业服务信息传递畅通,全社会共享。
2、为满足营口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需要,2003年筹备建没6000平方米的集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功能、一体化综合服务大楼,提高全市再就业服务质量,功能升级,满足需要。
3,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实现用工。信息点面结合、预报与储备结合、网上配置和现场招聘结合,并实行绩效挂钩,最大可能地向全市提供有效用工信息。
4、在公共场所设立计算机电子大屏幕发布就业服务信息不少于两处(目前正在与兴隆超市、长途客运站研究解决计算机软件对接技术障碍问题)。
5、加强招用工单位的跟踪和调查,走访调查率达到60%以上,确保用工信息的真实.有效。
6、市级劳动力市场每天登录网络发布用工信息不少于80条;每个市(县)、区不少于30条;街道劳服站不少于5条。
7、在电台、电视台、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目或就业专线,定期或不定期向全社会发布就业信息及就业趋势预测和分析。
8、每月编制一期“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信息简报”,发布空岗信息、宣传促进就业优惠政策、介绍劳动力资源概况、分析供求状况,帮助招(用)工单位、求职者在市场就业下准确定位。
9、建立保障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组建一支由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系统维护队伍,保证网络实时畅通。
(四)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建立各项工作协调运作的机制
1、实行“—站式”服务,积极促进就业服务质量的提高。将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劳动合同鉴证、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咨询等项业务实现“—条龙”服务。
2、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条例》明确失业人员接收和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接收、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3、继续推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实行行政制约参保;通过定期举办失业保险培训班、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等手段促进参保;利用用工情况大检查。进行劳动专项监察手段依法强制参保。确保失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
4、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对失业人员采取动态管理,促进失业保险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工作的紧密结合,保证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及时进入劳动力资源库,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介绍服务积极推荐其就业,办理就业备案停发生活费。
5、建立停产、破产企业集体求职登记制度,在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开设就业岗位需求信息窗口。开展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指导。采取用工洽谈会向困难企业延伸等办法,通过多种途径尽最大可能的缩短失业时间。
6、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市级两个中心劳动力市场引入职业能力测试技术,选派1-2名专兼职职业指导师从事求职人员的职业指导工作。
7、继续坚持劳动力市场全天候开放,每周二、四举办招聘求职洽谈会制度,“政府购买公益性就业岗位发布”、“劳务输出”、“拥军拥属”等大型专场洽谈会全年不少于5次。
8、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机制,定期对劳动力市场走势进行预测和分析,建立就业趋势指导培训的机制,努力做到培训面向市场。
9、成立“营口市境外就业介绍服务中心”,根据劳动力资源的实际情况积极扩大境外就业。
10、提倡钟点工、季节工等灵活多样的短期用工形式,同时把劳务派遣工作与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拓展派遣业务,努力扩大就业。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1、建立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制定《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结合劳动力市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规范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行为,严把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程序,严肃年度验证工作。
3、以IS09000标准为依据,加强对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对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每半年进行—次考核,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限期改正直至取缔。
4、每年开展一次“文明职业介绍机构”评选活动,并实行挂牌分级。
5、制定《营口市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化流动办法》,消除劳动力流动的各种障碍,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指导劳动力流动的优势,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6、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原则,在全市劳动力市场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察力度,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责令其进行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7、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季检、年检相结合。每年对劳动力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统一清理整顿。对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机构非法中介行为予以纠正和取缔,对企业私招滥拉、发布虚假招工广告给予坚决制止,从而达到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保护劳动力市场良性运行的目的。
8、按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从事就业服务工作人员队伍自身建设,每年进行—次“劳动保障杯”知识竞赛和就业服务相关业务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带动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9、制定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全年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跟踪考核一次。全面执行业绩考核与经济效益相挂钩,促进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10.要求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继续接受全社会的工作监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监督电话2166868。
四、试点工作安排及实施步骤
1、试点工作准备阶段(2002年10月—12月)。主要工作是:制定《营口市劳动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措施;全面完成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2、试点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03年1月一2005年7月)。试点实施方案经省批准后,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主要工作是;精心组织,实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成覆盖全地区的现代化劳动力市场。
3、试点工作总结阶段(2005年7月一12月)。主要工作是: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一、市成立推进劳动力“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继跃营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郭德远营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世博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
成员:曲洪一、赵红旭、王凤兰、刘克明、崔连玉、徐志绘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具体负责推进试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次工作会议,听取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下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市场导向机制的重要措施,加强领导,统—部署,精心组织,积极配合,不断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确保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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