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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实施方案

劳动力市场是组织、协调、服务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桥梁和纽带,为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确定实行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当前我市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加强劳力市场“三化”建设,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从劳动力市场作用来看,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个人竞争就业、企业择优录用己成为当前劳动就业工作的方向。目前我市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103家,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3家,社会团体12家,民办个人3家,65个重点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274人,他们在组织、交流、协调、服务劳动力供求双方合理配置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从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经构凋整的方向看,异军突起的第三产业、私营、个体企业等非国有制企业成为劳动力市场招用工人的主渠道,他们以用工形式灵活多样、岗位技能各异以及社会保险逐步完善,吸引和消化大量的失业下岗职工,已经成为用工的主体。据不完全统计,上述非国有企业中每年安置求职人员在1000人左右,这是一支重要的安置渠道;第三,求职人员的择业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依靠政府统包统配转变为依靠市场自主竞争就业,为自己找用武之地已成为择业的重要目标。因此,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一个宽松、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劳动力合理配置,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机制灵活、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努力开创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03—2005年我市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达到以下几项目标: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健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工资价位等工作协调发展的机制和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困难群体人员即时援助制度,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形成制度完善、健全,运行规范、覆盖面广,联接省、市、县、区、街道以及社区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初步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

(三)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制度,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

(四)建立一有较高素质的职业指导员队伍。通过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建立考试与评聘相结合,岗位与工资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使工作人员热爱本职、乐于奉献,对工作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熟悉劳动保障政策和业务知识,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和用人单位需求和职业状况,用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的职业指导员队伍。

四、主要任务及实施方法步骤

(一)建立起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1、根据本市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就业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并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通过实行工资性补贴,提供免费服务和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和再就业。2003—2005年服务的主要对象有五个方面。一是下岗失业人员;二是新增和历年结转而来的城镇人员;三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四是各种院校、专业学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五是其他有就业要求并符合就业条件的求职人员。

2、建立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并能满足实际需要,我市主要采取四点措施:一是继续执行再就业资金征缴渠道,采取政府、社会力量等部门共同筹集再就业资金的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资金来源问题:二是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将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三是实行财政定期拨付就业经费,每年分二次由财政部门拨付市场就业经费;四是实行政府购买就业岗位办法,对公益性岗位,社区就业岗位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些后勤辅助性岗位,由政府出资购买安置下岗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

3、公共就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明确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问题;二是统一制定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计划,每年初要制定当年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服务计划;三是统一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并确定服务标准;四是统一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五是统一确定与服务绩效挂钩的专项经费使用方法;六是统一评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得到统一规范的服务。

4、广开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制定措施统筹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对象。一是搞好指导推荐一批,通过举办专业、专场、专岗洽谈会的方式,开展“一对一”的政策信息援助活动,推荐介绍求职者就业;二是购买岗位安置一批。由市政府购买部分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培育实体接收一批,通过家政服务总公司、保姆、钟点工、家庭陪护以及再就业基地、家政服务实体、社区就业基地,为安置困难人员搭起“就业平台”;四是公益性岗位招聘一批。如建立城市巡防队伍、社会就业等等;五是搞活企业消化一批。充足搞活现有困难企业,吸纳下岗职工特别是就业困难职工重新返岗,为实现上述“五个一批”,主要采取三项措施。第一,制定鼓励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第二,掌握就业困难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五清”,即:求职愿望清、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身体状况清、掌握技能清,实行专人帮扶;第三,实行承诺服务制度,做到“只要工作不挑不拣,保证二天实现再就业”。逐步建立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有效就业服务和即时的就业援助制度。

(二)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1、针对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已经完成的现状,工作重点将转移到落实有关街道、乡镇服务站的工作职能,尽快发挥作用,其主要职能是:承担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及流动就业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做到五有:一是有人员到位,每个站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三是有正常渠道的经费来源;四是有规章制度;五是有对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实行动态管理的措施和政绩。

2、积极探索在社区聘用专门人员负责劳动保障工作新路子。市本级拟在5个社区建立试点,主要任务是:建立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台帐,提供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形成功能完善、运作规范、服务高效、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服务网络。

(三)完善就业服务功能

1、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市劳动力市场将在现有基础上,巩固、完善、提高服务水平,开设12个服务窗口,即: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档案托管、劳务输出、家政服务、失业金核发、失业基金缴费申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有关就业证件和续接社会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并实行“首问负责制”,方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

2、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鼓励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2003—2005年期间全市非劳动部门开办的中介机构争取达到100家;其中:工会组织20家。妇联组织20家,社会团体20家,民办个体10家,行业办3家;二是积极探索开办劳务派遣工作的新途径,拟成立专门组织,选派专职人员,在电信、邮政、保险、金融等优势行业选准突破口,2003年正式运作;三是发挥劳动部门开办劳动力市场的优势,拓展就业信息,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的范围和领域,逐步形成一个以市劳动力市场为龙头,县(市)区为骨干,社会、团体、个人职介机构为补充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拓展服务功能。2003—2005年期间,我市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完善、扩展“五项服务”。一是职业指导服务;二是职业介绍服务;三是劳动人事代理服务:四是优惠政策服务;五是培训再就业服务。为了实现五项服务,我市将主要采取三条措施。

第一,将就业服务功能延伸到下岗职工较多的困难以及破产企业,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第二,广泛应用新的就业服务技术和方法,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指导,提高就业服务实效;

第三,组织实施专门的就业服务项目,同时应用IS09000标准,组织开展提高就业服务质量管理活动,完善各类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和服务制度。

(四)逐步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

1、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化硬件建设。2005年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局域网,实现就业服务信息化,做到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共享。

2、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每年进行两次企业空岗情况调查。了解掌握企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用工需求情况,在劳动力市场定期发布岗位需求、工资价位、就业超势等信息,指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需求,实现有场有市。

3、完善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多渠道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拟拓展四种渠道:一是广泛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信息,做到随时掌握、随时发布;二是通过洽谈会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三是通过市场大屏幕发布需求信息;四是通过深入企业、深入到下岗失业人员中间发布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以确保劳动力市场信息得到充分利用。

(五)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逐步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

1、根据劳动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省人大《河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有关规定,2003—2005年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初步建立起一个制度完善、运作规范,诚实信用的劳动力市场,认真做到“四个建立”。一是建立规范的就业登记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不同类型的求职人员分门路类详细登记,合格者颁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到登记规范有序;二是建立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流程。在就业失业登记基础上,认真对已登记求职人员实施不同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与援助,我市重点对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在就业信息、帮助实现再就业、续接劳动保险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援助;三是建立与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工作有机结合机制。我市职业介绍在与失业保险联合办公基础上,认真做好失业保险与职业介绍工作的衔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抽样调查失业统计和登记失业统计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管理。我市将采取每季调查分析公布上报办法,通过深入企业、深入到失业人员中间,调查分析他们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出解决的办法,更好地发挥劳动力市场在配置劳动力方面的独特作用。

2、探索建立劳动力市场信用体系。诚信是劳动力市场生存、发展、壮大的生命线,我市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建立、巩固市场信息体系。一是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每年至少两次对辖区内劳动力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为搞好这项工作,配合公安、工商、劳动监察、新闻媒体等部门联合清理整顿“黑中介”,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运行规则和督查制度,认真严格审查招用工广告刊播,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将配合劳监部门、新闻部门、工商部门联合运作;三是探索由政府出资购买新闻板面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新路子,这样既减轻了企业刊播信息所需支付的资金,又保证了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

3、结合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这一改革大潮,2003年我市将制定出台城乡统筹就业的办法措施,逐步消除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各种障碍,建立统一规范、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

(六)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工资工作的协调机制

1、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和基层工作。鉴于失业保险费征缴己移交地税部门的现实,今后一个时期失业保险工作重点是抓好基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职业指导、职业相互衔接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二是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网络,与就业服务网络联结。这项工作力争在2003—2004年期间完成;三是用好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两项”补贴,充分发挥促进再就业作用。

2、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对职业培训的信息引导和服务作用,努力做到三点:一是有针对性地向职业培训机构推荐受训人员,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原则,实行90个工种准入制度;二是与培训机构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联系,—方面要定期向他们提供最新的职业供求信息,帮助他们不断调整培训目标、方向、专业等;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向培训机构

输送受训者,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职业指导与职业培训一体化的联系制度;三是经培训合格人员,职业介绍机构要及时推荐介绍再就业。

3、加强劳动力市场行风建设,积极争创“三讲”文明机关。2003—2005年期间,我市将行风建设作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服务的观念;二是建立健全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规章制度,使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纪可遵;三是加强外树形象教育,推行“假如我是一名求职者”的活动,真正把群众利益、群众的困难、群众的急需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点;四是按知识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岗位技能培训,采取每年二次相关政策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文化和操作技能,更好地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服务。

五、强对劳动力“三化”建设的领导

l、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难度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需建立组织,以加强“三化”建设的领导,拟成立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长任组长,就业处处长任副组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及县(市)职业介绍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就业处,联系电话为0319-2211222。

2、搞好宣传,抓好试点。我市将以劳动部《关于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推进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加大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帮助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开展情况。同时选好试点,帮助、扶持试点单位一同搞好“三化”建设。

3、加强服务,协调部门间关系。推行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既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又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通力合作,使政策畅通贯彻落实。为此,我市将采取联合办公,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邀请有关部门参观指导市场建设工作情况等措施,取得部门间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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