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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的演进与争鸣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经济体制在改革探索中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其中国有企业开始了漫长而崎岖的改革历程。国企改革至今大体上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国企改革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放权让利”。从1978年10月至1984年10月,时间跨越6年左右。期间,1983年国有企业向政府上缴利润由利润所得税代替,即“利改税”。但由于税率过高(达到55%),企业交不上税,“利改税”政策到1986年底无法继续实行,“利改税”不成功。

第二阶段是1986年12月国务院提出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即常说的“承包制”。但承包制的最大缺陷是有激励但严重缺乏约束,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了,但所有者缺位,所有权不能约束经营权,造成经营者滥用经营自主权谋取私利或小集体利益,大量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进而造成了国有资产随着承包周期变化而不断流失。

第三阶段是1993年起至今,主要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进行的还有确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国企战略布局调整和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等。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从此,国企改革进入制度创新阶段。

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争论

我国传统的企业制度是适应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建立的。这样的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没有真正的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只是行政的附属物。早在60年代,孙冶方就多次指出,经济管理体制的中心问题是“作为独立核算单位的企业的权力、责任和它们同国家的关系问题”。

1978年7月24日,国家计委研究所在薛暮桥的带领下到江苏进行计划管理体制调查,写出《关于计划管理体制的一些意见》,指出现行计划体制的根本缺点有两个:一个是条条与块块分割,一个是企业没有机动权力。这样的体制割断了行业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意见》提出,要解决条条与块块之间的矛盾;不仅要扩大地方的权力,更重要的是扩大企业的权力,发挥企业的积极性。

1978年10月底到12月上旬,国家经委组团访问日本,考察团的袁宝华、邓力群、马洪、孙尚清、吴家骏等人深感须从理论上提出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而发展商品经济离不开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来生产。考察团向国务院提交了《日本工业企业管理考察报告》,正式提出了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和企业改革的问题。这份报告经余秋里、康世恩批示印发下去,影响很大。

1979年初,李先念找袁宝华谈,要求国家经委认真研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在作了一些调查研究之后,国家经委研究室搞出扩权十条。3月13日至20日,国家经委在北京召开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与会的企业代表对扩权十条都热烈拥护。扩权十条提交到4月5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获得原则性通过。

许多经济学家都对这项改革寄予希望。如蒋一苇提出了著名的企业本位论。他主张以企业为基本经济单位,让企业在国家统一领导和监督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廖季立认为,改革的中心是围绕扩大企业自主权来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周叔莲、吴敬琏、汪海波等人提出,关键是必须使社会主义企业自动化,时时刻刻发挥企业的主动性,首先必须承认它在经济利益上的独立性。杨培新主张改革三大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是一步。

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试点是四川率先搞起来的。1978年10月,中共四川省委选择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宁江机床厂等六家企业做试点。1979年5月25日,国家经委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在北京、上海、天津选择八个企业作为全国的试点。7月,国务院发布了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等文件,并选择了首都钢铁等8家企业进行试点,拉开了企业改革的序幕。到1980年底,试点企业发展到6600个,约占预算内工业企业数的16%,产值的60%。扩权的同时开展了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改革。1981年11月,国务院批转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暂行规定,初步打破了两个“大锅饭”,即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1983年4月,国务院批转财政部的利改税办法,规定企业按实现利润的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一部分留给企业。1984年9月又实行了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完全“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安排。

扩权试点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阻力。阻力首先来自中央到地方主管部门,一些地方负责人对扩大企业权力不感兴趣,认为主要应当是地方分权,其次才是扩大企业权力。有人认为扩大地方权力也就扩大了企业的权力。企业内部也有阻力,企业长期形成了“等、靠、要”思想,在“托儿所”呆惯了。最大的阻力来自于财政部,因为扩大企业自主权是一种“放水养鱼”的办法,但近期必定影响财政收入,增加财政压力。在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就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等五个文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企业代表、四川和云南省代表与财政部代表争论了好几个小时。争论的焦点便是:扩大企业自主权会不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指出,要通过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从实际效果来看,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取得了短期成效,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但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试点对计划经济体制构成了冲击,在传统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企业获得了自行安排部分产品生产的权力,开始适应市场需要组织生产;企业在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方面有了一点灵活性,使部分生产资料开始作为商品进入了市场;企业有了一定浮动定价权,使得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初露端倪;企业有了自己独立经济利益,冲击了国家财政统收统支制度;而计划外生产和销售的扩大,创造了市场生成和发育的空间,为非国有经济包括城镇集体经济、农村乡镇企业和城乡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扩权改革对市场化的启动起了重要作用。

三、产权改革的一波三折

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产权问题。产权问题至为敏感,要触动这个问题很不容易。1988年,经济学家刘诗白发表一系列有关国企产权改革的学术论文,从理论上阐述市场主体必须是产权主体,提倡构建产权明晰和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公司制。由此引发一场大争论。问题的焦点就是制度创新是否首先要进行产权改革,有人认为搞产权改革就是搞私有化。1993年7月,经济学家周叔莲在《关于国有企业产权的两个问题》一文中提出所有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掀动经济理论界的“手段论”和“目的论”的论争。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出台《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问题决定》,第一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到“产权”二字。但关于产权改革的争论,仍然持续到整个90年代。

1986年9月,厉以宁在《人民日报》发表《我国所有制改革的设想》一文,从理论上详细地讨论了我国改革以后的所有制体系以及股份公司的构造。从1992年起,厉以宁主持起草《证券法》,起草工作历时6年多,最终于1998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在国企股份制改革之路上,股市出现一些“非常”现象,由此引发2001年的股市大辩论。2001年1月,吴敬琏发表著名的“中国的股市很像一个赌场”的文章。一些经济学者和证券界人士表达了不同看法,各类媒体也纷纷介入,使得辩论日趋深化。2月11日,厉以宁、肖灼基、董辅礽、吴晓求、韩志国5位经济学家联手质疑吴敬琏的言论。

在经营权主导改革和产权主导改革的讨论中,引领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了所有制改革,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全面、深刻、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1995年,诸城改革引起全国关注——一个叫陈光的市委书记被称为“陈卖光”成为政治明星。1995年第6期的《改革》杂志,除了刊登吴敬琏等人的《放开放活小型国有企业》的文章外,同期也刊登了陈国恒、王金梁的《对“诸城经验”的几点质疑》。

1995年6月,《中国企业报》总编辑李锦蹲在胜利油田调研58天,提出“资本经营论”,认为国有企业产权可以流动与配置,论文为21家报刊在头条刊发,引发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潮。

随后,一起被外界称为“北大交火事件”的争论发生了。争论的双方是同在北大供职的林毅夫和张维迎。林毅夫认为,国有企业产权归属是清楚的,其改革的起点应在于“剥离其战略性政策负担和社会性政策负担”。而张维迎则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出路是民营化。

1998年,2/3以上国有企业亏损,国企改革也因此被视为“最难啃的骨头”。同年,第一例MBO(管理层收购)事件在沈阳发生。国企改革出现一股“卖”国企风。一番激烈的争论就此展开。

四、有关“国退民进”的争论

1999年9月,十五届四中全会出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一年后,王珏发文,首次提出“国退民进”的概念,这个说法经媒体传播不胫而走。由于“国退民进”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法制化的改革方案,各种论争的声音不绝于耳,理论界的论争就在“进退之间”你来我往、短兵相接。

2001年10月,名不见经传的格林柯尔成为科龙第一大股东,格林柯尔的老板名叫顾雏军。2004年8月9日,香港学者郎咸平在演讲时直指顾雏军“利用一些地方政府急于加快国企退出的思路,将收购与改制打包在一起,玩了一把双方互惠互利的双赢游戏”。由于顾雏军的回应和众多政商学界人士的加入,“郎顾之争”迅速升级。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自产权改革以来如何看待“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严重流失”以及如何看待以国企私有化为目标的MBO。

在学者们的隔空交战中,论战不断升级。中国经济界几乎所有重量级学者都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们大致分成两派:“挺郎”一方的以左大培、杨帆等人为代表;而不赞成郎咸平主要观点的有吴敬琏、张维迎及周其仁等。北京大学教授周其仁在一篇《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的文章中说:“我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到底怎样郎咸平才觉得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则表示,“我与郎教授的根本区别在于他主张停止产权改革,而我主张规范产权改革。”

由于互联网的普及,这场论争的影响力被奇妙地扩大了。公众的广泛参与将这场原本学术界的改革争论延伸为一场社会大讨论,成为“20年来经济理论界规模最大、火药味最浓”的论战。

2004年12月,MBO终于从模糊走向规范,立法程序启动。

五、争论又“回归”到起点

2012年4月,茅于轼在微博上呼吁进行国企私有化改革——这已不是他首次这么做。在上一年的两会上,他所在的天则研究所提出“国企亏损论”。与此同时,反对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大。

林毅夫认为“大规模私有化”不能解决国企问题。“我相信,私有化不是国企改革的核心问题”。经济学家华生直指“国企私有化论必陷中国于劫难”,他认为中国的改革是公有私有并存发展,在发展中国家中被认为是最成功的例子。此时,中国企业研究院组织50多个版面40万字评论与报道,明确宣告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而不是私有化,成为2011年最有影响的国企宣传现象。

面对“国进民退”几乎成为众矢之的,不少学者站出来强烈反对。胡鞍钢便是代表人物。“老国有企业可能因为老体制生锈了,你可以给它除除锈,改革机制,卸掉包袱,让它向新型企业转变,但绝对不能把它变成私营企业。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把国家脊梁真正培养起来。”胡鞍钢说。

“国企私有化”的舆论,似乎在动摇国企改革的方向,学者们的反应亦很激烈。安徽大学教授江三良直言:“那些热衷私有化的人,如果不是出于无知在跟随起哄,再没有比别有用心更能解释他们的行为了。”中国社科院工经所研究员左大培的态度尤为度坚决:“私有化是错的,特别是对我们这个国家而言。对于国有企业,最基本的问题是如何规范经营,如何让它适应市场经济环境。”

《光明日报》对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的专访,标题是“私有化,还是市场化”。他认为:“国企改革的任务是进行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实现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的有机结合,而不是走向私有制道路。”

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看来,“市场化是国企改革方向。私有化不是选项。”“在改革的进程中,尽管存在着取向上的计划与市场之争,但在实际操作上一直按市场化的思路在进行。”许保利说。

“私有化”浪潮曾经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然而在20年的改革洪流中,在经过了由论战再到下一个论战的循环之后,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这是国企改革市场化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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