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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森:在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袁贵仁同志代表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对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了总结,屈万祥同志对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了部署,我都赞成。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落实。

2010年,我委及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价格监管的职能作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010年共计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万件,查处违规收费金额5.08亿元,退还学生及家长1.75亿元;会同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开展改制学校清理整顿情况的复核检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相互交织推动影响,我国价格总水平持续高位运行,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上升4.9%、4.9%和5.4%,平均新涨价因素为1.8个百分点,高于过去5年平均水平。在这种形势下,群众对教育高收费、乱收费问题将更加敏感。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生价格的监管,对教育收费问题保持高度关注,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继续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进实施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和民族院校建设工程,扩大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和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在上述专项实施过程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倾斜支持,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二)研究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统一学前教育收费项目,合理核定收费标准,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严禁以特色教育为名,通过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整顿的复核工作。针对部分地方出现的对改制学校“假清理、走过场”、清理不彻底的现象,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复核检查的力度。对于达不到“五独立”标准、不符合民办学校要求的学校,要规范为公办学校;经清理为民办学校的,必须经过清产核资等程序,否则,要一律停止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

(四)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的完善。针对目前高中教育中存在的“双轨”制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在全国范围内限期统一取消公办高中择校收费政策。针对高校收费存在的问题,要在加强高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提出完善高校收费政策的意见。

(五)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针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价格虚高问题,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意见,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市场的规范,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六)继续做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下半年,要继续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学前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改制学校违规收费、高校违规向国家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变相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牟利等问题进行查处。要加大对越权制定收费文件、下放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制定权限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曝光一批屡查屡犯、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震慑乱收费行为。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级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职能,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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