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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引发了一场大讨论
一、《实》文的撰写和修改
第一章第二节中讲到,1977年下半年到1978年初,有三个人互不联系地在撰写同一主题的三篇文章。
一是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他从1977年8月起,在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据《光明日报》1979年3月21日刊登的采访胡福明的报道说,胡文从1977年8月开始撰写,10月完成,即寄送《光明日报》。《光明日报》的编辑同志们认为此文尚不成熟,对此稿作了多次修改,将题目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直到1978年4月,他们还在进行修改,还觉得存在明显的不足。
另一位是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他从1978年2、3月起,依据中央党校起草研究党史的文件及在学员中进行讨论暴露出来的问题,按照吴江的布置,撰写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约在1978年4月,孙写出了一个初稿,吴江和其他一些同志看后,认为不成熟,需要修改加工。
还有一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邢贲思,他接受《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委托,针对读者提出的问题,撰写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此文大概是1978年4月开始撰写。邢贲思原拟用《问题与答复》为题,因为这篇文章是答复问题。《人民日报》的同志认为这样的题目不鲜明,最后,还是用了《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这个题目。
对于《实》文的撰写、修改和定稿过程,有关的人士都在自己的论著中作了说明,但在几个关节点上说法很不一致。为便于大家研究判断,我将他们的说法分别作客观介绍,然后指出问题的焦点。同时,也将我掌握的情况作一介绍,对有些问题作出我自己的判断。当然,读者完全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
首先要说明的是,从《理论动态》来说,当时并不很重视文章的作者。在很长时期中,理论动态组自己撰写的文稿,在刊出时不署名。那时,思想上没有著作权的概念,更没有著作权法,甚至连稿酬也没有。用当时流行的用语来说,大家就是为了干革命,没有什么名、利、权的考虑。因此,对于《实》文的作者问题,理论动态组也没有很认真地考虑,更没有在会议上讨论,这在当时是很自然的。时隔二十来年,又不是每人手头都有原始资料,自然出现说法的不一致(当然还可能有其他的原因)。这就造成了问题的复杂性。因此,我不得不以较大的篇幅来叙述这个问题。
下面我就来分别介绍有关的说法。
(一)胡福明讲的情况
1979年3月21日,《光明日报》刊登了新华社记者张行端写的对胡福明的专访稿。这篇专访稿详细记述了有关胡福明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的情况。现将此文详细摘录如下:
文章的主题是在拨乱反正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是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产生的。
这年的十一月初,有关部门召开了一个座谈会,分析粉碎“四人帮”以后教育战线的形势。胡福明在发言中愤怒地指出:“教育战线是遭受‘四人帮’破坏最严重的部门之一。这几年,教学质量大大下降,简直是糟蹋了一代人!”话没有讲完,有关部门的一个负责人便指责说:你这种说法违背过去上级指示的精神,是“否定文化大革命!”胡福明激动了,他说:“我讲的是事实,不信的话,请你到南大来辩论!”有人打圆场说,双方各自讲各自的吧!
胡福明想,“难道这就没有是非标准了吗?”时隔不久,在一次哲学系师生揭批“四人帮”罪行的大会上,胡福明和其他一些教师在发言中列举大量事实,提出教育战线的所谓“黑线专政”、“两个估计”是错误的,应予推倒,讲话一结束,就有人当面责问:“两个估计”的提法是中央文件上讲过的,你们这是批判到谁头上来了?
在另一次讨论会上,胡福明又旗帜鲜明地指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四人帮”批判所谓“唯生产力论”,就是反对历史唯物论,造成了国民经济面临崩溃的严重恶果。话音刚落,又有同志批驳说,批判“唯生产力论”,这是在党内一次大会的历史性文件上记载了的,谁反对批判“唯生产力论”谁就是为修正主义观点辩护。
拨乱反正,为什么处处有禁区?南京大学哲学系是个政治空气活跃的地方,教师们的思想比较解放。胡福明和他的同事们联系这些现象,展开了讨论。大家摆出了这方面的许多问题。譬如,有的同志主张在工厂、农村认真落实按劳分配政策,有人却说这同过去的“精神”有抵触;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给天安门事件、南京事件平反,有人又宣称这是“铁案”不能改。大家说,林彪、“四人帮”把制造迷信当作搞阴谋的手段,利用片言只语给他们的反革命阴谋镀上一层金色。如果我们不从真理的标准问题上,把思想解放出来,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就寸步难行,拨乱反正就将是一句空话!
从现实生活的激烈斗争中,从同事们的发人深思的议论中,胡福明越来越感觉到,林彪、“四人帮”在理论问题上制造了许多混乱,使各条战线的许多问题不能分清是非,拨乱反正的任务十分艰巨。作为一个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必须从人们认识路线的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回答什么是区分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是和非、正和乱的标准,回答什么是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这个念头时时咬啮着他的心。一九七七年五六月间,他在繁忙的教学和行政工作中,挤时间读了马克思和毛主席的有关哲学著作。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使他的思想开始升华,问题的关键终于明确了:鉴别任何思想、理论、法令的标准,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出发点——实践。这棵永不凋零的常青树,它既能开出色彩缤纷的真理之花,又是最严峻的历史裁判者。令人痛心的是,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常识,被林彪、“四人帮”搞得混乱不堪。胡福明决定立即动手写一篇文章,宣传这个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恢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给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提供锐利的哲学武器。
(文章发表后)文章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强烈反对,给它扣上了“荒谬”“砍旗”等帽子。有些同志则观望、怀疑。斗争的尖锐化,也使胡福明深思:为什么这样一篇宣传马克思主义普通常识的文章,竟会有人反对,会有人迟疑不决,不敢表态?他认为,就绝大多数同志来说,这是认识问题,是被林彪、“四人帮”的蒙昧主义、封建专制主义迷住了双眼的结果。
这篇专访说,胡福明是在揭批“四人帮”中,遇到有些人对一些“马克思主义普通常识”持反对、迟疑不决的态度,他就这些问题与同事们议论,自己阅读有关哲学著作,终于明确了实践标准,决定撰写文章。这篇专访稿离胡福明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的时间较近,所讲情况,应是比较符合当时实际的。
记者写的这篇专访稿中,有这样一句:“拨乱反正,为什么处处有禁区?”这似乎是讲胡福明当时的感慨,是指1977年5、6月以前的情况。从历史实际情况来看,那时候还不可能有这么明确的语言。因为“拨乱反正”这个提法,是稍后的事。1977年5月,胡耀邦在中央党校的整风会议上提出:“把被林彪、“四人帮”颠倒了的思想是非、理论是非、路线是非颠倒过来”,在当时,这是属于最高的认识了。那时,还没有“拨乱反正”的语言。我记得是在1977年下半年,我们才听到“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提法。我们的消息算是比灵通的。我查阅文献,《邓小平文选》和《邓小平年谱》中,最早出现“拨乱反正”的提法,是在1979年9月19日。
过了17年以后,即1996年,胡福明自己写了一篇长文章,题目是《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序曲》,记述当年他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文章的情况,全文有33000字,发表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开放时代》杂志第1、2月号和3、4月号。限于篇幅,这里摘录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如下:
到1977年7月上旬,文章的主题、观点、布局已基本形成。写成初稿,已是7月底了。经三次修改后,于9月初寄给《光明日报》哲学组王强华。
这篇文章,是我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自己选定的题目,自己形成的主题,自己提出的观点,自己寻找的材料,自己拟定的提纲,自己撰写的文章。我于1977年夏天写作实践标准的文章,有什么特点呢?第一,我于1977年6月间抓住了阻挠拨乱反正的主要障碍——“两个凡是”;第二,我找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与“两个凡是”针锋相对,批判“两个凡是”;第三,我以马克思恩格斯自觉运用实践标准检验自己的理论,证实、修改自己的某些观点作典范,来证明马克思主义的导师也不是“句句是真理”,以此批判、否定“两个凡是”;第四,我阐明一切理论,都必须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正确的,才成为真理,马克思主义也是如此;第五,我认真对待这个问题,抓住这个问题,于1977年6月到8月,写成了七八千字的文章,并于同年9月及时寄给《光明日报》;第六,我力图通过这篇文章,把实践标准作为人民群众参加拨乱反正的理论武器。时间,是个严肃的问题,写新闻首先写明时间、事件是何时发生的。国际上评诺贝尔奖,也要审查某项发现或发明的时间,何时何人首先取得某项发现或发明。把时间搞错了,把时间抹掉了,历史就弄不清了,不应模糊“时间”。
文章寄出后四个月没有消息。1978年1月14日,王强华给我一信。随信寄来两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小样。他信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已粗粗编了一下,主要是把原稿第一部分压缩了,突出后两部分,但似觉得长了一些。是否请你看看再删一些,有些地方,文字的意思有些重复,可否精炼一些。另外,这篇文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分寸上请仔细掌握一下,不要使人有马列主义‘过时’论之感的副作用。”我认真地、反复地研究了文章,自认坚持马列主义,没有错误,没有片面性,不会产生副作用。我对文章修改得很少。在2月、3月、4月,强华都给我寄文章的小样,让我修改,然后寄去。我都照办了。这几次修改,改动不大。
3月13日,王强华又给我一信。他说,“您的文章,基本上已定稿,但现在看来,联系实际方面的内容较少,原想等您来京时面商,可老等也不见您来,只好再把小样寄给您,请抓紧补充,以便早日刊出!”于是,我在文章最后加了一大段话。但是,在《光明日报》4月2日的大样上,还是删掉了最尖锐的几句话:“判断是非,不以实践为标准,不拿事实作根据,而以片言只语作准则,总之,心有余悸。”
4月,《光明日报》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态度有了重大变化,主导者是新任总编辑杨西光。4月中下旬,我与南大哲学系两位同志到北京参加全国哲学讨论会。当晚,《光明日报》把我接去。在《光明日报》总编辑办公室,我见到了杨西光、马沛文、孙长江,在座的还有王强华等同志。杨西光说明了意图:《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篇文章,我把它从哲学版上拿下来,要作为重要文章放到第一版发表,因此,要进行修改,请大家提修改意见,他说,已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联系,理论研究室也在研究这个题目,因此请孙长江来参加讨论,帮助修改。当时,大家提了一些修改意见。我白天参加哲学讨论会,晚上则修改《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篇文章。按照杨西光的嘱咐,我去中央党校看望吴江。吴江充分肯定了文章,向我谈了修改意见,他的基本观点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论证充分一些,文章写得周密一些,以增强战斗力。在他桌子上,放着杨西光给他送去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的一份小样,吴江在上面写了几句话,我随即在《光明日报》的稿纸上记了下来:
“杨西光同志:
写得不错,是一篇有力的说理文章。
吴江四月二十二日”
“五一”节快到了,我到北京已十多天了,学校工作很多,想节前回校,我向西光谈了想法。杨西光与我作了一次长谈。他说:“文章已改得差不多了,你要回去也可以,下面就交给中央党校的同志帮助作点修改了。”杨西光接着说:“这篇文章,要请胡耀邦同志审定。他站得高。他在中央党校成立了理论研究室,办了个内部刊物,叫《理论动态》。发表在《理论动态》的文章,都要经过胡耀邦同志审阅批准。所以,我们这篇文章要交给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修改,请胡耀邦同志审阅,先在《理论动态》发表,《光明日报》第二天就公开发表。《理论动态》是逢五逢十出版,他们五日刊出,我们六日见报。他们十日刊出,我们十一日发表。”杨西光还同我商量了一个问题,他说:“福明同志,我要跟你商量一个问题。这篇文章发表在第一版,不以你的名义发表,而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这样可以加重文章的分量。我们没有约你写这篇文章,但是现在我们聘请你做《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你就是《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你看行不行?”我爽快地表示:“行。”我说:“我写这篇文章,是为了批判‘两个凡是’,为了拨乱反正。文章发表后,能起更大作用就好。”当时,我只考虑如何批判“两个凡是”,推进拨乱反正。到4月底,在文章的小样上,都署我的名字。文章发表时署名“本报特约评论员”,让人觉得这篇文章来头很大,特别引人注目。这正是运用“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所希望达到的效果。我想,聘请《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应该是总编辑杨西光职权范围内的事。杨西光还跟我谈了文章发表的计划。他说:“发表这篇文章,已作了安排。先由《理论动态》内部发表,第二天《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然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第二天转载,新华社向全国发稿。我们已经商量好了,要批判‘两个凡是’,推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这时我才知道,围绕真理标准这篇文章,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计划。这已经超出了《光明日报》发表一篇文章的范围。
我是1978年4月29日离开北京的。在这以前,同志们只是对文章提意见,由我修改文章,《光明日报》编辑作过修改,主要是文字修改,其他同志还未动手修改。我离开北京后,才由孙长江老师动手修改(到孙长江老师手里后,理论研究室究竟有几位同志参与讨论、修改,我不清楚)。
孙长江是我的老师。当我在杨西光办公室见到他时,很高兴。我仍称他孙老师。此后,我们见了几次。他曾同我一起去中央党校看望吴江,还曾邀我到他家坐了一回。孙老师告诉我,他在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与吴江在一起。孙老师告诉我胡耀邦交给他们一个任务,要写一篇关于真理标准的文章,他们正在研究。他说,现在有了你的这篇文章,就不用再写了。可以肯定,当时中央党校还没有写成关于真理标准的文章,如果已写出真理标准的文章,就会立即送胡耀邦审阅,既然是胡耀邦出的题目,耀邦同志当然会立即定稿,并在《理论动态》发表,但是没有发生这事。理论研究室写好了文章既不送耀邦同志审阅,又不发表,而要等一篇事先并不知道的、外来的真理标准的文章,再把两篇文章合起来,然后发表,这种事是没有的。但是,由于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在研究耀邦同志交给的任务,所以修改我的文章就较顺手。
孙长江老师下了很大力气,修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这里谈谈他作的修改。
第一,把文章梳理了一下。第二,对文章的观点作了分析发挥。第三,孙老师的修改,使文章精炼了,去掉了一些重复的词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的理论观点是正确的,社会效果也是好的,经受了时间的考验。但文章也不是十全十美的,修改也不是无可批评的,不但今天看来,有可修改之处,在当时,我对几点修改,也有自己的看法。
整个说来,孙长江老师在修改文章上,花了很大工夫,提高了文章的质量,作出了贡献。这是不容抹杀的。但是,文章的主题、基本观点、主要内容和主要材料,没有变化,没有增加重要论点,没有改正错误观点,因为原文没有错误观点。这个修改,是在原文的基础上的修改,是在原文基础上的提高,所以,1978年5月10日,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理论动态》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时.后面注明:“《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些修改。”1978年底,中央召开全国理论务虚会,于光远、杨西光、胡绩伟、穆青、吴江等10位同志有个联合发言(据查,理论务虚会上只有杨西光、曾涛、华楠、王惠德、于光远、胡绩伟等六人作的《关于真理标准讨论的情况》的长篇联合发言——引者注),谈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时说,这篇文章是以南京大学哲学系胡福明的稿子为基础修改的。1982年,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编辑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文集》(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之后,也有一个说明:“《理论动态》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南京大学胡福明。本刊发表时作了较大修改。”这是实事求是的介绍。
在文章修改的问题上,我还要作三点说明:
第一,“唯一”二字,据我所知,是杨西光加的。文章题目,经过了几次变动。我最初定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后来,我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以后我又把“一切”二字圈去,仍恢复原先的题目。最后,杨西光加上“唯一”二字,成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以看到,文章题目的基本精神没有变化,而从文章的内容看,自始至终坚持检验真理只有一个实践标准。杨西光在题目上点明了这点。
第二,“科学无禁区”这个论断,来自周扬。
第三,在我修改文章的过程中还吸收了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孙长江、吴江等提的意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能够发表,能起重大反响,《光明日报》哲学组、理论部的重要作用不可抹杀。今天看,发表这篇文章,批判“两个凡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但是1977年,多年的教条主义与个人崇拜盛行,“两个凡是”统治,许多同志心有余悸,不少人还模模糊糊,这个问题还未考虑。而《光明日报》哲学组的同志已经意识到这篇文章的针对性、尖锐性,敢于支持,抓住不放,力求发表,做了大量工作。这种胆识,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杨西光在发表这篇文章上面,起了巨大作用。理论部把文章的清样送给他审阅,他没有否定,没有简单地同意发表,而是大做文章,决定把它放到第一版作为重要文章发表。为此,他组织了修改,与中央党校联系,向胡耀邦请示,与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合作,研究发表文章的计划,亲自推敲修改文章。这一切都是为了批判“两个凡是”,推动拨乱反正。杨西光的政治眼光是很敏锐的,思想理论水平是很高的,以很大的勇气、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担当这项任务。
胡耀邦在这篇文章的发表上,起了关键作用。他十分重视思想战线上拨乱反正的任务。他主持中央党校工作后,成立了理论研究室,创办了《理论动态》,并亲自审阅在该刊发表的文章。他于1978年初首先提出,要使高级干部根据实践研究“文化大革命”,并要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撰写真理标准的文章。他挑选杨西光去《光明日报》工作,端正《光明日报》的方向,他亲自审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批准先由内部刊物《理论动态》发表,然后由《光明日报》公开发表,继而由《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转载,新华社向全国发稿。没有胡耀邦的审阅批准,这篇文章可能胎死腹中。
胡福明这篇长文中,涉及问题很多,我仅就四个问题作点辨析。
(一)特约评论员。胡福明在文中说,杨西光曾对他说,“现在我们聘请你做《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胡福明认为,“聘请《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应该是总编辑杨西光职权范围内的事”。杨西光与胡福明究竟是怎样谈的,这是他们二人的事,别人无法知道。但据我的判断,杨西光聘请胡福明做《光明日报》的特约评论员,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本书前面已经讲了,“特约评论员”这个署名,是胡耀邦想出来的。当时,只有胡耀邦指导的中组部《组工通讯》,和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这两个内部刊物的文章,在《人民日报》发表时用“特约评论员”这个署名。《人民日报》最早一篇“特约评论员”文章是在1978年2月19日,题目是《老干部的光荣责任》。3月11日,《人民日报》第一次将《理论动态》的文章署名“特约评论员”发表,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认真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到1978年5月,《人民日报》总共才发表了几篇“特约评论员”文章,引起了国内外的注意。当时,以某一个人(包括我们理论动态组的人)的文章作为“特约评论员”文章发表,还是不可想象的事。新华社和《人民日报》也不可能(说白一点,是不敢)转发转载这样一篇纯粹是个人写的文章。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以后,“特约评论员”的署名才逐渐推开,不少报刊都发表“特约评论员”署名的文章。直到1985年,《光明日报》才想进一步使用“特约评论员”这个署名。1985年4月30日的《光明日报》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署名是“本报特约评论员沈宝祥”。这也是仅有的一次。据说,邵华泽还将此事写进了新闻史。杨西光对胡福明究竟是怎么讲的,我不知道。但杨西光为此事与中央党校多次联系,又写信、又口头谈,他坚持这篇文章要胡耀邦审阅,要先在《理论动态》发表,然后《光明日报》才能作为“特约评论员”署名的文章公开发表。关于这个问题,本书在有关章节作了详细阐述,此处不赘述了。
(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是否写了论实践标准的文章。胡福明的文章说:“可以肯定,当时中央党校还没有写成关于真理标准的文章,如果已写出真理标准的文章,就会立即送胡耀邦审阅,既然是胡耀邦出的题目,耀邦同志当然会立即定稿,并在《理论动态》发表,但是没有发生这事。理论研究室写好了文章既不送耀邦同志审阅,又不发表,而要等一篇事先并不知道的、外来的真理标准的文章,再把两篇文章合起来,然后发表,这种事是没有的。”我在本书第一章第三节已经讲了,中央党校自己的教学过程中,首先由胡耀邦提出用实践标准检验总结十年“文革”,由吴江具体负责起草供学员学习讨论的指导文件,经胡耀邦审定后,将这个文件发给八百学员学习讨论,在学员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吴江决定撰写文章,并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题目,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研究组组长孙长江承担撰写任务。孙长江写出了文章的初稿,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孟凡、理论动态组组长王聚武都告诉我,他们看过这个初稿。对于初稿来说,当然可以说“还没有写成”,还要修改加工提高,从最后定稿来说,《光明日报》送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一文,同样是“还没有写成”的文章。从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来说,《光明日报》送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一文,是一种巧合。以当时理论动态组的情况来说,有胡耀邦的指导,有吴江的具体领导,只要是自己确定要写的文章,包括《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样的文章,定能写出来,根本不会“等一篇事先并不知道的、外来的”文章。
(三)胡福明说,文章题目中“唯一”二字,是杨西光加的。实际情况是,中央党校从一开始就将文章的题目定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光明日报》于1978年4月21日送给孙长江的文稿题目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在4月23和24日,《光明日报》的同志又对文稿作了修改,在题目上加了“唯一”二字,改成《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中央党校来的题目一样了。《光明日报》有的人说,他们的修改稿突出了“唯一标准”。令人难解的是,他们在文中却强调:“坚持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4月4日、4月13日、4月20日的修改稿一样。这只能说明,他们的修改文稿是匆忙在题目上加了“唯一”二字,文章的基调并没有作相应的调整。
(四)胡福明在文章还讲到时间问题。他说:“时间,是个严肃的问题,写新闻首先写明时间、事件是何时发生的。国际上评诺贝尔奖,也要审查某项发现或发明的时间,何时何人首先取得某项发现或发明。把时间搞错了,把时间抹掉了,历史就弄不清了.不应模糊‘时间’。”这些话,其实都是常识。不过,发现或发明的时间,一般来说,要以正式发表的时间为准,这也是常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内部发表是在1978年5月10目的《理论动态》,公开发表是1978年5月11日的《光明日报》。胡福明的初稿和《光明日报》的历次修改文稿,虽然也有具体时间,但都属于修改阶段,还不是成品,恐怕难以定为“发现或发明的时间”。
胡福明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地说,他一开始就明确地反对“两个凡是”。对此,王强华有评论。
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出版了一本《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的书,书中有当年该报理论部哲学组组长王强华撰写的一篇文章。王强华在这篇文章中有如下一大段:
关于“两个凡是”问题
胡的原稿和历次改稿中没有出现批判“两个凡是”的字样,不仅没有两个“凡是”,连一个“凡是”也找不到。在我向他约稿时,在以后很长时间内多次当面交谈和信函往来中,我没有向他提出过此文的重点要放在批判“两个凡是”上,他也从来没有向我提出过这个问题。现在有不少论著,介绍他写作此文时的思想和内心活动,说他如何如何酝酿批判“两个凡是”,如何如何力求文章中选择什么角度体现批判“两个凡是”等等,对此我不好妄加评论,也许它们是真的;但我作为此文的约稿者、发排者和责任编辑,我得坦言,当时我感觉不出来,我不知道也从未与他说过。我当了40多年编辑、记者,现在仍在做编辑工作,我知道,当年约稿或最初修改稿件时,如果我能认识到批判“两个凡是”的极端重要性,我会把它列为文章写作的重点,明确告诉作者,否则就是失职了。同样,我也认为,如果当年作者能认识到批判“两个凡是”的极端重要性,一般情况下他也会把它列为文章的重点,并明确告诉我,以引起我和报社对它的重视。可是上述这两个情况都没有发生,这只能说明,当时我们并没有这种意识、这个观念。这一点从上引的我当年给他的两封信中,我当年写的那条新闻(这些都是历史记载),以及以后本文还要介绍的情况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我们必须从当年的实际出发来认识和剖析这种现象。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实践证明,今天人们普遍认识到“两个凡是”的严重错误和当年批判“两个凡是”的重要性。可是在22年前即1977年,那时粉碎“四人帮”不到一年。原中央主要领导人提出“两个凡是”是1977年3月(按:实为2月),以他当年的威望,以及人们当年思想解放的程度,那时能有多少人,特别是普通的人们有那么高的觉悟、那么大的胆量,能一眼洞穿并批判“两个凡是”的危害和提出“两个凡是”的原中央领导人的问题?邓小平以他那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敏感和马克思主义者的洞察力,最早发现了这个问题,但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他没有也不可能向一般同志作普遍宣传,只是在会见个别党内高级领导干部时指出,因此,当时只有少数党内高级领导干部知道。拿我当年任职的《光明日报》来说,尽管它是中央主要新闻机构之一,我也没听说过在哪怕是小范围内传达过,远离京城的一般人甚至包括领导干部,如果没有特殊的渠道,是很难得知这一高层的绝密信息的(王强华说,当时江苏省委书记许家屯也不知道此文的背景,还通过人向他打听)。
胡福明那时是南京大学政治系(或哲学系)的一位教师。江苏省的“一把手”当年都弄不清楚《光明日报》发表此文的背景,那么江苏省及南京市的干部、群众中能有多少人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尚未展开之前,就那么清醒地认识到批判“两个凡是”的重要和在苦心思索写批判“两个凡是”的文章呢?(该书第100~102页)
王强华在《杨西光与第一篇“真理标准”文章的发表》一文中说,他是在1978年4月13日晚,杨西光召集他们开会时(参加者有孙长江、胡福明、马沛文等),才第一次听到杨说“两个凡是”,感到很新鲜,于是随手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四个字。
以上是王强华作为当事人所介绍的情况。
(二)《光明日报》社及其编辑人员讲的情况
十多年来,《光明日报》社和马沛文、王强华、陶铠等同志,撰写和发表过多篇文章,介绍《实》文的撰写、修改和定稿的情况。为便于有兴趣者查阅和研究,我将这些文章篇目开列如下:
《光明日报》社撰写的文章有两篇:
1.《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和发表的经过》。这是《光明日报》社评论部编的一个资料集,时间是1985年1月20日。主要内容是5600字的说明和13个附件,即《实》文的历次修改稿和定稿。
2.《编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纪实》。发表在《光明日报通讯》1986年第6期(总97期),署名辛广民。
马沛文撰写的文章有: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的前前后后》(1978年7月24日在首都举行的全国哲学讨论会上)。
2.《〈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发表及其影响》(1988年5月6日在《光明日报》社召开的纪念真理标准讨论10周年座谈会上)。
3.《〈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的前前后后》(1988年5月12日《光明日报》)。
以上第1、2篇收进《放言集》上册,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1996年4月出版;第3篇收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书,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12月出版。
王强华撰写的文章有:
《杨西光与第一篇“真理标准”文章的发表》,载《炎黄春秋》杂志1995年第5期。
陶铠等撰写的文章有: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纪实》,此文为前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书中的一篇。
2.《真理标准讨论始末》,陶铠、张义德合写,《中南海的前前后后》书中的一篇,人民中国出版社1993年4月出版。
3.《走出现代迷信——真理标准讨论始末》,陶铠、张义德、戴晴合写,刊登在江苏的文学双月刊《钟山》1988年第3期。后由湖南出版社出版单行本。
以上各篇文章所讲情况有详有略,且大同中有小异。现在我将所列第一篇的一大段摘录如下,因为这是集体撰写的,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有关的情况。同时,我也作一些必要的补白。
(1978年)4月初,理论部主任马沛文送给杨西光一份拟在4月11日刊出的《哲学》专刊的大样,上面有一篇署名为胡福明,题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的文章。此文是报社理论部王强华约请南京大学胡福明写的有关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的一篇文章。胡的稿子是1977年10月左右寄到报社的,原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后由光明日报理论部同志作了修改,经胡福明看过后,于1978年1月14日发排,印出小样,后经过五次修改,第五次修改时题目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在五次修改过程中,第二和第五稿,是经胡福明看过的。其他几稿是理论部的同志修改的。第五、六稿,是由马沛文、王强华修改、定稿的,最后的一段是新写的。这篇初步改定的文章既提出了真理的检验标准,也提出了马克思主义需要发展的观点,批判了“四人帮”,接触到拨乱反正的问题。杨西光审阅大样时,认为文章提出的问题很重要,但此文联系当时的实际还不够有力,要进一步触及当时影响拨乱反正的一些思想障碍,要提出冲破禁区这样的现实问题;而且认为真理标准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因此,他给马沛文提出了两点处理意见:第一,文章要改,要针对在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一些混乱思想,作比较充分的论证,使文章更有指导意义;第二,这个问题大,和各方面都有关系,文章应当从《哲学》专刊上抽下来,再认真加以修改,改好后在一版上发表。
杨西光和《光明日报》其他同志着手改写文章不久,约在4月10日,得知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孙长江正在写相同主题的文章。恰好这时胡福明也来京参加一个会议。4月13日晚间,杨西光邀请孙长江、胡福明、马沛文和王强华,共同讨论了这篇文章,认为要保持原稿的长处,并议定了修改意见。
这次讨论后,胡福明曾在4月14、15日改了一次,由于他急于离京,没有来得及把讨论的观点全部反映出来。马沛文、王强华后来根据杨西光和会议讨论的意见接手修改,才把上述观点基本体现出来了,这就是4月20日的改稿。这个改稿于21日送孙长江修改。后约在4月23、24日,马沛文、王强华和杨西光又一次进行讨论,再次进行修改,又一次把改好的稿子送孙长江。
20日和23、24日的改稿比前几次的改稿增加了内容,为这篇文章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第一,文章的结构由三大段改为四大段。第二,文章的思想性和针对性前进了一步。第三,文章突出了邓小平关于要完整地、全面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的观点,批判了“两个凡是”的观点。第四,文章阐述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第五,文章的结尾部分分量加重了。
这个期间,杨西光还到党校同吴江、孙长江交换过意见。大家对文章的基本观点认识是一致的。吴江认为,4月20日的稿子写得有勇气,理论逻辑上差些,要理好,并加以提高,杨西光提出要突出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要永葆其青春的观点。之后,孙长江以原来文章与这次讨论的意见,和党校原拟写的文章草稿为基础(在3月间向马文瑞汇报过的)修改出稿子,再经吴江修改,于4月27日定稿,送胡耀邦审阅。
在此过程中,杨西光和吴江商定,为扩大文章影响,先在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发表,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见报。这个考虑,经吴江请示耀邦,得到耀邦批准。
孙长江修改的稿子,与4月23、24日的改稿比较,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了提高。
文章对原来的稿子作了不少删削,约一半多段落是重写的,对真理和社会实践作了定义式的简明界说,使逻辑和文字叙述以及定论都更加清楚,更加精确。
文章又加了毛主席在1958年修改三年前写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中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的论据增加了分量。
文章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提出要反对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并指出共产党人要有责任心和胆略,要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就使现实问题的针对性有了加强。
文章还加了小标题,使主题和表述更加鲜明。文章在公开发表时,对超越实践设置“禁区”的现象又加重了批判,说这不仅造成蒙昧主义,还会变为“唯心主义”、“文化专制主义”。
此文经胡耀邦审定后,即在5月10日《理论动态》第60期上发表。原来文末注有“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本刊作了些修改”字样,并按此印出一小部分,此时中央党校有同志提出意见,认为文章很多段落已重写,后来改的过程中胡福明没有参加,又来不及听取他的意见,而且其中有些观点是领导和其他同志的,因此再署原作者的名字已不恰当(前述胡福明1996年的文章也说到“我对几点修改,也有自己的看法”。看来,这样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引者注)。经再三斟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决定将原注改为“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些修改”。
综合以上所述,这篇文章是耀邦同志支持并审查同意的。《光明日报》和中央党校上述几个同志主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最后执笔完稿。
王强华是当时的《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组组长,是这篇文稿的约稿者和主要的编者,他的回忆是值得重视的。
王强华在《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书中讲了当年约稿的情况。他说:1977年7月,南京地区理论界在南京召开理论研讨会,报社派他去参加。他发现,胡福明发言有勇气,思想比较解放,就约请他为《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写稿。王强华说,实事求是地说,当时我没有出具体的题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题目,完全是他自己定的。胡福明于1977年9月同时寄给《光明日报》两篇稿件,一篇题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另一篇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当时,王不在报社,编辑部其他人阅看后认为,前一篇无理论可言,不予选用,另一篇(即《实》文)是“纯理论”文章,缺乏与实际的联系,也决定不用。王回报社阅看两篇文稿后,认为《实》文符合“哲学”专刊的基本要求,只要把那些冗长枯燥的大段引证删去,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不失为一篇好文章。王处理后即排出小样。(见该书第92~94页)
现在摘录王强华在《杨西光与第一篇“真理标准”文章的发表》中的一大段:
1978年4月10日,一张《光明日报》“哲学”专刊(第77期)大样,按规定送到了当时的总编辑杨西光的案头。他立刻被“哲学”上的头条署名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吸引住了。他在详细审阅了该文后,把我叫去,要求把它从专刊上撤下来。杨西光提出的意见有两条:一、像这样重大主题的文章应放在第一版刊登,在专刊上发表影响小,太可惜了。二、文章要作重大修改,主要是应针对当前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混乱思想,作比较充分的论证;要进一步触及当前理论上的拨乱反正、冲破禁区的一些现实问题,提到理论和思想路线上来批评、阐述。
胡福明当时是南京大学哲学系的教师。他的这篇文章是我在1977年8月到南京参加一次理论讨论会时向他约的稿,原题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篇稿子寄来后,从1978年1月14日发排到4月10日经过了5次修改,才送到杨西光手中。对杨西光的两条意见,第一条我照办了,当即把文章撤下,换了现在“哲学”第77期上刊登的那篇文章。但对第二条却感到为难,因为按杨西光的意见,文章要作很多修改,而作者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南京,来不及征求意见。作者是一位大学教师,在南京理论界有一定影响,这样做担心他会有意见。杨西光说没关系,改出来可以用你的名义发表。杨是从政治家的角度办报,考虑的是大的问题,只要能够尽快发表,用谁的名义则是次要的。可我作为文章的编者,又是我约来的稿子,就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无巧不成书。正当我两难之际,胡福明从天而降。他是从南京到北京来参加国家教委召开的一个哲学教材(或辅导材料)座谈会的,住在朝阳门外的那个招待所里。他一到京就与我联系,我把杨西光的意见告诉了他,同时又立刻向杨西光报告。杨很高兴,说赶快把胡福明找来报社,一起讨论文章的修改。
4月13日是周末。吃罢晚饭,我就乘了杨西光的小车到朝阳门外的一个招待所,把胡福明接到报社。接着,又按照杨西光的意见,到阜成门外把当时中共中央党校教员孙长江请来。孙是党校《理论动态》(内部刊物)的编辑,当时党校副教务长吴江与他也正在撰写一篇主题与胡福明的文章差不多的文章(引者按:当时孙长江是理论研究室研究组组长,不是《理论动态》编辑,吴江是理论研究室主任)。杨西光知道此事,就让我把孙长江请来。
是日晚7点多钟,杨西光、胡福明、孙长江,还有当时分管理论宣传的小组成员马沛文和我,就在杨西光的大办公室里开了会。开始时,杨西光说明原委,还说了当时的形势,接着就询问孙、胡二人对写这样主题文章的基本思路和重点。胡福明认为重点应该放在理论上分清是非,而孙长江认为主要应放在思想路线上分清是非。杨西光当场决定,你们二人可以按照各人的思路写,《光明日报》都给你们发表,谁的文章先写好,定了稿,就先发谁的,两篇文章都要发。
接着在杨西光的主持下,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在当时撰写这样的文章,意义重大,要保持原稿的长处,并议定了修改的原则意见。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冲破禁区。这个意见是杨西光提出来的。对“两个凡是”的批评,最早是邓小平在1977年5月24日与中央两位同志谈话中提出来的,但一直没有向下传达,许多同志包括我在内,当时都不清楚,所以在胡福明的原稿和我们历次的修改稿中都没有涉及。由于我觉得这个问题重要、新鲜,就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两个凡是”这四个字。现在人们对“两个凡是”的危害是非常清楚了,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杨西光敢于明确提出批评“两个凡是”是一个大胆的意见,画龙点睛,一下子就把文章的要害抓住了,把主题升高了,实在功不可没。后来我们在修改稿子时,就十分注意贯彻这个意见。
《光明日报》的同志的说明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文章的主题是逐步明确的。1978年4月13日晚,杨西光在讨论修改方案时指出,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王强华感到重要、新鲜,当即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下了“两个凡是”四个字,后来在修改稿子时,十分注意贯彻这个意见。(二)杨西光认为,文章(指胡福明第5次改的稿)要作重大修改。当即讨论了修改方案。胡福明修改后,《光明日报》的同志觉得没有“把讨论的观点全部反映出来”(《光明日报》同志在另一篇文章中的说法是:“未能充分把四月十三日会上的意见反映出来”)。因此,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又对稿子讨论修改了两次。(三)《光明日报》的同志在1985年1月20日的文章中,对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这样说的:“《光明日报》和中央党校上述的几个同志主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在1986年辛广民的文章中,是这样说的:“在写作过程中,由胡福明、孙长江同志执笔,杨西光、吴江、马沛文、王强华同志主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写作者,孙长江同志是完稿者。
”
(三)吴江、孙长江讲的情况
吴江在1979年8月23日、9月6日,分别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介绍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有关情况。以后,将这两次讲话搞了一个铅印的记录稿。在这个记录稿中也讲到《实》文的写作情况。他说:
大概在四月下旬,《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同志,送给我一篇专讲实践标准问题的文章,作者是南京大学哲学系副主任胡福明同志。杨西光同志在党校第一期毕业,刚分配到《光明日报》工作。他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需要和我们商量一下,同时报社内部意见也不一致,有人不同意发表。既然如此,我建议这篇文章先在我们的内部小刊物《理论动态》上发表,然后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报上登载。文章经过较大的修改,大部分重写了,最后经耀邦同志过目,5月10日登《理论动态》,11日见报。
吴江1995年在《“真理标准讨论”追述》一文中,也讲了类似上述的一段。此文刊登在《传记文学》杂志1995年第9期,读者若有兴趣,可以去查阅,此处只摘引两段:
党校学员在讨论中对实践标准提出一些问题,比如说,各人的实践不同,究竟根据谁的实践来确定哪个是真理呢?诸如此类。我和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同志谈起这个问题,他自告奋勇愿意为《理论动态》写一篇文章,澄清一些糊涂认识,发给学员参考。我同意了,题目就定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讲“唯一”,是根据列宁所说“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而来。这大概是1978年二三月间的事。
我将来稿(按:指杨西光送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交给孙长江一并处理,请他与他正在起草的文章并在一起,题目还是用我们原定的。
孙长江于1984年10月23日致函光明日报社和杜导正(当时的《光明日报》总编辑),讲了有关情况:
中央党校是在1977年12月研究一个党史问题时,由当时主持党校工作的胡耀邦同志提出真理标准问题的,随后在校的一千多位高中级干部进行了讨论。1978年3月间,吴江同志根据耀邦同志意见,并向马文瑞同志(当时任中央党校副校长)汇报后,指定我为《理论动态》写一篇文章,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这时候,《光明日报》也想搞这个问题。杨西光同志是参加了党校高干班的讨论的,当他得知上述情况后,请人告诉我,他们有篇同类文章希望帮着搞。4月中旬,西光同志派人接我到报社,讨论那篇稿子。胡福明同志在场。4月21日,《光明日报》王强华同志把胡福明根据大家意见修改后的文章小样送到我家,同时送吴江同志,题目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吴江同志看完小样后,认为文章写得有勇气,但理论和逻辑性较差,叫我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题目还是用我们原来的。西光同志在这个过程中,曾两次找我到报社,两次来党校与吴江同志和我讨论这篇文章。我搞出一个稿子,由吴江同志修改、补充,然后送耀邦同志审阅定稿,登在5月10日的《理论动态》。现将当时付印的影印件送上,其中剪贴的小样,就是经报社修改过的胡文部分。实际上文章吸收胡文原稿的文字恐怕已不及三分之一,基本上是重写了。
署名的经过是这样的:虽然如上所述文章是基本上重写了,但我落款还是写了“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本刊作了修改”。吴江同志考虑到不管怎样总是吸收了外来的稿子,因此同意了这样写法,并照此印出一小部分。后来有同志提出意见,认为文章实际上已重写,整个过程胡福明都没有参加,而且其中有些是领导同志的意见,因此再用外稿作者的名字已不恰当,由孙、胡两人署名也无必要。经再三斟酌,终于决定中途改版,删去“作者胡福明”一句,将原注改为“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修改”。这期《理论动态》的大部分照此付印(见《理论动态》1978年5月10日第60期)。《光明日报》公开发表时,同杨西光同志商定,用了特约评论员名义。
此信及影印件同时送当时中央党校的领导同志胡耀邦、马文瑞、冯文彬同志,当时参与处理此文的杨西光、胡绩伟同志,以及陈维仁同志,中央文献研究室龚育之同志,并送薄一波同志、陆定一同志、《人民日报》。
吴江和孙长江所讲情况中,值得注意的是:1.此时,孙长江已经写出了一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初稿;2.吴江对孙长江提出的指导意见是,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题目还是用我们原来的;3.文章写好后,吸收胡文原稿中的文字不及三分之一,基本上是重写了。而且,孙长江将他把两个稿子捏合在一起的原稿复印件附在信后一并发出。
孙长江采取那样严肃的方式写信提出问题,引起了杨西光的重视和思考。他于1984年11月12日写了一个材料,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的思想背景》,全文近1500字,铅印后按孙长江那封信同样的范围发送。杨西光这封信只讲这篇文章写作的历史背景,而未讲文章的写作修改过程。但他在这封信的最后一段提出:
关于写作的具体发展变化过程,建议由中央党校和《光明日报》当时参加写作的同志共同座谈回忆,并尽力搜集原始材料;还要请《人民日报》、新华社、《解放军报》有关同志参加,整理邓小平、胡耀邦同志在此前后的有关讲话,以及耀邦同志继续组织推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情况。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把中央领导同志指导、组织和推动真理标准的讨论,为重新确立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作了理论准备的全面情况写出一份较完整的历史资料。
杨西光的这个材料,用委婉的语言提出,《实》文的作者问题要重新研究考虑。《光明日报》评论部1985年1月20日撰写和编印的材料,看来就是根据杨西光的意见解决这个问题的。那个材料在讲了《实》文写作、修改的“具体发展变化过程”以后,作出了如下的判断:“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这个判断明显不同于《光明日报》社1984年10月12日给吴江、孙长江信中的说法:“参加文章修改的你们二位。”
为了说明《实》文的写作和修改过程,以便作出符合实际的判断,我已经费了那么多的笔墨。但是,到此还不能打住,还要继续讲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和理论动态组的有关情况。
(四)中央党校撰写、修改和处理《实》文的情况
《光明日报》为什么要将胡福明撰写的文稿送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这篇文章在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又是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加工修改过程,最后是怎样定稿的?下面我将依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加以说明。
由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使《光明日报》同《理论动态》联系起来了,这里关键的人是杨西光。因此,在这里需要介绍一下杨西光的有关情况。
当时是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的孟凡,一开始就参加《理论动态》的工作,现将他的回忆材料抄录如下:
杨西光同志是我的老战友。1947年,我从山东军区调到华东野战军,在政治部下的联络部工作,起初在材料科任研究员,后来,杨西光任科长,我任副科长。华东野战军还有一个解放军官总团,专门教育改造团以上的俘虏。杨西光兼军官团的教育长,我兼训练处副处长。杨西光的爱人卢凌,也是在材料科工作。因此,我和杨西光比较接近。他对我的印象也比较好。
1977年9月,中央党校复校开学。杨西光同志到中央党校第一期高中级干部读书班学习。我当时任校刊室副主任,在耀邦同志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理论动态》这个刊物的工作。杨西光同志常来找我,把他写的一些材料给我。我记得的有两篇,一篇是讲民主问题,有自己的见解,比较好;还有一篇,是稍后写的,讲认识论的,讲到实践与真理的关系,是提纲性质的,虽然还不够成熟,但说明西光同志对这一问题早有见地。他想给《理论动态》,想通过我给耀邦同志看看。这篇稿子是否给耀邦同志看过,我记不清了,但没有在《理论动态》发表。不过,当时耀邦同志经常看学员写的东西,有可能送耀邦同志看过。他不认识耀邦同志,我和他一起到耀邦同志那里几次。我也向耀邦同志介绍过他的情况。耀邦同志对他的印象比较好。杨西光思想比较解放,但也比较谨慎。他还没有毕业就派到《光明日报》当总编辑了。
杨西光同志到《光明日报》以后,我同他经常有往来,有时他上我这儿来,有时我到他那儿去,在他家吃饭,就一些理论问题交换意见。有一次,杨西光同志找我,说要同我商量一个问题。他说,最近胡福明同志投来一篇稿子,是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但不够成熟,需进一步加工。他告诉我,对这篇稿子,在编辑部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篇稿子要是发表了,会引起震动,不能发表,慎重点好;另外一种意见认为,这稿子很重要,主张发表。主张发表的人中有理论部负责人马沛文同志。相当数量的同志主张发,也有一些同志主张不发。杨说他倾向于发表,而且要在第一版显著位置发表。但考虑到《光明日报》对象主要是知识分子,有一定局限性,政治影响不如《理论动态》大,所以,如能在《理论动态》上发表,然后再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政治分量和社会效果就大不相同。
至于胡福明文章清样是否给我看了,已记不清楚,但主要内容杨和我说过。他对文章是肯定的,但认为如果发表,要结合实际,从思想路线角度作重大修改。我也认为仅从理论上论述是不够的,要更有针对性。杨表示他可以在报社主持修改,但他也谦虚地表示,我这个人的水平有限,你是知道的,你那里有吴江,他是哲学家。秀才比较多,特别是还有耀邦同志把关。如能得到你们的支持和协办,政治上更有保证。所以他希望此文经修改后先在《理论动态》发表,并问我可否将这个意见先向耀邦同志疏通一下。我表示吴江同志是理研室主任,请杨最好直接找他商量。当然,我也可以有机会问问耀邦同志。
一次散步的时候,碰到耀邦同志。他向我问康生在党校的情况,我顺便就对耀邦同志说,老杨找过我,有一篇文章,什么什么内容(我简单地向耀邦同志介绍了文章的内容和观点),可不可以在《理论动态》发表。耀邦同志说,可以吧,把稿子拿来看一看。这是好事情嘛!应该支持,你们处理吧!我还说,耀邦同志如果您同意的话,我请老杨直接找吴江同志,吴江同志是专家。耀邦同志说,可以。我就把耀邦同志的态度告诉了杨西光同志。
以后,杨西光又为此稿给孟凡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的原件尚在,全文如下:
孟凡同志:
我们给孙长江同志带去一稿,请吴江和你以及孙长江同志加以审改,最(再)请耀邦同志定稿。务(无)论如何,此文盼你争取五月一日前定下来,五月五日在《理论动态》上用,以便五月六日在《光明日报》上见报。此文对我们改版后做到旗帜鲜明大有用处,务请抓紧办一下。
此致敬礼
(宝卿同志已来,请你来玩)杨西光28/4(1978)
孟凡还为这封信写了几点说明,现摘抄如下:
西光曾向我表示,要将此稿的编发作为《光明日报》改革和改版的突破口。
据我所知,孙在以前也撰写了同样主题的文稿(原稿我看过,也向杨谈过),孙就是以胡福明文章和他的文章为基础,在杨西光、吴江的指导下,吸收校内外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的,至于,是由吴江或是由我推荐他去《光明日报》还是杨要求孙去,我已记不清楚。但我认为,过去有些介绍《实》文发表情况的文章只提胡福明,而不提孙也撰写过同样主题文稿的事实,是不全面的。
纪宝卿同志是西光的夫人,她原在上海工作。
杨西光是中央党校复校后“第一期高级干部轮训班”的学员,学习期限是1977年9月到1978年4月。他住中央党校22楼。由于孟凡的关系,我也多次同他接触,有好几篇《理论动态》拟用的稿件都征求过他的意见。1978年3月,中央任命他任《光明日报》的总编辑。据在报社任他的秘书的陶铠讲,1978年3月他接到任命后,去了一次报社,正式到职是在中央党校结业以后,即1978年4月。他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参加了关于研究第九次、十次、十一次路线斗争问题的讨论,对胡耀邦提出的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辨别路线是非的标准不但有所了解,而且作了较多的考虑。前面孟凡的回忆中说,他写了一篇关于实践与真理的关系的材料,并希望通过孟凡给胡耀邦看看。作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这样做的时候,一定是经过了认真思考的。
这里,我还要补充一个情况,在本书第一章第三节,我曾经讲到,当时,曾召开了一个一部学员座谈会(参加者6人),听取对研究路线斗争提要那个文件的意见,请他们帮助。杨西光作为一部三支部的学员参加了这个座谈会(1978年3月6日)。在这个座谈会上,杨西光作了系统的发言,共讲了6点。我觉得第3、第4两点最重要,现将记录抄录如下:
(3)关于“左”的批判问题,我感觉从(一九)五八年以来20年对党内“左”的思想不能低估,右的思想比较容易识别,但对“左”的比较难以识别,林、“四人帮”都利用这一点。六四年刘少奇也利用这一点。毛主席曾多次提出反“左”问题,但不能得到贯彻,如两次郑州会议、上海会议、庐山会议前后、农业十二条、高教六十条、农业六十条等,但文化大革命中都批了。为什么不能贯彻?这么多年我们没有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同过去对主难(观)唯心论批判不够有关。这次是否能解决一下。
(4)应该占有材料,现在占有材料不够。延安整风时有三本厚厚的材料汇编,现在文件很多,但有些还不好分辨,缺乏五七年以后的文件,应搜集整理一些,原来的东西那些正确不正确的,用实践检验。
以上是会议参加者随手记的,虽然文字简略,但意思是清楚的。杨西光明确提出,要“用实践检验”。当然,一些问题也反映了当时的认识水平(如对刘少奇的认识)。
我在前面讲到,杨西光到《光明日报》工作后,能自觉地将胡福明撰写的《实》文从“哲学”专刊中抽出来,作为重点文章,加以处理,这同他在中央党校学习中接触了这个问题,思想理论水平得到提高直接有关。
前面我不厌其烦地将有关情况作介绍,目的是想把有关情况尽可能摆出来,让人们更多地了解这篇文章形成的过程及事情的全貌。
其实,如果理一下头绪,事情并不难搞清楚。
第一,胡福明撰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文稿,投给《光明日报》;
第二,《光明日报》理论部同志对胡福明的稿作了多次修改,题目改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准备在“哲学”专刊发表;
第三,杨西光在中央党校学习后,认识到实践标准的重要现实意义,并同中央党校《理论动态》建立了联系;
第四,杨西光看了“哲学”专刊《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的大样后,决定对此稿作重大修改加工,作为重点文章在《光明日报》第1版发表;
第五,杨西光请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同志帮助修改加工这篇文章(他自己也参加),并要求先在《理论动态》刊出,再作为《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公开发表;
第六,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已为《理论动态》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稿,但不成熟(除孟凡外,当时的理论动态组组长王聚武告诉我,他也看过这个稿);
第七,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请示胡耀邦以后,接受了杨西光的要求,最后将《光明日报》送来的稿和理论研究室原已写出的稿,由孙长江“捏在一起”,形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文稿;
第八,文稿送胡耀邦审阅定稿,1978年5月10日,在《理论动态》第60期发表,5月11日,作为《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公开发表。
这里,需要进一步搞清楚的问题是,《光明日报》作了多次修改的文稿,送到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以后,是经过了怎样的修改加工过程,最后怎样形成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稿,最后形成的这篇文稿同《光明日报》送来的那篇稿是什么样的关系?
正如《光明日报》的材料所说,1978年4月13日,孙长江就到光明日报社同杨西光、胡福明等人一起讨论了对胡福明撰写的那篇稿的修改问题。以后,杨西光又到中央党校同吴江、孙长江研究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对这篇文章的框架和基本观点,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光明日报》的材料还说,“孙长江同志以原来文章与这次讨论的意见,和党校原拟写的文章草稿为基础修改出稿子,再经吴江修改”。孙长江究竟是怎样“修改出”这个稿子的呢?理论研究室主任吴江对孙长江明确提出了修改的原则要求,这就是前面已经引的:“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题目还是用我们原来的。”①“孙长江当然要按照他的领导者吴江的意见办。作为中央党校的理论研究室,在中央党校已经组织八百学员初步讨论了实践标准的基础上,对这个问题已有自己的考虑。吴江那样提出修改这篇文章的原则要求,是很自然的。
孙长江是怎样将“两个稿子捏在一起”的呢?我这里有文稿的复印件,可以一目了然。我将孙长江的完成稿照片在书中印出来,读者可以参阅。
孙长江是在大稿纸上重新撰写,将《光明日报》送来的稿(铅印的清样)中可用的段落和长句,剪下贴上。我粗略地统计一下,剪下贴上的共约2700字(全文6600字),其余的文字都是重新撰写的,当然也吸收了《光明日报》修改稿中的一些思想和语言。文章的框架和基本观点是孙长江和杨西光等人讨论过的。孙长江确实是将“两个稿捏在一起”的,很难说是在哪一个稿的基础上修改的。这个稿同胡福明撰写的初稿(5200字)和他后来修改的稿(5600字)相比,说“面目全非”,是过头了,但确是基本上改写了。
孙长江对《实》文的改写,前面所引《光明日报》评论部编印的材料,作了具体分析,概括地说就是:“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了提高”。我认为,所谓“质量上有了提高”,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孙长江在将两个稿“捏在一起”时,共剪贴《光明日报》稿2400字。《光明日报》送来的文稿有9000多字,大部分改写了,浓缩提炼为6400字,文章精炼了。
(二)经过孙长江的改写,文章的主题思想和主线清晰了。如原稿第一部分,就是讲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道理。孙改写后,加了“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这个鲜明的小标题,文字逻辑清楚,先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再讲是唯一标准,进而讲实践也是检验路线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同原稿相比,质量的提高是很明显的。总之,经过孙长江的改写,使这篇文稿达到了在《理论动态》发表的要求。
(三)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作为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最重要的改动。对此,当年《光明日报》理论部主任马沛文在1978年7月24日的一个发言中说: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最后改定的标题上加了“唯一”二字。“这个改动也颇关重要。因为,有人并不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却反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读者如有兴趣,可查看马沛文著《放言集》上册第3页。于光远说:“我特别看重‘唯一’这两个字。我知道马克思讲‘实践标准’时,实际上就含有唯一的意思,但没有使用‘唯一’这两个字。毛泽东的《实践论》中是这么写的:‘判断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在这段表述真理标准的语句中也没有‘唯一’两字。”于光远一再讲这个问题。读者可查看于光远《我亲历的那次历史转折》第153页。于光远认为,在1978年那场讨论中有针对性地排他地提出实践是“唯一”标准,有很强的现实性,有明确的对立面,问题提得突出、尖锐与彻底。据1995年4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陈云“非常赞赏‘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提法”。他多次将这句话写成条幅送人。我在杨易辰的办公室里就看到这样的条幅,并拍了照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作为文章的题目,不但使文章的主题明确了,而且,使文章上升到了新的境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简单是一个题目,而是这篇文章的精华所在。这句话精确、简练、鲜明、通俗,成为这场大讨论的基本语言。邓小平就将这场讨论称之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也是这样称呼这场大讨论的。这场大讨论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那篇文章的具体内容恐怕一般人都说不出来了,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却被历史留下来了。党的重要文献一再使用这句话,并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掌握。“一切真理”与“唯一标准”两个提法,似乎相差不大,但含义不同。“一切真理”的提法,强调的是实践标准的普遍性;“唯一标准”的提法,强调的是实践标准的唯一性。实践是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正是当时争论的焦点。
1979年4、5月间,我到江苏去调查研究,住在南京(省委的一个招待所),就有一些我并不相识的人来访问我,并询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的写作修改情况。我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肃性,经过认真思考,讲了三条:1.胡福明写过实践标准的文章,这很不容易,要充分肯定;2.公开发表的那篇文章,实际上是集体劳动的成果;3.真理标准讨论开展的一些情况,胡福明不知道。经过了十多年,我又进一步调查了有关情况,我基本上还是持这种看法。1997年初开始播出的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第6集,有胡福明回忆阐述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镜头。他也说:“据我知道,为这篇文章作出贡献的有一批同志,这也是集体创作。”
二、《实》文的定稿和发表
1981年9月25日上午,胡耀邦在同文艺界的一些领导同志座谈时,讲了下面这样的一段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章,改了好多天。第二篇,《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罗瑞卿磨了四十天,是党校的同志搞的,吴江领头的。那个时候的局面也确实是不太明朗。第二篇我没有参加,是我们的罗总长主持定稿的。我在去年的政治局会议上讲,罗瑞卿至少同我通了六次电话。”胡耀邦说,第二篇文章是罗瑞卿主持定稿的,实际上也是说,第一篇文章是他主持定稿的。
据我看到和经历的,《实》文向胡耀邦送审了两次,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第一次送审,大约是1978年4月底或5月初。在这个送审稿(铅印)上写了:
送耀邦同志审阅。准备五月十日《动态》用稿
这是理论动态组已故的刘立中的笔迹。在这一句话后面,没有写日期。胡耀邦用铅笔在他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再看文章,胡耀邦在第3页上改了一个标点符号,在第10页上改了一个错字,他的笔迹很明显。
在胡耀邦审阅退回的这个稿上,吴江写了一段话:
其中又有些修改,“统”在一起,迅速退改一次。然后送哲学教研室韩树英、吴秉元、马清健三同志各一份。送耿立一份。外送龚育之一份。孙在电话上同龚联系一下,务请他细阅提出意见。请他们拨冗阅读,四号把意见收集起来。
吴四月三日
吴江写了“四月三日”,这是他的笔误,实际时间应为五月三日。在这个稿上,吴江作了不少修改,特别是第6页,删去了9行,又改动了好几处。
这个送审的铅印稿就是孙长江依据吴江“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的指示,在稿纸上重新撰写而成的那个稿。吴江对孙的原改稿作了不少修改,并写了如下一段处理意见:
孟凡同志:
请即排印15份(送胡、杨、作者各一份),五月十日那期用。
吴江四月二十七日
在“作者”(即胡福明)二字下面,吴江还写了“航空发出”四个字。“胡、杨”指胡耀邦、杨西光。这个稿排印出来以后,吴江又作了些修改,并在一份铅印稿上写了:“拟在五月十日刊出”。这就是第一次送胡耀邦审阅的稿。刘立中写的“准备五月十日《动态》用稿”一句,就是根据吴江写的那句话而写的。
在这里,我还要补充讲一点自己和理论动态组同志涉及这篇文稿的有关情况。
我记得很清楚,孙长江对我讲过《光明日报》送来的这篇稿,并将稿给我看了。我看了以后,也发表了一些意见,主要是说这个稿针对现实分析还不够,具体说了些什么已无法回忆,但有一点却记得很清楚,就是这篇文章的题目。孙长江给我看的稿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个题目强调“一切真理”。我看后对孙长江说,“一切真理”这个提法不妥。我主要是从政治上考虑。
胡耀邦规定,《理论动态》刊登的任何人的稿子,都要经过理论动态组的讨论。但是,吴江和孙长江直到排出《理论动态》的清样也没有将《实》文稿交理论动态组讨论,我就向孟凡提出这个问题。孟凡表示应该由“理论动态组”讨论。这样,孙长江就将稿交理论动态组。我的日记在1978年5月5日这一天是这样记的:“上午,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稿。”我记得,为了讨论这篇稿,自己还准备了一下,除了看《实》文的文稿外,还翻阅了其他有关材料,能记得起来的是,看了华国锋在1977年5月1日发表的文章,即《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参加讨论的有孟凡、王聚武、吴振坤和我,孙长江当然也参加了。讨论中大家提出了一些修改补充意见。由于没有记录,这些意见也无从查找了。有一条意见我是记得很清楚的。我估计,这篇文章在《理论动态》发表后,肯定又要遭到非议。为了堵一些人的嘴,我提出,将华国锋上述文章中的一句话加到文章中,大家都同意了。这就是《实》文第三部分第二段开头的那一句:“正如华主席所指出的:‘毛主席从来对思想理论问题采取极其严肃和慎重的态度,他总是要让他的著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的考验以后再来编定他的选集。’”经过理论动态组讨论,孙长江又作了一些修改。这样,就告一段落,只待胡耀邦最后审定了。下面讲第二次送审的情况。
第二次送审,是在1978年5月6日。具体经办人就是我。
我将1978年5月6日和7日两天的日记抄录如下:
5.6上午……
下午,到胡耀邦同志家谈理论动态问题。
5.7,星期日,修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稿(根据耀邦同志的意见)
1978年5月6日下午,胡耀邦把理论动态组叫到他在城里的家里去开会。胡耀邦每次召集这样的会总嘱咐,就是理论动态组的人,不要多。去之前,孙长江来找我,让我将《实》文清样带去,请胡耀邦审定。我记得这次去的人中有冯文彬、吴江、孟凡、陈维仁、王聚武、阮铭、吴振坤和我。到了他家坐下以后,我先将稿子送给他,并说,耀邦同志,请你先看一下这个稿。他接过去就埋头看这个稿。大家在一旁静坐。胡耀邦看稿子又快又仔细。过了一会儿,他看完了这个稿对大家说,我认为可以了。只是有两处,他提出了修改意见。一处是第6页,原稿是:“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他说还是不要提“新的理论”,改为“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另一处是文章结尾,他提出加“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一句。由于大家都在,他提出这些修改意见时,是采取同大家商量的口吻,大家也都表示同意。我坐在他家藤椅上,迅速记下这些修改意见,因字迹不大清楚,所以回来后,在第二天(星期日)又认真地誊写了一份清楚的,星期一上班时交给了孙长江。孙长江又作了某些文字的修改,于1978年5月8日送印刷厂正式付印。这是《理论动态》第60期,1978年5月10日。这就是大家都很关注的由胡耀邦审阅定稿的具体情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起了历史性作用的文章的最后定稿,现在存放在中共中央党校档案室,但那个稿上没能留下胡耀邦的手迹。我当时也没有想到要请他签一个字。这或许使人感到遗憾,但历史事实就是这样。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的是,那个稿上由我写的字,全是胡耀邦的意思,我不过是个记录者而已。我相信,我已经将这一人们关注和感兴趣的历史事实讲清楚了。
我们对照看一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稿,和《光明日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稿,就可以发现,这两篇文稿在基本观点上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同邢贲思那篇《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稿相对照,情况也是这样)。这是不奇怪的。因为这些文章讲的都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同一重要观点(有不少人说这是基本常识),基本的道理就是那些,不可能有大的差别。这篇文章的特点,不是提出什么新的学术观点和见解,而是在于联系实际,在于对“两个凡是”思潮剖析的深度和尖锐性。从这个角度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文稿确是大进了一步(理论性也大为加强了),同《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文稿相比,这是这篇文章的最主要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发表以后才会引起那么强烈的反响。
下面再讲讲这篇文章的署名问题。《理论动态》创办以后,对于每期登的文章究竟怎样署名,并没有专门讨论定出具体办法。大部分由理论动态组和理论研究室同志撰写的文章在发表时都没有署名。某些负责同志和知名人士的文章则是署名或是在编者按语中作说明。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时,重要的评论性的文章用“特约评论员”的署名,此外,还用“岳平”和“董太”两个署名(都是报纸编辑们给取的)。在吴江看过后的送审稿末尾注明:《光明日报》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作了些修改。《实》文如何署名,理论动态组虽没有讨论,但我记得,在正式发稿前,孙长江跟我商量过此事。当时,理论动态组人手少,工作也没有严格程序,有些事是胡耀邦直接给某一同志布置,有些事往往是大家相互交换一下意见就定了。孙长江对我说,这篇文章从实际情况看,不应再用原来的署名了,但是为了照顾兄弟单位的关系,还是写“《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作了些修改”。他反复说,其实,不是作了些修改,基本上是重写的。我也从发扬风格出发说,算了,就这样吧。就这样定下了署名。现在看来,当时对此事的处理,是有些轻率。有的文章说,印了一部分,因有人提出这样署名不妥,才“中途改版”,删去了“作者胡福明”。实际情况确是这样。
大概就在1978年5月8、9日,我接到一个电话,是《光明日报》同志打来的。他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你们《理论动态》究竟哪一天用?我肯定地说,5月10号。他说,那我们在5月11号见报。我感到有点突然。以前,报社要刊用《理论动态》的文章,有时也很急,我们都是有意压二三天,以免出现读者还没有收到《理论动态》,文章首先见报的情况。我就说,你们为什么这么急?11号我们《理论动态》还没有发行出去呢!对方说,杨西光讲了,这篇文章必须《理论动态》先刊登。《理论动态》登了,我们马上就见报。以后我知道,打电话的这位同志就是杨西光当时的秘书陶铠。对此事我的印象很深。《光明日报》并不是根据《理论动态》第60期的版本发表《实》文的,可能是孙长江早些时候给他们的改稿。所以,仔细查对一下就可以发现,《光明日报》发表的《实》文同《理论动态》第60期,有两处很小的、不影响文义的差别。这是一个小的插曲,在此交代一下。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在第一版的下半部,以通栏标题、正文楷体字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署名是:“本报特约评论员”。在此之前,《光明日报》转载过《人民日报》的“特约评论员”文章,也转载过《红旗》杂志的“特约评论员”文章,但还没有发表过自己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实》文是《光明日报》的第一篇“特约评论员”文章。《光明日报》从当年5月1日改版。《实》文是改版以后的第一篇重头文章。这对《光明日报》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对扩大报纸的影响也很起作用。其明显表现之一,是发行量的上升。据说,4月份《光明日报》发行68万多份,到7月份,竟一反暑期订数减少的常规,发行数猛增到89万多份,到1979年1月,发行数到了140多万份,创了历史的最高纪录。这篇文章无疑起了很大的作用(见《光明日报通讯》1986年第6期第13页)。
这里又有一个“特约评论员”究竟是谁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在第二章第四节中已有说明。具体到《实》文,又该怎么说呢?《光明日报》的同志说,杨西光觉得这篇文章关系重大,同时为了扩大影响,要请胡耀邦审定,并希望先在《理论动态》发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从胡耀邦和《理论动态》来说,已有了撰写和发表论实践标准文章的安排,并已着手进行了,而不是接受委托,为外单位审阅一篇他们另请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胡耀邦对特约评论员的署名是很重视的,我在第二章第四节中已讲了一些有关情况。《实》文在《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发表,并为《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报纸转载以后,当时在中央主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人追究时,也是直指胡耀邦,当时,胡耀邦是承受了巨大的政治责任的。
《实》文在《光明日报》第一版下半版刊登了约五分之二,其余在第二版上部刊登。这大概也是一个偶然的原因。这天《光明日报》第一版有两个通栏大标题。头版头条是:《华主席离平壤回国金主席到车站热烈欢送》。如果不是这样的新闻,我相信,《光明日报》是会把《实》文作为头版头条以整个版刊登的。对这样的版面安排,《短暂的春秋》一书的作者也费了一番心思来研究。该书作者认为,这是政治家们精心安排的,是让“华国锋回国收见面礼”。从本书前面叙述的情况可以知道,这样的论断缺乏事实依据,是作者的想象。事实上,这篇文章原拟5月6日见报,后推迟到5月11日见报,并不是有什么政治考虑,邓小平事前也不知道有这样一篇文章。我在后面还要具体讲到这件事。
新华通讯社当天将《实》文转发全国。这既反映了新华社领导同志的鉴别力(他们是同意这篇文章阐述的基本观点的),也是杨西光事前给他们打了招呼。另一方面,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孟凡也跟以上有关单位负责人打了招呼(孟凡工作的一大部分内容就是同各有关单位联络)。
《实》文在《光明日报》公开发表后,立即引起强烈反响。这种强烈反响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首都主要报纸《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不少地方报纸立即转载;另一方面,立即就有了强烈的反对意见。下一节就要具体讲这些情况。
三、最初的争论
1978年5月12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在第二版全文转载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署名是“《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在同一天,影响很大的《解放军报》也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
在5月12日转载这篇文章的省报有4家:上海的《解放日报》、江苏的《新华日报》,还有《福建日报》《河南日报》《广州日报》和武汉的《长江日报》也转载了。
5月13日,有更多的省报转载这篇文章。计有:《河北日报》《山西日报》《陕西日报》《内蒙古日报》《辽宁日报》《大众日报》(山东)《安徽日报》《甘肃日报》《湖北日报》《江西日报》《南方日报》(广东)《贵州日报》《云南日报》《四川日报》《西藏日报》,共15家。有人统计,两天之内,全国35家省、市以上的大报有25家转载了这篇文章。其他一些省报也陆续转载:
《新疆日报》,1978年5月14日。
《青海日报》,1978年5月15日。
《天津日报》,1978年5月17日。
《吉林日报》,1978年5月18日。
《湖南日报》,1978年5月20日。
《黑龙江日报》,1978年5月23日。
《宁夏日报》,1978年5月27日。
《浙江日报》,1978年6月10日。
《北京日报》,1978年6月14日。
《广西日报》,1978年8月9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主题鲜明突出,题目就精确地概括了全文的基本观点。文章开门见山地提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一下就扣住了读者的心弦,让人们思考。文章从理论上全面而透彻地阐明,检验真理的标准不能是真理本身,而只能是实践,而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没有停留在理论问题的分析上,进而指出,检验路线的正确与否,标准也只有一个,就是实践,就是千百万人民的社会实践。文章指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正是第二篇文章的题目)。这篇文章以很大的篇幅,一方面强调,要非常重视革命理论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又着重指出,人们在实践中对真理的认识永远没有完结,我们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或最终完成。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而且,由于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我们的认识可能犯错误,需要由实践来检验,凡实践证明错误的或不符合实际的东西,就应当改变,不应再坚持。文章最后指出,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裁剪无限丰富的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这种态度是错误的。这篇文章自始至终没有点“两个凡是”,但是,文章实际上揭示了“两个凡是”的反马克思主义实质,击中了它的要害。这篇文章说出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心中要说而又不大敢说的话,把不少人隐隐约约感到的问题挑明了,适应了拨乱反正深入发展的迫切需要,从而一下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实》文5月11日在《光明日报》公开发表以后,第二天(即5月12日)就有《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9家报纸全文转载,第三天(即5月13日)又有15家地方报纸转载,到5月底,先后有三十多家报纸转载。②这首先反映了舆论界对这篇文章的高度重视,但也有一些报纸迟迟不转载,据说是他们的上级打了招呼。
另一方面,反对意见也来得很迅速、很尖锐。
1978年5月12日晚上十一点,正在人民日报社值夜班的总编辑胡绩伟,接到吴冷西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对《实》文和《人民日报》转载《实》文提出了尖锐的上纲很高的批评。吴冷西在“文化大革命”前曾任新华社社长,后又兼《人民日报》总编辑,那时,胡绩伟是副总编辑。1978年5月这个时候,吴冷西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新组建的中共中央毛泽东著作编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办公室主任是汪东兴,李鑫、吴冷西、胡绳、熊复是办公室副主任。关于这个出了名的电话,胡绩伟有一个记录,全文如下:
这篇文章犯了方向性的错误。理论上是错误的,政治上问题更大,很坏很坏。
文章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否认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文章说马克思主义要经过长期实践证明以后,才是真理。列宁关于帝国主义时代个别国家可以取得革命胜利的学说,只有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十月革命的实践以后,才能证明是真理。就是说列宁提出这个学说时不是真理。按这种说法,那么现在党提出十一大路线就不是真理,一定要等到二十三年以后,实践证明了才是真理。那么,人们怎么会热烈拥护,会为之贯彻执行而奋斗呢?文章是提倡怀疑一切,提倡真理不可信,不可知,相对真理不存在,真理在开初提出时不是真理,要经过实践检验后才是真理。这是原则错误。
文章在政治上很坏很坏。作者认为“四人帮”不是修正主义,而是教条主义,不是歪曲篡改毛泽东思想,而是死抱着毛主席的教条不放。因而现在主要不应反“四人帮”,反修正主义,而是应该反教条主义。如文章说的,要粉碎人们的精神枷锁,就是要反对“圣经上说了才是对的”,所谓要冲破禁区,就是要冲破毛泽东思想。文章结尾认为当前要反对的就是“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公式去限制、宰割、裁剪无限丰富的革命实践”,就是要反对所谓教条主义,要向马列主义开战,向毛泽东思想开战。
文章用很大篇幅讲马克思、恩格斯如何修改《共产党宣言》,毛主席如何修改自己的文章,作者的意思就是要提倡我们去怀疑毛主席的指示,去修改毛泽东思想,认为毛主席的指示有不正确的地方,认为不能把毛主席指示当僵死的教条,不能当圣经去崇拜。很明显、作者的意图就是要砍旗。文章批判林彪“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难道一句顶一句也不行?难道句句都不是真理才对吗?
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团结的基础,如果去怀疑主席指示有错,认为要修改,大家都去争论哪些错了,哪些要改,我们的党还能团结一致吗?我们的国家还能安定团结吗?所以这篇文章在政治上是要砍倒毛泽东思想这面红旗,是很坏很坏的。
以上是胡绩伟的记录。关于这个电话的内容,早有不少论著加以披露,为了讲清情况,我在这里再次抄录。
这个电话中所说的意见,对《实》文有严重曲解,把理论要经受实践检验的唯物主义认识论重要原理,硬说是提倡怀疑一切,提倡真理不可信、不可知,是要修改毛泽东思想,认为冲破禁区就是要冲破毛泽东思想,反对教条主义就是要向马列主义开战,向毛泽东思想开战。这个电话给坚持实践标准的人横加罪名,扣上了“砍旗”的政治大帽子。当然,反应如此之快,反对如此之烈,也确实说明了《实》文对“两个凡是”触动之深。这预示着以后的争论将是很尖锐的。
吴冷西的电话很快就传出去,也引起了广泛的批评和议论。吴冷西便向胡绩伟索要这个电话记录。胡绩伟在给吴冷西送这个电话记录时写了一封信。
全文如下:
冷西同志:你要的电话记录,送上。
社会上流传的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这是我当时整理的记录。你当时在电话上讲得很清楚,我也听得很清楚。我不会速记,记录中当然有不少不完全是原话,但你的主要话、主要的意思,我没有记错。
此致
敬礼
绩伟
十月十七日
这封信的时间是1978年。胡绩伟信中讲的“主要的意思,我没有记错”的话,是符合实际的。这从1978年11月吴冷西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对这个电话的内容所作的四点说明中,可以得到证实。我在后面要作具体的介绍。
吴冷西给胡绩伟的这个电话,应当被看做是实践标准与“两个凡是”争论的开端。邓小平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是个政治问题。吴冷西这个电话,就是很好的说明。他是从政治上观察问题和提出问题的。
吴冷西在电话中对胡绩伟说,这是他个人的意见,不要外传。胡绩伟当即作了这样的回答:“你既然在政治上提得这么高,我必须和别人讨论你这些意见究竟对不对。”那么,胡绩伟是跟谁讨论这个问题的呢?不是别人,就是胡耀邦和“理论动态组”的同志。
1978年5月13日下午,胡耀邦把理论动态组同志召集到他在灯市口富强胡同6号的家中。参加的人有:冯文彬、吴江、孟凡、陈维仁、王聚武、吴振坤、阮铭等人和我。胡绩伟和人民日报社的另一位同志也来了。这个会议首先听取胡绩伟介绍吴冷西给他打的电话的内容。胡绩伟讲完以后,大家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开了。胡耀邦联系自己参加革命的经历,既有些生气又有些激动地说,我怎么会反对他老人家(毛主席)呢!他很有感触地说,把学术争论、理论争论一下上升到政治上,斯大林的时期是这样,我们党十几年来也是这样!大家初步地剖析了吴冷西那个电话中提出的无理指责,认为要进一步加以分析。吴江表示要写文章回答。但这次会上没有作出具体的安排。我想,胡耀邦肯定比我们考虑得更多更深。胡耀邦在讲了一些事情以后就讲《理论动态》的选题。
在这次会上,胡耀邦出了几个选题,第一个也是主要的一个选题是,从真理越辩越明谈起,阐明历史潮流是无法阻挡的,历史潮流滚滚向前。他认为,我们的民族经历了这么一场大灾难,反面教训如此之深,在今后几十年,再重复这种灾难,倒退,人民通不过,这不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他具体地提出,北京的问题不解决?天津的问题不解决?河南的问题也捂不住了。他说,社会往往在倒退以后实现大跃进。他列举世界和中国历史的许多例子,提出必须写一篇文章,说一下这个辩证法,把历史潮流怎么不可阻挡这个问题讲透一点。这实际是从历史发展规律批评“两个凡是”。《理论动态》在第70期(1978年6月30日)发表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说,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灾难激发了人民的觉悟和斗志。这种全民族的觉悟和斗志,必将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带来今后几十年我国社会的飞跃前进。这个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是谁也阻挡不了的。文章尖锐地指出,有一些人,不属于林彪、“四人帮”的帮派体系,但是受林彪、“四人帮”流毒很深。这些同志思想上、感情上、路线上、作风上对林彪、“四人帮”那一套很舒服,对人民起来揭批林彪、“四人帮”总是不那么舒服。他们的思想脉搏,同亿万人民跳不到一块,人民高兴的,他们不高兴。他们迈的步子,也就是同新的历史条件格格不入,成为前进的阻力。这篇文章还阐明,人民的意志,人民的要求,人民的情绪,人民的呼声,人民的经验,人民的利益,一句话,人心所向,归根到底决定历史前进的方向。滚滚向前的历史潮流的最深厚的基础,存在于人民之中。这是一篇从历史发展趋势的高度对“凡是派”的回答。这篇文章作为《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岳平)在1978年6月30日公开发表,新华社向全国转发。《光明日报》于7月2日全文转载,许多报纸也转载了。
胡耀邦对《历史潮流滚滚向前》这篇文章是很赞赏的。这篇文章从历史发展潮流的角度论述问题,没有触及敏感的具体问题,同华国锋思想还能合拍,他也能接受,并且赞赏。1978年7月9日,胡耀邦对理论动态组同志谈话时说,这篇文章我看了五遍,华主席看了两遍。
《实》文公开发表后的最初争论,就是很尖锐的。这有它的必然性,但也收到了意外的效果,就是使这场大讨论引人注目,很快展开。有的同志幽默地说,如果没有强烈的反对意见,这篇文章不会一下引起那么大的注意,很可能大家看一看过去了,这场大讨论也许可能推迟。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对这篇文章的同志很有功劳。这话不是一点没有道理。
1994年1月24日初稿
1995年4月8日定稿
1996年8月30日补充
注释:
1.见孙长江《真理的求索》(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59页。
2.李庄《人民日报风雨四十年》第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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