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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繁华落幕

2011年寒风凛冽的深秋,温州老板跑路这场大戏达到高潮。10月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率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等大批财经高官赶赴温州。与此同时,与温州相隔2000多公里的鄂尔多斯又传来民间借贷崩盘、房地产老板自杀身亡、即将成为“温州第二”等消息……

一、温州:民间借贷之殇

2011年4月初,温州江南皮革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鹤逃往国外,公开原因是赌博欠下巨额赌资。4月,温州波特曼咖啡老板严为勤出逃,因公司经营不善向民间借入高息资金,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4月,三旗集团董事长陈福财出逃,源于公司资金链出现困境,企业互保出现问题。

6月初,温州铁通电器合金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范某出逃,因涉及千万元民间借贷。6月中旬,浙江天石电子公司老板出逃,因欠下7000万巨额债务无法偿还。7月,巨邦鞋业董事长王和霞出逃,因参股担保公司出问题,涉及资金约一亿。8月,唐鹰服饰董事长胡绪儿携妻儿出逃,胡绪儿曾向多家商业银行贷款,债务总额2亿元左右。9月,龙湾蓝天大药房董事长出逃,涉案资金8000万。9月,温州眼镜行业巨头浙江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跑路,欠款资金或达8亿……

骤然紧缩的货币政策如利刃般斩断了温州民间借贷的资金链,一夜之间,大批老板跑路,曾经构成温州民间借贷基础的数十年的友情和亲情,在危机面前,脆弱不堪。据温州金融办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9月底,温州老板跑路的企业数量,占温州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二左右,牵涉到至少近数十家银行和数十家担保公司以及众多当地居民,涉及金额可能超过百亿元。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表示,跑路企业和停工企业的数据没有办法完全统计,有名有姓的都是比较大的企业,那些小微企业根本不在统计范围内,加上小微企业,跑路、停工和倒闭的企业远远不止上述数字。

一时间,温州这座见证了改革开放奇迹、缔造了中国民营经济神话的南方沿海城市,在风雨飘摇中深陷民间借贷危机,无法自拔。

温州的四大支柱产业:皮鞋、服装、眼镜、家电,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成本的波动比较敏感,利润微薄。成本上涨、汇率提高、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导致温州制造业凋敝,在老板大规模跑路以前,温州经济的寒冬早已到来。相比利润微薄的制造业,房地产和矿山对温州老板的吸引力更大。2004年,温州每平方米商品房均价为9278元,到了2011年,均价4万元的新开楼盘项目还不一定在市中心。在温州老城,一套一百平米左右的精装修公寓,月租已接近5000元。

比炒房来钱更快的是直接“炒钱”。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银根紧缩政策之后,温州民间吸储利率不断走高,直接引发了炒钱热,一些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也纷纷加入,一边吸储,一边放贷。

2011年初以来,国内的民间借贷呈现出井喷之势。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近8万亿元全社会融资总量中半数以上来自银行以外的部门。温州“全民放贷”也绝非夸张。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2011年发布的“最合适的投资方式”问卷调查显示,温州约有89%的家庭和个人,以及接近60%的企业都参与了民间借贷,融资总额大约在1100亿元。据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介绍,在2011年以来国家控制通胀、流动性不断收紧的影响下,温州民间借贷空前活跃,借贷利息一路疯涨,民间借贷利率已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3至6分,有的高达一角,甚至一角五分。年化利率高达180%。

参与这场全民“炒钱”盛宴的人五花八门,有经营实业的老板,有普通的居民,有担保公司等各种中介渠道,甚至还包括银行。据称,由于银行存在盈利压力,有相当一部分银行理财产品所筹集的资金流向了担保公司、地下钱庄。

这或许是温州人最为风光的一段日子:装修奢华的名酒酒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兜售着漂洋过海来自法国、意大利的昂贵名酒。据《温州都市报》的报道称,在过去的两年里,温州的宝马、奔驰、宾利等名车保有量年均增长超过30%。当地人开玩笑说,堵车时,十字路口就是个名车博览会。

但是这种“神话”,是建立在及其脆弱的基础之上。随着宏观调控的紧缩,银行只收不贷,使得不少企业无法偿还贷款和借款。大批老板跑路,终于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几乎崩盘。

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的危机迅速传导至当地的整个金融体系。截止到2012年2月,温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达112.41亿元,比年初增加25.46亿元,比上月末增加17.85亿元,月增速高达11.3%;不良贷款率为1.74%,已经连续8个月呈现上升态势,比起2011年6月末最低时的0.37%,短短8个月飙涨了370%。温州银行业不良贷款呈现逐月增大的迹象和趋势,预示着今后极有可能呈现加速的现象。而这,也将对已经伤痕累累的实体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上半年温州GDP已经跌出浙江前三,经济增速更是位列全省11市之末。二、鄂尔多斯:“空城计”的逆袭

“我正在城头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一个个催债的兵……”这不是京剧《失空斩》里的“空城计”,而是鄂尔多斯版的“空城计”。

2011年寒风凛冽的深秋,继“温跑跑”之后,鄂尔多斯中富地产第二大股东且身兼法人代表王福金的自缢身亡,掀开了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危机的冰山一角。几乎同时发生的苏叶女一案,已经进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正式立案侦查阶段,涉案金额超过10亿,成为鄂尔多斯最大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此外,还有众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老板梅良玉案、金亿泰汽贸担保公司总经理祁有庆案等。

几乎所有的案件,都和民间借贷及房地产有关,而民间借贷资金最初的来源,都来自当地煤炭行业的发展。鄂尔多斯已探明的煤炭储量为1496亿吨,约占全国煤炭探明储量的六分之一。民间普遍流传的说法是,按照现在的开采速度,鄂尔多斯的煤可以再挖700年。2003年之后,伴随着鄂尔多斯煤炭开采高潮的到来,民间积累了大量资本,这些资本迅速向房地产市场涌入。据当地人介绍,2005年时鄂尔多斯房地产的均价在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2006年时大约在1500元,到2007年时均价达到了5000多元,平均涨幅约3倍。而2009年时,房价再次大幅上涨,达到7000~8000元左右。2010年房价小幅上涨,普遍涨幅为600~700元。一些高档住宅或者商业地产的售价已经达到2~3万元每平米。

房价大幅上涨的推手则是来自民间借贷资金。来自鄂尔多斯金融办的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8月初,全市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从事融资服务的担保、典当、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共971家,注册资本达345.3亿元。其中典当行36户,各类投资集团和投资公司共468户,担保公司270户(整顿后为36家,注册资本金41.33亿元),委托寄卖行197户。尽管相关法规规定,上述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但是在快速高利的诱惑下,不只大部分担保、小贷、典当公司从事吸收存款放贷业务,随处可见的煤炭、房地产办事处也在不同程度的从事地下钱庄业务。来自官方调研的保守估计,其民间信贷资本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

高和资本这样描述鄂尔多斯人的财富积累图:居民的原始财富主要来自拆迁,而政府高额的拆迁补偿则主要来自煤炭行业,煤矿产生的财富支持政府进行城市改造,通过拆迁,分配给更多的人,再通过民间借贷聚集资金,贷给房地产和新的煤矿,令更多的人分享到高收益。据当地司机讲,当地的出租车司机几乎没有本地人,本地人根本不愿意开出租车,他们宁愿在家打麻将数利息。鄂尔多斯有2600多辆出租车,而路虎却多达5000辆。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高和资本完成的关于鄂尔多斯《中国民间资本投资调研报告》显示,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的资金主要来自民间借贷,而非传统的银行。学者马光远的调研也称,鄂尔多斯开发房地产80%的资金来源是当地及其活跃的民间借贷市场,银行信贷只占很小比例。

鄂尔多斯全市共有房地产企业400多家,几乎每个能源企业都参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在2010年,鄂尔多斯房地产开发实际施工面积2696万平方米,市区人口65万左右。如果按照65万人口来计算,仅2010年施工的房产就够为每个人提供41平米的住房。实际上,鄂尔多斯目前人均拥有3至4套住房。按照2010年的房地产开发速度,再过几年,鄂尔多斯人均住房拥有量将达到10套以上。

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的标志——鄂尔多斯花了5年时间建设的康巴新区,成为名副其实的鬼城。美国《时代》周刊这样描述:花5年时间建设的康巴什,原意要成为鄂尔多斯对外炫耀的市中心,但如今却是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最佳展示品。在康巴什新城几乎看不到超市和娱乐设施,甚至连最基本的餐饮业也聊聊可数,宽敞的四车道上,搅拌车和重卡亮着刺眼的前灯呼啸而过,扬起阵阵尘土。整个城区空空荡荡,使得宏伟壮观的政府大楼异常醒目。到了晚上,除了市政府办公大楼有些亮灯外,很多小区连路灯都没有,不到9点,就漆黑一片。

这座人均GDP超过香港,位居全国第一的城市,资产过亿的富豪人数超过七千人,资产上千万的至少有10万人。也就是说,在这个总人口不过150万的城市,每217人中就有一个亿万富翁,每15个人中就有一个千万富翁,2010年中国内地90%的路虎被鄂尔多斯人买走。而如今,曾经辉煌的鄂尔多斯却因民间借贷危机丧失了往日的生气,渐渐变成空城一座。

只是,鄂尔多斯这一出“空城计”,将注定不如诸葛武侯唱的那般气定神闲,从容不迫。三、吴英案考量民间借贷

2012年5月21日,经过近五年的案件审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东阳富姐吴英案终于落幕。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1981年出生于浙江东阳的农民家庭,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一审和二审过程中,吴英均被判为死刑。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案的影响力和重要性早已超越了案件本身,成为中国金融制度的一个重要标本。

在吴英案中,映射出了早已蓬勃存在的民间借贷,案件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民间借贷和国有垄断之间的对决。一方面民间借贷大面积存在,一方面又是金融体系的封闭性和垄断性。我国著名律师张思之就吴英案致函最高人民法院:理性的站在改革开放的高度考量吴英案中反应的矛盾,纵观金融市场呈现的复杂现实,解决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自由、合理的金融制度,断无依恃死刑维护金融垄断的道理。

吴英案在办理过程中的反复,说明了案子本身在法律认定上的复杂,折射出当前我国目前金融法律体系存在着极大的漏洞。从目前我国对民间借贷管制的立法现状来看,法律缺位现象非常明显,《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并没有对民间借贷做出相应的规定。民间借贷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其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当民间借贷正常运行时,相关的部门默许它存在,而一旦出问题时,又加以严厉的制裁。民间借贷所导致的灰色地带,一方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和所有制融资歧视对民营企业所形成的高门槛和高成本,一方面是民间资本在倒逼机制下形成了高利贷的长盛不衰。对民间借贷的压抑和严厉打击,客观上维护了现有的垄断体系,不利于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也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另外一个矛盾之处在于,大量的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而在吴英案中可以看到,吴英轻易的从银行和个人处获得数亿元的资金支持,这说明,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并不是由于资金的绝对短缺而引起的。实际上,民间的资金非常充沛,大量的民间资本无法得到宣泄,一方面是波涛汹涌的民间资本,另一方面却是极度干渴的中小企业,说明投融资体系存在问题。因此,如何将丰裕的民间资本引入中小企业,是解决民间借贷危机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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