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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成立运行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630日,新组建的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新组建的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原省卫生厅的职责、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同时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保留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组建的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省卫生厅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并加挂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原省卫生厅管理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改革目标,牢牢把握改革方向,抓紧做好新机构的“三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机构改革,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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