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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银行 大战略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已进入关键阶段
天津是地处东部沿海地区的直辖市,“大城市,小农村”构成经济发展基本格局。从2007年开始,天津将城乡统筹列入全市三大战略之一,制定了“四步走”的发展规划。
第一步以城镇化为重点,以宅基地换房为主要途径建设示范小城镇,让农民进入小城镇居住社区,解决其“安居”问题。第二步以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为重点,推动农村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居住社区“三区”联动发展,做大做强农村产业,解决农民“乐业”问题。第三步以“三改一化”为重点,推动农村户口改城市户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股份制企业、村民委员会改居民委员会,努力实现医疗、养老、贫困救助等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解决农民“保障”问题。第四步以农村金融改革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发展”问题。
截至目前,前三步的预期目标已经基本完成,天津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先后启动4批共49个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已有45万农民迁入城镇新社区,生活环境和农村整体面貌显著改善,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整合建成31个示范工业园区、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55个养殖产业园和60万亩高水平设施农业基地,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605家,使得90%以上的农户进入产业化体系。通过推进“三改一化”试点,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水平不断加强,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快,实现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增实力。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全市城镇化率提高到80%以上,城乡二元结构正在消融。
当前,天津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进入第四步冲刺阶段,也就是全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阶段,重点放在了发展新型村镇银行上。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经济的“造血体”,在为农业及相关领域提供资金融通,落实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农村金融的发育程度与资源配置能力制约着天津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建立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补齐农村金融短板,已成为促进城乡产业互融和要素流动、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关键环节,是推动天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农村金融薄弱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瓶颈
构建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世界性课题。由于农业的高风险、高投入、低收益,使得农村金融通常具有服务成本高、经营风险大、盈利能力低的明显特征,很难实现对农业、农村的有力支撑。一些国家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进行了长期的探索,美国早在1916年就立法成立了区域性农业信贷银行,后又建立了中期信贷银行和生产信贷公司,逐步构建起农村信贷体系;法国也在1920年就组建了农业信贷管理局,后发展演变为现在的农业信贷国家银行,成为法国最大的银行。我国农村金融政策也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与实践,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逐渐清晰,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遵循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整个制度框架,天津大胆改革,锐意进取,迈出了重要步伐。截至目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互为补充、层次分明的金融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显薄弱,成为天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瓶颈。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更凸显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协调。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与农村经济的主体结构不匹配。目前天津城镇化率已超过80%,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迅速减少,农村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大量涌现,成为农村重要的经济主体,构成了“金字塔结构”的“塔基”,少量大型企业则是“塔尖”。而金融体系却呈现“倒金字塔结构”特征,大型银行控制着主要金融资源,构成金融体系结构的“塔基”,小型银行只能支配少量金融资源则成为“塔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与农村经济主体结构的不匹配,就使得作为经济主体“塔基”的大量农村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主要来自金融体系的“塔尖”,难以得到有针对性、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从而导致基层金融逐步空心化。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社区型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天津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很多农民成为拥有股金、薪金、租金、保障金的“四金”农民,在生产转型、置业发展、自主创业、投资理财等方面金融服务需求十分旺盛。各种类型的小微企业也往往具有个性化融资、财务顾问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但是,大型银行却在金融领域居于统治地位,基于趋利避害的商业原则,通常以服务大客户为中心,主要依据标准化、正规化的财务信息判断客户资信状况,金融产品、服务模式都具有标准化特征,而且业务流程复杂、决策链条过长、服务效率低下,很难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与农村发展日益旺盛的金融需求不匹配。天津农村的产业结构与大多数省市不同,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仅为1%左右,制造加工业、商贸流通业、建筑业等非农产业异军突起,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农民就业增收的主要渠道。而非农产业的蓬勃发展和集群化、信息化的发展特征需要大规模、长期限、高效率的金融支持。但是在2000年前后,银行从涉农区县大量撤并网点、收缩业务,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基层金融空心化的问题更加突出。近年来,天津在涉农区县共设立银行网点1139个,推动在乡镇一级实现银行网点全覆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服务难题,但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金融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依然严峻。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全市仅有不到2%的合作社获得了银行贷款,整体融资满足率还不到5%。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战略举措
从实际出发,破解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正金字塔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与农村经济主体结构、数量和特征相匹配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体制机制。村镇银行就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成为撬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力杠杆。
村镇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在当地吸收的存款只能用于当地,不得在区县以外放款,这就决定了村镇银行可以为农村金融体系注入“新鲜血液”、增加金融资源供给。特别是村镇银行具有管理半径小、决策路径短、办事效率高的特点,对当地居民和企业更为熟悉,能够更好地通过企业主人品等“软信息”判断借款人资信状况,更加适合农村居民和小微企业财务报表缺失、抵质押物缺乏、贷款方式灵活、对流动资金需求多的特点,更好地服务于“草根经济”。
天津高度重视发展村镇银行,积极探索“本土化、民营化、专业化”发展新模式:在坚持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前提下,增资调整股权结构,积极吸纳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和经济组织入股,让当地股权占比超过50%(单家持股比例低于5%),突出民营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推进村镇银行管理和服务的专业化建设。目前,天津已按照这种方式完成对2家村镇银行的重组改制,2013年将重组改建4家、新设7家村镇银行,实现新型村镇银行对涉农区县的全覆盖。
推进村镇银行本土化。本土化是村镇银行的生命和灵魂。“草根银行”服务“草根经济”的模式,是国际经验充分证明的、解决金融服务难题的现实选择和有效途径。天津华明村镇银行在坚持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前提下,增资调整股权结构,新吸收11家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和9家农村经济组织入股,股本由1亿元增加到5亿元,当地股权占比达到51%。本土化改制使村镇银行成为真正扎根基层的“草根银行”,能更好地发挥“支农扶小”主力军的作用。同时,村镇银行也可以从本土化发展中受益:从短期看,当地股东的介入,为银行拓展业务、吸收存款提供了更加有利便捷的环境;从长期看,村镇银行通过扶植小微企业,与企业一起成长,培育了忠实的客户,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村镇银行也能够更好的分享成果,与客户共同成长。
推进村镇银行民营化。根据2012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0%降到了15%。但在实际操作中,村镇银行基本上都是由主发起行全额出资或绝对控股,未给民间资本让渡出足够的空间。天津组建民营化村镇银行,突出民营股权在银行的话语权,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向金融领域延伸的尝试。例如,北辰村镇银行通过吸纳当地民营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入股,注册资本金由1亿元增加到4亿元,民间资本占比大幅提升。村镇银行民营化,为农村大量的闲置资金找到了长期可靠的投资渠道,民营资本在获得相对稳定收益的同时,也为增强银行资本实力、激活银行经营体制作出了贡献。
推进村镇银行专业化。专业化程度是村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高低的关键性因素。天津从股东支持能力、公司治理水平、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不断加强村镇银行专业化建设。一是要求农村经济主体入股村镇银行不仅要满足银监会市场准入规定,还必须符合“五有、一低、一无”的条件,即有发展前景、有社会知名度、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有持续注资能力、有出资意愿,资产负债率低,无不良信用记录。二是要求村镇银行的董事长、行长一般由主发起银行派出,具备比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高的业务能力,确保高管层的素质专业化。三是要求主发起银行承担监督和保障责任,帮助村镇银行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经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四是要求村镇银行立足当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差异化经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作者: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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