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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反封锁

邓小平同志对此给出了最有说服力的论述。他说:“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时候,我们也想扩大中外经济技术交流,包括同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甚至引进外资、合资经营等等。但是那时候没有条件,人家封锁我们。后来‘四人帮’搞得什么都是‘崇洋媚外’、‘卖国主义’,把我们同世界隔绝了。毛泽东同志关于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给我们开辟了道路。”新中国的成立,取消了帝国主义国家在旧中国拥有的海关管理权、在华驻军权、内河航行权等一切特权,加之二战后国际上冷战格局的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实行敌视和遏制,不仅拒绝承认新中国,而且采取孤立、军事包围和经济禁运政策,阻塞了中国向西方国家学习和开放的途径。

为突破封锁,争取国际支持来加快恢复和建设,新中国将“内外交流”作为经济建设根本方针的重要内容。对此,毛泽东同志早就有明确的基本构想。他在1945年召开的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说过:“为着发展工业,需要大批资本,从什么地方来呢?不外两方面,主要地依靠中国人民自己积累资本,同时借助外援,在服从中国法令,有益中国经济的条件下,外国投资是我们所欢迎的。”1949年3月,他在筹划建国大政方针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关于同外国人做生意,那是没有问题的,有生意就得做,并且现在已经开始做,几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商人正在互相竞争。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首先同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民主国家做生意,同时也要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当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宣布:“中国人民愿意同世界各国人民实行友好合作,恢复和发展国际间的通商事业,以利发展生产和繁荣经济。”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天,就向全世界宣告:“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他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谈了“中国与外国的关系”,明确提出了“向外国学习”的思想。他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东西都要学。”“外国资产阶级的一切腐败制度和思想作风,我们要坚决抵制和批判。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去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用人少,效率高,会做生意,这些都应当有原则地好好学过来,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

长期担任新中国总理的周恩来同志,从实践中更为迫切地感到国内建设与世界经济相联系的重要性。他曾指出:“任何一个国家在建设中,任何一个国家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完全闭关自给,总是要互相需求,首先就是贸易的来往,技术的合作。”现在世界上采取闭关自守的排外政策是不可能的,行不通的。

这些思想奠定了建国后对外经济政策的基础。新中国建立之初,就采取了非常务实的开放态度:既坚持原则,又保持灵活性,只要承认中国新政府,新中国就可以与他们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进行通商贸易。

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政治孤立,我们想要全方位对外开放也不可能,只能是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开放,实行“一边倒”的政策。朝鲜战争的爆发和随之而来的西方对华封锁,则更加强化了这一政策。当时,我们对苏联、东欧等国家的开放和经贸交流却有了很大发展。因此,这种选择还不能说是完全“闭关自守”,只能说是推迟了中国对“西方世界”的开放。

建国之初,毛泽东同志赴苏联谈判签订中苏友好条约。继而由周恩来、李富春等同志与苏联具体商谈,从苏联引进建设了156个重大项目,也从东欧国家引进建设了一些成套项目,这些项目多数在当时也是国际先进水平。为了掌握这些技术,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年到1960年,我国聘请来华的专家共2万多人,派出去的留学生、实习生约1万人,再加上从欧美学成回国的学者、专家,汇聚成了一支新中国的科技人才的生力军。与此同时,中央号召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用各种方式学文化、学科技、学管理,全党全国掀起了学习科技、学习经济、学习管理的热潮。大家用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投入了以156个重大项目为重点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我国打下了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从1953年到1957年,超额完成了任务。这五年,在基本建设上,全国完成投资总额550亿元,超过原计划的15.35%。新增固定资产460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固定资产原值的1.9倍。苏联援建的156个项目,有135个已施工建设,68个已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产。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241亿元,比1952年增长67.8%。工业总产值超过原计划21%,比1952年增长128.5%。钢产量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近3倍。国民收入比1952年增长53%。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达637元,比1952年增长42.8%;农民收入比1952年增加近30%。与此同时,我国还积极开展与毗邻国家和民族独立国家的经贸往来。尽管当时我国与日本尚未实现邦交正常化,但在1952年,通过民间友好人士的牵线搭桥,同日本签订了第一个民间贸易协议。1962年,廖承志和高嶊达之助签署了关于中日两国民间贸易的《中日长期综合贸易备忘录》(又称“廖高备忘录”),不仅大大促进了中日贸易关系的发展,而且开辟了中日之间半官方半民间接触和交流的窗口。

对于香港这个特殊的国际性港口、贸易和金融城市,我们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利用它作为对外经济贸易的一条通道,通过香港千方百计从西方国家进口一些我国急需的物资。为了保持香港的稳定和香港同胞的生活,我们特意修建广东东江供水工程,向香港供应淡水。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苏关系恶化,苏联单方面撕毁合同,撤回专家。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及时提出,对外贸易的重点和引进技术装备的对象,转移到西方对我友好的国家和地区。从1962年至1966年,同西方一些国家谈判成交的大小成套设备20多套,合同总金额达3亿多美元,包括冶金、石化、电子、精密机械等等。

从这里可以看出,“文革”以前的17年中,我们并不是主观上不愿意对外开放,而主要是客观上不具备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即使在那种受封锁的环境中,我们党仍然进行了一些对外开放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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