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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
海南省“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海南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促进统计服务科学发展和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海南省“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和《海南省统计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在统计事业发展大局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海南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把统计教育培训作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兴统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十一五”期间,海南省统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统计工作中心任务,按照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培训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扎实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提升了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了统计系统业务骨干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拓宽了机关干部的知识面,加强了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在制度建设、师资保障、经费投入等方面也迈出了新步伐,使全省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为推动海南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劲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既面临良好发展机遇,也面临巨大挑战。虽然海南省的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与统计改革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相比,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全省的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的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基础薄弱;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尚不能完全适应个体学习需求和统计事业发展、海南科学发展大局的需要;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培训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还不够;经费保障、培训基础设施、师资力量等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者要充分认识统计教育培训对统计发展和改革的重要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统计队伍为目标,以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统计业务能力为核心,健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积极服务和有力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为圆满完成各项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打造海南统计品牌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以服务海南科学发展、适应统计科学发展对统计队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为动力,以提高统计人员综合能力为目的,加快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多渠道、重实效的统计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完善省局、市县局与高校合作办班的模式,建立统计系统内部师资团队和外部师资力量相融合的教师队伍,不断增强统计教育培训的普遍性和适用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培训对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统计工作大局,把培养统计人才,适应统计队伍建设需求,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逐级培训。
2、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根据工作实际和个体需求,分类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统计系统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加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培养。
3、坚持学以致用,突出实效。要紧密结合统计岗位要求和人才成长需要,科学设计培训项目,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
4、坚持面向基层,提高能力。要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能力为重点,加大对基层统计教育培训的投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主要任务
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和全省统计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系统内干部职工、部门统计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推动国外(境外)智力引进、面向社会普及统计知识等工作。
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省统计局除负责省本级干部培训外,同时负责市县(区)统计局局领导和业务骨干的调训、省直部门统计人员的集训、乡镇统计员的轮训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市县(区)统计局负责本局局领导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做好本辖区内各行业统计人员、农村统计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协助省统计局做好乡镇统计员轮训,组织并督促基层统计人员报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
(一)省统计局人员的培训
1、分层次、分类别、分主次组织培训。厅级干部以参加外部调训为主,自主培训为辅;处级干部实行外部调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处级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80个小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以自主培训为主,外部调训为辅,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小时;专业处室的人员侧重于打牢专业基础、提升理论素质、提高业务管理能力,综合部门的人员侧重于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后勤保障能力、掌握统计基础知识。
2、创新教育培训工作,完善与高校合作办班的培训模式。积极与有关知名高校合作,依托高校优秀的师资和强大的教学资源,为统计系统高层次管理人才、统计业务骨干、统计系统新进人员举办高端研修班、业务提高班、专业基础班等,更新思维、拓宽视野、提升能力。
3、办好机关讲堂。坚持每季度举办一讲,授课老师以机关领导和业务骨干为主,外请讲师为辅,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统计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内部师资,增进知识交流,进一步加强机关学风建设。
4、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加强与国家统计局、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管理局等培训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各类调训指标,做好厅级干部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等院校学习深造的协调组织工作;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网络在线学习;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处级干部选学、任职培训班等培训;组织新录用人员参加初任培训班、新进人员统计基础知识培训班等;选派各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统计业务培训。
5、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完善相关制度规定,选派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机关人员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提升教育,在学费和学习时间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努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统计人才。
(二)市县(区)统计局人员的培训
1、市县(区)统计局局领导的培训。由省统计局与高校合作举办高端培训班,分别组织市县(区)统计局的局长、副局长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在培养和提高领导力、综合素质、业务管理能力、执行力等方面各有侧重。选派地市级统计局负责人、县级统计局负责人参加国家统计局等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争取五年内全省新任市县(区)统计局局长轮训一遍。鼓励并支持市县(区)统计局局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等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推动统计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成长。
2、市县(区)统计局业务骨干(后备干部)的培训。选调市县(区)统计局业务骨干与省局业务骨干一起参加在高校举办的集中脱产培训,及时学习和掌握国内外经济形势、统计分析研究方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统计工作前沿理论、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信息技术等。积极协调落实地方统计业务骨干(后备干部)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为统计事业发展储蓄后备力量。
3、市县(区)统计局工作人员的培训。由省统计局各专业组织举办对口的有关培训,着重培训和更新岗位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指导基层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认真组织市县(区)统计局的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培训,满足统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
(三)部门统计人员的培训
1、争取每年召开一次部门统计工作协调(培训)会,及时把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统计重点工作、新的统计方法制度等直接培训到省直部门的统计骨干。
2、在与高校合作举办各层次各类别培训班时,适当给部门分配一些名额,满足部门统计人员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提升部门统计工作的领导力和业务管理能力。
3、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对口部门的统计人员参加学习。尤其是与统计“四大工程”、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民生统计等统计重点工作相关的重点部门一定要及时培训到位。
4、与部门合作开展统计教育培训,针对部门统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模式,分部门分行业组织部门系统的统计人员参加学习。
(四)基层统计人员培训
基层统计人员包括乡镇政府统计员、农村统计(协管)员和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重点开展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基本知识、统计报表制度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培训。
1、认真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指导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力争五年后全省“三上”企业统计人员及乡镇统计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认真开展并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加大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配合力度,以实施“企业一套表”为契机,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持证率逐年提高。坚持培训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在经费上对乡镇统计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进行补贴。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的指导,优化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资源,提高考试认定通过率。
2、大力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根据统计“四大工程”相关业务内容和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从业人员的需求,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效果。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设计适用的培训课程,充分利用各类统计教育培训资源,采用多种培训形式,探索提供菜单式培训项目。研究构建海南省统计在线学习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在线授课视频,创新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3、开展乡镇统计员轮训。根据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由省统计局直接培训乡镇政府的统计员,以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础知识、农业统计、投资统计、计算机操作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乡镇统计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2011-2012年对全省乡镇统计员轮训一遍,2013-2015年对农场统计员和新任乡镇统计员轮训一遍。
4、开展农村统计员培训。由省统计局指导协助,市县(区)统计局为主体,组织本地区的农村统计员学习统计基础知识、农业报表制度、农业联网直报技术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五)出国(境)培训
1、组织开展国外、境外学习培训。围绕统计发展和改革的需求,组织统计系统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出国(境)培训,注重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提高出国(境)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不断开辟和完善国(境)外培训渠道。
2、组织参加出国(境)培训。加强智力引进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出国(境)教育培训项目名额,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和国际交流活动。
(六)社会各界的统计知识普及
结合统计普法宣传、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统计公共事件等,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指标解释等统计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率、认同度。
1、加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普及的力度。省级、市县级统计局要积极争取各级组织部门的支持,联合举办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培训班,使党政领导干部更好地认识了解统计、重视支持统计、科学应用统计、依法管理统计,提高利用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
2、增进新闻人员对统计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举办统计公共关系培训和媒体统计培训,帮助媒体记者、新闻从业人员了解统计数据生产过程和统计指标释义,使其更准确地向社会传播统计新闻,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统计、使用统计。
3、做好其他社会公众的统计知识普及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广泛普及统计知识,增进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统计社会环境。
四、基础建设
(一)制度建设
研究建立干部培训登记备案制度,将在职干部参加的各类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记入干部培训档案,并将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制定并完善培训项目统筹安排制度,每年初省局收集各市县、各处室培训计划,集中统筹安排省外培训项目、重点培训项目等。适时根据教育培训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评估、培训考核等有关的制度,推动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资源建设
1、基地建设:加强与省内外统计教育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建设统计人才培养基地,就干部培训、师资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等进行广泛合作,提高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
2、教材建设:根据不同层次培训的需要,选择适用于基层统计人员、与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相关的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教材。
3、平台建设:开设网络课堂,不断完善网络学习平台,及时上载文字教材、多媒体课件、课堂视频等多种形式的网络培训资料,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的利用率。
4、师资建设:培养并壮大统计系统内部师资力量,逐步形成统计系统师资、高等院校师资、各部门和各行业师资以及国际师资共同服务于统计教育培训的机制。
(三)培训者能力建设
加强统计教育培训队伍的建设,做好培训者培训工作,提高总体素质。每年组织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者的培训至少一次。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者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教育培训规律,总结经验和成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加强各类学习,率先更新知识、创新理念和思维,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培训管理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统计部门要从提高源头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各级统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将教育培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同志要定期专门听取教育培训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成员要有专人分工负责。省级、市级、县(区)级统计局要确定专人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要切实解决制约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发展的问题,努力营造与统计事业改革同步发展,和谐共进的教育培训环境。
(二)有机衔接、督促落实
省统计局要做好本规划与《海南省“十二五”时期统计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海南省统计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衔接,促进各个规划项目有机衔接,逐次推进。省统计局每年根据总体目标和实施情况,不断总结,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投入,确保各项规划目标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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