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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和2020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万宁发展的关键时期。万宁卫生事业必须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万宁发展的客观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现状和问题

(一)现状。

1.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十五"期间,我市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技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107个,床位874张,卫生人员1757人,其中执业医生563人、执业护士506人。2003年春季"非典"疫情暴发后,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市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大幅度增加,至2005年末,国债资金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468万元,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大楼和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防治病房,对18家镇卫生院门诊大楼和住院病房、麻风病医院危房进行了改造。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到较大改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2.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成效显著。综合反映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至2005年的19.09‰、22.63‰和17.68/10万。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2005年下降至519.27/10万。疟疾、登革热、肝炎、结核、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均达92%以上,乙型肝炎疫苗纳入了儿童计划免疫规划,实现无脊髓灰质炎的目标,没有发生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等免疫针对传染病的流行。全球基金结核、疟疾控制项目运转良好。实现基本消除丝虫病目标。"非典"防治取得重大胜利,保持了"非典""无疫区"成果。以世行贷款卫IX项目带动妇幼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创建爱婴医院(卫生院)6家,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51.48%,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60.79%,住院分娩率达到96.52%,新法接生率达到99.12%。至2005年底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30.06%,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1.03%。

3.农村卫生工作取得新发展。 "十五"期间,启动了镇卫生院"一无三配套"建设工程,培训农村卫生人员1000多人次,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完成了镇卫生院上划由市卫生局管理工作。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深入开展,达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标准。"汽车流动扶贫医院"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4.其他卫生工作取得新成绩。加强了对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临床用血中的违法行为,卫生工作正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得到加强。建立健全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和行风考核制度,大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万宁卫生形象工程建设活动,树立白衣天使美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尽管总体上"十五"规划实施进展较顺利,但解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和突出问题进展不够大,卫生发展中的不协调问题比较突出,卫生改革与发展滞后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善。

1.公共卫生体系尚未健全。我市现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体系尚未建立,新发传染病的防治能力较薄弱,疫情监测网络不完善,应急救治能力不足,执法监督队伍不健全、执法能力不强,难以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急救设施比较简陋,特别是专业救护车和医院重症监护设施建设,不适应公共卫生紧急救援和建设旅游强市需要。

2.农村卫生比较薄弱,人才匮乏问题较为突出。农村疾病构成已由过去以传染性疾病为主转变为传染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伤害并存。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等虽有下降,但仍高于城市1-3倍以上。目前,农村医疗服务供给总体能力和服务质量还比较低下,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负担超越了一般农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对卫生服务的利用程度,一些农村居民陷入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困难、设备简陋等问题突出,个别卫生院仍存在业务用房不足现象,新梅卫生院没有固定院址,全市尚有20个行政村无卫生室(占9.7%)。农村卫生人才匮乏等问题比较突出,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仅占4.6%,无规定学历的比例达28.5%;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专科及以上学历仅占17.9%,无规定学历达30.7%,卫生技术人才缺乏是制约卫生院发展的主要问题。农村"脏、乱、差"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改善,仍有将近一半的农民饮用安全卫生水、粪便无害化处理等问题没有解决。

3. 医疗服务与人民群众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医疗机构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市居民患病未就诊率增加,住院率下降,这表明医疗服务的质量、态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城乡居民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反映还比较强烈。医疗服务态度差、过度医疗等问题在医疗机构中仍然存在。

4.卫生行政职能与管理体制还不适应卫生工作的要求。卫生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卫生资源配置失衡,效率低下,城镇与农村、城镇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之间差距拉大。卫生机构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缺乏竞争、活力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卫生事业单位特别是医疗机构经济管理薄弱,存在着浪费和效益低等问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改革尚未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仍未成立,市卫生监督所面临经费无保障、人员编制过少、功能定位不全、缺乏必要交通工具和执法取证仪器设备等问题,不能实行综合卫生执法监督。

5.卫生投入不足制约和影响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市卫生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长期低于3%(2005年为2.3%)。财政卫生支出中用于防疫保健的支出仅占1/4左右,基层防保机构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从2001年起市财政停止差额拨款,医疗机构补偿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二、面临的形势

(一)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万宁对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卫生事业特别是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和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万宁中的地位将会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同时也对卫生事业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万宁的要求,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加大的问题,也给卫生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卫生事业要在保证社会公共卫生产品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特别是保障农民、城镇贫困居民等低收入弱势群体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提供多样化服务,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为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全体居民的生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二)城市化以及人口学特征的变化迫切要求对现行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进行调整。"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面临人口数量增长、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增加、城市化带来的人口向城市集中等压力,这些人口学特征的变化将导致卫生服务需求总量和结构发生变化,迫切要求对现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进行调整。要针对人口数量增长、流动人口尤其是旅游人口增加等情况,切实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职业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工作,加紧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抓住人口老龄化带来老年保健需求增长的机遇,拓展和延伸卫生服务内容,发展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和设施;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应对城乡双重疾病负担,加大力度控制卫生费用的快速增长。建设旅游强市,既要求大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也要求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医疗康复疗养和健康旅游产业。

(三)防病形势依然严峻,农村卫生工作任务艰巨。当前和今后15年,我市正处在疾病流行模式的转变时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增多,并逐渐取代传染性疾病上升为致死的主要因素。同时,与环境、营养等因素密切相关的疾病也有所增加;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尚未得到明显控制;艾滋病病毒感染呈明显上升趋势;新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还存在很大威胁,国际新发传染病和恐怖主义对居民健康的威胁时刻存在。这些新形势和新问题,迫切要求对卫生服务的内容、方式和卫生服务体系做出相应调整。

目前,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已经全面铺开,广大农民有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所缓解,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着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不完善;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数少、工作条件较差、工作经费无保证;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还不规范等问题。同时,农村卫生资源不足,卫生机构设备简陋、人才匮乏,工作效率低下,服务模式单一,缺乏竞争和活力,不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因此,政府在实现卫生公平过程中,无论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还是农村卫生服务的管理,都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四)知识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市场的开放,将对卫生事业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新世纪是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时代,网上医疗服务咨询、远程医疗、远程医学教育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医用设备、药物、基因技术将广泛应用。一方面使群众看病更加方便,一些疾病能得到早期诊断、早期筛查,提高治疗和预防效果;另一方面,新技术、新药物的昂贵价格也会导致医疗成本不断增加和医疗费用迅速上涨。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尽快研究制定既能推进医学技术发展又能有效控制费用的新技术准入制度及相应管理办法。

"十一五"期间,医疗市场将进一步扩大开放,民间资本将更多地进入医疗领域,这将扩大医疗服务供给,促进医疗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面对民间资本的涌入,政府应尽快制定不同性质资本在医疗服务领域运行的相关政策,做好引导和规范,提高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效率,并提高在医疗市场准入、执业医师考试、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收费与支付结算等方面的监管能力及执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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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指导思想、目标和指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维护人的健康权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卫生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重点加强农村卫生,优先保证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坚持立足万宁市情,将全市作为一个规划总体,统筹安排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性质,实行政府主导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更加注重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以科技和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实施"科教兴医"战略,为卫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和指标。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以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中等偏上水平;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完善的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质量优良的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地区水平,基本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指标有:平均期望寿命在2005年基础上,到2010年增加0.5岁以上,到2020年再增加1岁以上;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2005年基础上,到2010年下降10%,到2020年再下降10%;孕产妇死亡率在2005年基础上,到2010年下降15%,到2020年再下降10%;性病年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治疗率85%以上;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全人群控制在7%以内,5岁以下儿童控制在1%以内;基本消除恶性疟。

四、任务和措施

(一)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保障万宁人民身体健康,防止由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影响万宁投资环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有效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和投资者、旅游者的身体健康,为创造万宁优良的投资环境。

认真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霍乱、疟疾、登革热、病毒性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风病、性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降低土源性和食源性寄生虫感染率。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艾滋病流行情况的监测、防治知识宣传、行为干预和临床治疗。加强结核病的控制,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加强疟疾传染病源和流动人口管理,继续降低疟疾发病率,防止局部暴发流行,减轻恶性疟流行程度。实现没有大的传染病疫情流行,使法定报告传染病的总发病率稳步下降,并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做好为全市儿童提供免费计划免疫服务工作,逐步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到2010年,全市儿童的国家免疫计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3%。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依法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诊断监测系统,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加强紧急疫情、传染病疫情、突发原因不明疾病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疾病监测,确保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畅通,镇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疫情网络直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建立食品污染监测网络,开展食品中污染物的监测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和预警能力。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机制,实施三级预防,积极推进全人群与高危人群相结合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针对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且造成经济负担较大的疾病,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早期诊断和病人规范化管理。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以健康为中心、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需求为导向开展健康管理,通过定点、巡回、上门等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普及老年保健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精神病防治网络,把防治重点逐步转移到基层,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突出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做好对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救治工作。

重视妇幼保健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认真贯彻"一法两纲",加强市妇幼保健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内涵管理,健全妇幼保健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认真组织落实卫Ⅸ项目和"降消"项目目标,强化妇幼保健技术人才的培养,做好妇女儿童预防保健综合服务,加大对贫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的医疗扶持力度,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做好预防新生儿破伤风工作,确保母婴安全。"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创建爱婴医院5家。到2010年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60%,住院分娩达到98%,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大力促进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做好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积极开展儿童疾病的筛查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儿童营养不良、腹泻、肺炎等疾病的发病率。

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强化社会卫生意识,积极推进卫生单位、卫生村镇创建活动,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加大改水、改厕和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环境整洁、饮水卫生、粪便垃圾无害、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活与生存环境,到2010年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户厕覆盖率分别达到50%和70%。广泛开展健康教育,认真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活动"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加强社区卫生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到2010年,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城乡居民自我保健能力和对健康资源的有效利用水平得到提高。

(二)改善农村卫生状况,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村为重点,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低收入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改水改厕补贴、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医疗与卫生服务。

健全和完善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认真实施镇卫生院建设规划,争取省、市政府资金投入,完成12个镇18个卫生院改建任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及时、持续、公平、价格低廉、质量适宜的基本卫生服务。

积极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根据《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要求,加强对各镇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巩固实现初级卫生保健目标成果。

调整镇卫生院布局和功能定位。每个镇在确保政府举办一所卫生院和防保工作任务落实的前提下,对其余的卫生院可吸引社会资金进行改制。港北卫生院可吸引社会资金搬迁至英豪半岛重建,现址改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禄马、北大、三更罗、南桥、牛漏等卫生院与当地农场医院进行合并;对乐来、新梅等卫生院进行转型,让其承担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根据重点城镇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情况,适当调整中心卫生院布局,重点加强龙滚华侨医院、和乐、礼纪、北坡等卫生院建设,明确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属地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改进服务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卫生院规模,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

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新建村卫生室20个,改造村卫生室100个,实现除镇卫生院、农场医院及其他医院所在地以外的行政村"村村有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配备有1~2名乡村医生,使广大农民能就近得到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抓好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创造条件为乡村医生开展医学学历教育,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

稳定农村卫生队伍。改善和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生活待遇,制定并实施大学医药专业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工作的工资待遇优惠政策;在加强各镇卫生院业务设施建设的同时,争取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市各卫生院医务人员住房建设给予财政扶持。

切实加强市级卫生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积极组织农村卫生人员到市级医疗机构接受培训和进修学习。采取倾斜政策,制定优惠措施,吸引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市级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健全对口支援制度,组织市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镇卫生院。严格执行市级医疗机构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技术职称和高校毕业生进入二级医院之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制度。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健全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水平。完善政策和管理方案,探索改革支付方式,简化报销手续,方便农民群众,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不断扩大和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加快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两个制度对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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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全市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条件。加强对医疗质量监管力度,保证医疗安全。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强对医疗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医疗服务的监管。实施提高医疗质量安全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以质量为核心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以二级医院为重点,启动等级医院复核评价工作,重点评价医院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绩效等,促进医院内涵建设。着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为全体居民和广大投资者、旅游者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为万宁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条件。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监督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合理用药监督、信息公开公示、群众评价评估、医患沟通、医生外出会诊、财务经费管理、人事和收入分配等制度,靠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靠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诚信度。进一步改善就医环境,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的利益。到2010年全市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0%。

采取多种方式严格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缓解"看病贵"问题。继续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控制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继续深化医院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控制医药费用,逐步建立医院药品价格和市场药品价格挂钩的机制。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常用医用材料的价格。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探索新的收费方式(如按单病种收费等),适当提高技术劳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的技术价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管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用。继续完善医疗服务质量与价格公示、费用清单制度,推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人均费用和单病种费用向社会公示的制度,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群众自主择医,促进行业自律和公平有序竞争。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推行医生处方评价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一单通"制度,制定和实施部分病种诊疗规范,规范医疗行为。逐步建立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区),做好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全市广大群众提供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十一五"期间将万城镇卫生院搬迁到万城镇城北新区,并通过转型,成立万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万城镇各个社区均建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到全部社区居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培养社区卫生服务需要的各类专业医疗卫生人才,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服务补偿政策,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六位一体"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医保健,降低医疗保健费用。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我市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旅游业发展等提供强有力的医疗紧急救援保障。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方案,建立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进行全市调度指挥和协调,充分发挥全市应急资源作用的应急体制和机制。在应急体系建设布局上,以市人民医院为医疗急救中心,依托卫生院的医疗技术力量,形成覆盖全市、层次分明、分工合理、反应灵敏、救治有力的公共卫生紧急救援网络。在兴隆旅游区,兴建万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使卫生应急和医疗救治能力覆盖整个大兴隆旅游区。二是严格标准,落实责任,争取省政府支持,力争3年内完成市医院应急中心建设任务。三是加强市医院应急中心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医院应急中心各种制度,积极选派公共卫生应急人才参加省级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机构财政保障政策,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系统、院前急救系统的运转经费,保证公共卫生应急需要。四是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人员、物质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对预防控制预备队、应急医疗救治队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能力、控制能力和保障能力。

(四)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中西药并重,实现中西医药协调发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医药有关政策法规,加快中医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实现70%的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科,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都能享受到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药在卫生工作中的基础医疗作用。切实抓好中医院建设,在万城城北新区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市中医院院址,并投入一定数额的建设资金,建设中医院业务用房和购置先进的医疗设备。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和低层次技术人员进入中医机构,做到中医院的建设规模要与我市人口、社会经济发展及医疗市场需求相适应,人员、技术、规模、房屋、设备相配套。对中医医院的内涵进行充实、提高,健全功能,办出特色,完善服务,提高整体水平。通过深化改革,科学管理,突出中医专科治疗特色和优势,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临床疗效,努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积极促进中医药参与农村初保、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参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扶持中医院重点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和中草药资源应用。到2010年,使市中医院基本达到国家相应的建设标准。

(五)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将全市各类卫生机构全部纳入规划统一管理。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余的公立医院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善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的管理和控制,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经济机制。

探索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落实院(所、站)长负责制和任期综合目标责任制,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改革医院经济核算制度,杜绝医院、科室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建立起以岗位责任、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德医风等为要素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方法。积极推进医院后勤服务改革,推行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企业化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扩大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投资举办高水平、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公益性医疗机构或营利性医疗机构,并在信贷、投资、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定必要的优惠政策,促进民办、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社会资金投入医疗事业,允许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对现有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改制,可以改制成为股份制,也可整体出让,改制为民营医疗机构。现有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进行,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卫生执法监督体系。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监督的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各类卫生机构准入和执业行为的监管,将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全面纳入卫生执法监督范围,到2010年,卫生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95%。加强市卫生监督所基本条件建设,健全卫生监督执法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保障系统,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医疗市场整顿,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继续推进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市政府对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业务的管理和保障职责。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化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推广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的纵向合作。农村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可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提供,也可由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卫生机构购买。

加快农垦卫生体制改革。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分批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在条件成熟时,将农垦举办的医疗机构剥离移交由市政府举办或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引入社会资金举办。或与当地的镇卫生院进行整合,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效率。

(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一五"期间,按照"统筹规划,点面结合,多元筹资,政府主导"的原则,筹措资金,加强我市以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的各级各类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按国家基本标准完成全市卫生机构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市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所以及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得性和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万宁社会经济发展。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扩大,原市人民医院由于规模小、扩展受限、医疗废弃物难处理等问题凸显,为满足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十一五"期间,计划将万宁市人民医院住院留医部搬迁至万城镇城北新区,占地面积约300亩,按二级甲等医院规模建设,为万宁人民提供一流医疗服务。到2010年,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医生数、执业护士数分别达到2.3张、1.6名和1.5名。

重视和加强康复疗养保健工作,发展康复疗养产业。"十一五"期间在兴隆旅游区新建万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鼓励现有疗养机构通过产权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或与其他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水平一流的医疗保健康复中心。充分利用兴隆现有旅游资源,发展医疗康复保健功能,并具有向境外客人提供高端医疗康复保健和中医养生康复的服务能力。制定医疗康复旅游发展规划,发展医疗康复旅游业。充分利用万宁医疗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和"健康岛"品牌效应,推进健康体检与疗养康复、温泉水疗康复、森林氧吧康复、中医保健康复、沙浴康复、日光浴康复等医疗康复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给予优先安排,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条件,提升其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卫生服务水平和居民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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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科教兴医战略,不断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力度,注意临床学科带头人和基层医疗单位业务骨干的选拔培养,造就一批拥有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业务骨干,以形成不同层次素质的学科人才队伍,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全市推广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适宜技术,提高我市卫生科技综合实力,促进我市临床医疗、预防保健技术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在职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在职卫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健全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多种形式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各类卫生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在职高中等学历教育,改善全市卫生人员队伍学历结构。发展全科医学教育,为社区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证。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和鼓励乡村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严格执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准入制度,对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到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45%,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80%,卫生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全市各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要全部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卫生院临床医生本科学历达到30%,乡村医生中专及以上学历要达到90%。

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大力树立医德医风先进典型,教育广大卫生人员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自觉抵制一切有损于群众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的行为。明确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医德医风一把手负责制和问责制。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考核、激励和惩戒,并将医德医风表现与职称晋升、收入分配挂钩。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收费管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医疗机构医德医风社会评议评价和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八)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发展卫生事业,是构建和谐万宁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卫生事业的工作全面负责,把卫生改革与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解决卫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将卫生发展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政府统筹、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机制。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强化行业管理,建立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卫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权责明确、监管有力的卫生行政管理体制,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经济信息等手段,调控卫生服务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切实保证把卫生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政府其他工作部门也要结合部门实际,协调解决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健全财政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公共卫生经费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的有关卫生经济政策,建立科学的卫生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70%以上用于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规范财政资金补助范围和方式,对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列入财政预算实行分类补助。要认真落实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按照规定安排好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建立对农村卫生防保人员工资待遇的转移支付机制,保障农村卫生防保人员的工资待遇。

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资金。采取医疗卫生机构自筹、财政专项投资拨款、财政贴息、扩大民间资本进入等方式,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问题。市财政部门要根据财力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有关项目。财政、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经费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卫生经费的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对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市政府每年对卫生工作督导评估一次,并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大力倡导执行文化,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及时总结经验、采取对策,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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