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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经济特区大事记(1987年)

1 9 8 7年

6月12日  邓小平在会见南斯拉夫客人时说:“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特区,这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

8月24日  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撤销海南行政区,将海南行政区所辖区域从广东省划出来,单独建立海南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之前,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9月5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决定: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关于设立海南省的议案,提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并授权国务院成立海南建省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9月11日  中共中央决定:任命许士杰为海南建省筹备组组长,梁湘为副组长。

9月23日  许士杰、梁湘出席琼崖纵队建立60周年纪念大会,向海南区党政军良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海南建省筹备工作的指示精神,宣布海南建省筹备工作开始。

9月2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海南省及其筹建工作的通知》(即中发[1987]23号文),公布了海南建省筹备组由许士杰、梁湘、姚文绪、孟庆平、王越丰组成。

10月29日  国务委员谷牧在党的十三大新闻发言人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指出,我国将在海南实行更特殊、更开放的政策,许多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我们都想在海南实行。

11月8日  国家经委、铁道部同意海南建省筹备组决定通过自筹资金和贷款方式扩建西环铁路叉河至海口段188公里,整个工程投资约4.3亿元。

12月8日至11日  关于海南岛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开发建设的座谈会在海口举行。国务院l6个部门、海南建省筹备组及广东省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新华社香港分社及香港中资集团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

12月18日  海南建省筹备组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设立民族自治县和三亚市升为地级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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