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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再就业大事记

上世纪80年代,在农村改革取得巨大进展之后,国有企业改革显得迫在眉睫。

一些地方尝试了许多国企改革的途径,如兼并破产等,这样势必造成企业减员。老工业基地上海走在全国前列,1990年到1995年共下岗86万职工,同时安置了66万职工再就业。1996年,下岗20多万,再就业20多万。为保障下岗职工生活,上海还建立了失业保险。

上海的实践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很大启发。1997年初,国务院计划开一个“全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会议”,朱镕基建议改为“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工作会议”。他认为,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没法分离和安置富余人员,这就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搞再就业工程,暂时不能再就业的,也要保证最低生活水平,逐步转业。

1997年12月11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朱镕基再次肯定坚定不移地走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路子,同时表示,从1998年起,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3年,国企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回顾了再就业工作:1998年以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2700多万人,90%以上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先后有1800多万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实现了再就业。他还肯定了辽宁从2001年起进行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为在全国逐步推广积累了经验。

近几年来,国家对下岗再就业继续出台多项措施,涵盖了再就业培训、再就业资金管理、再就业税收政策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等方面,尤其是2002年开始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在帮助下岗人员再就业上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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