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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史·大事记(连载三十五)
1979年
1月1日、8日、14日、20日、21日《人民日报》先后报道四川省广汉县、贵州省开阳县、云南省元谋县、安徽省和广东省普遍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这些地区的基本做法是,把生产队划分为若干作业组,给作业组规定劳力、地段、产量、工分、成本等,超产给予奖励,即“五定一奖”。
1月17日邓小平约请胡厥文、胡子昂、荣毅仁、古耕虞、周叔弢等五位老工商业者座谈。邓小平指出:“现在搞建设,门路要多一点,可以利用外国的资金和技术,华侨、华裔也可以回来办工厂。”“要落实对原工商业者的政策,这也包括他们的子孙后辈。他们早已不拿定息了,只要没有继续剥削,资本家的帽子为什么不摘掉?落实政策以后,工商界还有钱,有的人可以搞一两个工厂,也可以投资到旅游业赚取外汇,手里的钱闲起来不好。总之,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提出要吸引外资,第一次提出希望原工商业者利用落实政策以后的资金办私人企业。
1月18日至2月1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召开理论工作务虚会前一阶段的会议。胡耀邦在会议开始时指出,这次会议的目的是总结理论宣传战线的基本经验教训,着重讨论工作重点转移后的理论工作,继续扫清前进道路上的思想障碍,研究和解决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会议对“两个凡是”的错误主张和思想僵化现象进行了尖锐批评,对多年来被歪曲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如关于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一些提法、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口号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1月22-24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问题座谈会。邀请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和江苏、浙江、四川、广东等省工商界代表人士100多人参加座谈。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在会上提出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落实政策的八项措施:(1)所有爱国人士和工商界人士过去蒙受的假案、错案和冤案,必须逐个平反、纠正和昭雪;(2)工商业者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走的财物和被占用的私人房产应该发还;(3)过去被扣减的薪金应该补发;(4)以前应领未领的定息可以补领;(5)人事安排不适当的要进行调整;(6)为了调动积极性,应该组织工商业者和职工一起参加劳动竞赛和评比;(7)工商业者的病假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发给50%-70%,医疗待遇参照职工待遇办法办理;(8)关于工商业者子女入党、入团、升学、招工等问题,要坚持“重在表现”原则,不得歧视。乌兰夫还说:党的政策是有始有终的,共产党是说话算数的。参加会议的工商界人士就落实党的政策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表示: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台湾回归祖国的统一大业尽心竭力,作出贡献。
2月4日至3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了“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第一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会议。会议提出,工商行政工作要从全局出发,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更好地着眼于支持工农业生产,促进商品流通、活跃市场和方便群众的指导方针。要允许郊区农村社队和社员个人进城出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面对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大量城镇积压待业人员的巨大压力,会议提出的报告中指出:“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者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
2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鉴于该省肥西县山南公社已经出现包产到户的情况,召开常委会专门讨论包产到户问题。省委第一书记万里说:“过去批判过的东西,有的可能是正确的,有的也可能是错误的,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政策,也毫无例外地需要接受实践检验,我主张在山南公社进行包产到户试验。”2月8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作出《关于农村牧区若干政策问题的决定》。《决定》共10条:(1)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2)减轻农民负担,严禁“一平二调”;(3)认真执行按 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全面建立生产责任制,实行联产计酬;(4)正确执行粮食政策;(5)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6)开放农村牧区集市贸易;(7)严禁开荒,保护牧场;(8)积极发展社队企业;(9)努力办好国营农牧场;(10)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3月1日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议,国务院决定从3月份起,提高粮、油、猪等18种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粮食统购价格从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50%;18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这个措施使农民的收入得到大幅度增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交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
3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农业劳动报酬联系产量计算的调查》一文,介绍了安徽滁县和淮北地区一些社队实行的“定产到组、责任到人”的做法及显著成效。
3月12-24日国家农委邀请广东、湖南、四川、江苏、安徽、河北、吉林7省农村工作部门和安徽全椒、广东博罗、四川广汉三县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讨论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上围绕联产计酬特别是包产到户问题进行了热烈争论,最后达成折衷的意见:目前多数地方,还是实行包产到组、定额计酬,不许包产到户;深山、偏僻地区的孤门独户,可以包产到户;现在春耕已到,不论采用什么形式的责任制,都要很快定下来,以便全力投入春耕。
3月30日邓小平在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指出: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就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必须一方面继续肃清“四人帮”散布的极“左”思潮的流毒,另一方面用巨大的努力同从右面来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作坚决的斗争。理论工作务虚会后一阶段的会议由中共中央主持召开,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3日结束。
6月15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开幕词中,深刻分析了中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指出:我国的资本家阶级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早已转到国家手中,定息也已停止13年之久。他们中有劳动能力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我国的各民主党派现在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对于邓小平的讲话,广大工商联成员无不欢欣鼓舞,称之为邓小平同志为我们“脱帽”(脱资产阶级的帽子)“加冕”(加劳动者之冕)。
7月8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各部门、各地方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法令,主要是引进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设备,共同举办合资企业。国务院决定,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为荣毅仁、雷任民、吴志超。
7月13日国务院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五个文件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要求在少数国营企业组织试点,“放权让利”,以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搞活生产。
9月26日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计委党组、国家劳动局党组、全国总工会党组制定了《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规定》提出:不在原工商业者中具体划分谁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谁是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今后不再称呼他们“资本家”、“私方人员”、“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于在职的原工商业者,政治上应与干部、工人一视同仁,可以参加工会,可以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可以评定相应的职称;担任各种职务的,在工作中要有职、有权、有责。
9月29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目前在有限的范围内继续存在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附属和补充。”
10月4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荣毅仁出任第一任董事长。
10月11-22日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工商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同时举行。胡厥文在中国民主建国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致开幕词,要求会议的全部过程要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解放思想,开动机器,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方针,遵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三不”、“三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增进团结,鼓足干劲,弄清新情况,研讨新问题。
据统计,截至1979年底,全国城镇个体工商业的从业人员为31.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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