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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及其前景

     进入21世纪,在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宣布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是当代中国与东盟经济关系发展的里程碑,未来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将呈现新格局。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产生的背景

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朱鎔基总理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宏伟构想。时隔一年后,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正式开始启动。在短暂的两年时间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宏伟构想到框架协议决非偶然,它是以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兴起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周边影响为背景。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以全球的多边与双边贸易自由化兴起为国际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贸易自由化为先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世界贸易组织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有力推进了世界贸易的自由化。伴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浪潮,区域性的多边贸易自由化迅速发展。90年代后,以自由贸易区为目标的区域性协定不断涌现。目前,全球已有240个自由贸易协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中形成了135个自由贸易区。1992年10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订,1994年由美、加、墨组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启动。1994年底,由34个南北美洲国家参加的首脑会议上,同意在2005年建成泛美洲自由贸易区。1992年,东盟6国就签订了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此后东盟成员国提出了加快实现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2002年1月,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启动。1995年,南亚经合组织签订了以实现自由贸易区为目标的协定。1999年,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拟定了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规划。与此同时,许多国家的双边自由贸易框架也已建立。例如,墨西哥与智利、加拿大与智利、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等国签订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欧盟迄今已与其他国家签订27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同时,欧盟正与另外15个国家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在全球的多边与双边贸易自由化兴起的国际背景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也应运而生。

(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催生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东盟担心中国入世后将对东盟经济产生较大冲击。一旦中国入世,中国商品将大量涌入东盟市场,在第三地市场的竞争加剧,外国在东盟的投资将大幅下降。[1] 2000年11月,朱鎔基总理在出席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时就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会对东盟各国造成威胁,只有好处。在此次会议上,朱鎔基总理首次提出中国计划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并建议在2003年与日本、韩国一道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当时,东盟官员认为,中国若能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可减少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东盟经济的冲击。经过短短一年时间,中国与东盟国家就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入世前后对外经贸战略重大调整的产物,也是中国为摆脱长期游离于区域和次区域贸易集团之外的不利境遇,而在机制性的区域合作方面迈出的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东盟国家调整国内经济结构和重塑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

亚洲金融危机后,在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的冲击和国内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拖累下,东盟国家经济急剧波动,国内成本不断上升,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同时,周边国家的市场开放和低成本竞争,直接影响到东盟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为此实施了一系列减低成本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加速多边和双边贸易自由化则是这些政策体制性调整的重要方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随着贸易壁垒的消除,将降低双方的生产成本,增加区内贸易额,提高经济效率和产品的竞争力。[2] 因此,当我国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之后,自然引起东盟国家的普遍欢迎。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就正式开始启动。另一方面,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也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供了现实的基础。2002年1月,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正式启动。目前,东盟主要国家已将90%以上的产品关税降至0—5%。经历10年发展的东盟自由贸易区所涵盖的内容构架和制度安排,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了现实的框架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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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进入90年代,中国与东盟的关系迅速发展,中国与东盟关系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1997年12月,中国与东盟最高领导人首次会晤,确立了中国与东盟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随后,中国与东盟所有的10个成员国均签署了面向新世纪双边合作的框架协议,确定了双边合作的总体目标、行动准则和合作领域,尤其确立了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地位和具体领域。同时,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对话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并形成了从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到专门机构具体磋商的对话合作机制。近年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2年双边贸易突破500亿美元,东盟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地区,中国企业到东盟国家的投资逐年增长,东盟是我国承包劳务合作的重要伙伴,双边农业合作力度加大,科技交流迅速发展,货币互换网络正在建立,“电子东盟”项目业已启动。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日益密切,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内容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范围、措施、时间表、先期实现自由贸易的“早期收获”方案、经济技术合作领域的具体安排、给予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以多边最优惠国待遇的承诺,以及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领域的未来谈判安排。它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设计了基本架构,为构筑21世纪中国与东盟更紧密的经济联系勾画了发展蓝图。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和措施

该框架协议提出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目标是,加强和增进各缔约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为各缔约方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新领域,制定适当的措施;为东盟新成员国更有效地参与经济一体化提供便利,缩小各缔约方发展水平的差距。

实现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措施,是要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其具体措施有:逐步取消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涵盖众多部门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建立开放和竞争的投资机制,便利和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投资;对东盟新成员国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及灵活性;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中,给各缔约方提供灵活性,以解决它们各自在货物、服务和投资方面的敏感领域问题;建立有效的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措施;在各缔约方相互同意的、对深化各缔约方贸易和投资联系有补充作用的领域扩大经济合作等;建立适当的机制以有效地执行该协议。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涵盖的范围

从世界各主要自由贸易协定可以看出,自由贸易区协议条文所涵盖的主要内容与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所规定的标准格式大致相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主要包括了3大部分16项条款和4个附件,具体内容有:序言、目标、措施、货物与服务贸易、投资、早期收获、其他经济合作领域、时间框架、最惠国待遇、争端解决机制、谈判的机构安排等。4个附件包括“早期收获”计划中的例外产品、特定产品、进行关税削减和取消的产品类别与实施时间框架以及要求加快实施的经济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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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物贸易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采取封闭式的区域内优惠关税措施,同时不增加对区域外国家的贸易壁垒。它实行类似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CEPT) 的逐年降税模式,将产品分为 3 类,即早期收获产品、敏感产品、正常产品,对配额外农产品的适用税率要进行单独谈判。早期收获的减税速度原则上快于 WTO 承诺的降税速度,敏感产品在过渡期继续执行最惠国的税率,正常产品的降税速度由目前适用税率水平而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降税产品分为 3 类,涉及6000多种产品:(1)早期收获(Early Harvest)产品:中国与东盟通过谈判决定早期收获产品的范围,主要涉及600多项农产品,这些农产品可归入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等门类。双方同意最迟从2004年1月1日起,在3年内将这些产品的税率降至 0-5%,东盟新成员国可以推迟3-4年。(2)敏感产品:所有成员均有权提出本国敏感产品清单,为保证中国和东盟所适用的敏感产品限制标准的一致,敏感产品上限标准为贸易额的一定比例和产品数量(税号)的一定比例,敏感产品税率在建成自由贸易区以前适用最惠国税率。(3)正常产品:除早期收获产品和敏感产品外的产品为正常产品,对于税率较高的产品逐年降税的幅度要大一些。此外,配额外的农产品单独进行谈判。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实行的原产地规则是一个重要内容,当地成分标准的确定是原产地标准的关键。一般来说,当地成分或附加价值要求越高,会越有效地防止区域外产品享受自由贸易区的优惠,促进区内贸易增长,但也可能造成对区外产品的贸易壁垒,产生贸易转移;当地成分或附加价值要求越低,则越可能增加区外产品通过简单加工享受自由贸易区优惠的机会。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制定削减非关税措施的原则,确保非关税措施不成为自由贸易的障碍。协议涉及的非关税措施包括: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标准和认证、定价、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和动植物卫生检疫等,非关税措施的实施原则是简单、透明和便于有效管理。

反倾销措施、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是中国和东盟主要的非关税措施,但这些措施除进口配额外,对东盟国家使用的并不多。

2、服务贸易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是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议》(GATS)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彼此间服务业合作,减少服务业贸易限制,在服务业自由化的深度与广度方面有所拓展。中国和东盟国家可以适当放宽服务业贸易限制,特别要加强旅游服务、分销服务、商务服务方面的合作,对金融、保险和电信等服务业将按照 GATS 规范和WTO 承诺稳步推进。

 3、投资

促进区域内资本流动和增强对区外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建立自由、便利、透明和具有竞争力的投资体系,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框架协议的目标。中国和东盟将在增加投资规则和管理的透明度,建立有利于资本自由流动的投资制度等方面加强合作。中国与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适用范围为直接投资,投资限制与股权规定受各国国内投资相关法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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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可能给外资带来的利益大致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对于市场型投资,建立自由贸易区无疑扩大了外资企业的市场,在任何成员国投资的企业都能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其他成员国的市场;另一方面,建立自由贸易区提高了关联度高的产业资源整合能力,外资企业可以在自由贸易区内配置企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 

为了增强自由贸易区对外资的吸引力,自由贸易区投资框架协议除了在透明度、对外资在股权限制、本地含量要求、出口业绩要求以及利润汇出等方面放松限制,还将为区域内技术流动、资本流动和专业技术人才流动提供便利。

   4、其他经济合作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确定了五个优先合作的领域,即农业、信息及通讯技术、人力资源开发、投资以及湄公河流域开发。同时,合作领域还将扩展到银行、金融、旅游、工业合作、交通、电信、知识产权、中小企业、环境、生物技术、渔业、林业及林业产品、矿业、能源以及次区域开发等。

该协议的“早期收获”计划中,还提出了要求加快实施的11项经济合作项目。例如,加快实施新加坡-昆明铁路与曼谷-昆明高速公路项目,实施双方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的项目,就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合作达成谅解备忘录,利用东盟与中国合作基金增强在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合作,帮助东盟新成员国增强区域一体化的能力并为非WTO成员的东盟成员国加入WTO提供便利,建立各方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还确定加强合作的措施,主要有:(1)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包括在统一标准、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非关税措施、简化海关程序海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协调与合作。(2)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3)促进电子商务发展;(4)能力建设;(5)技术转让。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和机构

该协议确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进程的时间表,提出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其他经济合作等方面谈判和实施的时间框架。在货物贸易方面,取消或削减关税和其他问题的谈判要从2003年初开始到2004年6月30日之前结束,关于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的谈判将不迟于2003年12月结束。2010年中国和东盟6国(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2015年东盟新成员国(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将建成涵盖货物贸易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服务贸易和投资方面,各项协议的谈判将在2003年开始,并尽快结束,以依照相互同意的时间框架付诸实施。在其他经济合作方面,继续实施现有的各项计划,制定新的合作计划,并在经济合作的各个领域达成协议,以双方均能接受的方式和速度尽早实施。

为保证该协议的执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和争端解决机制。双方已成立了中国-东盟贸易谈判委员会,来负责执行协议中所列的谈判计划。各方还认定,在必要时可建立其他机构来实施和协调开展各项经济合作活动。在2004年7月前,中国与东盟还将为实施该协议建立适当的正式的争端解决程序和机制。       

三、各方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反应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加速发展,已引起世界一些国家的密切关注。对此,东盟、日本、美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纷纷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东盟:“10+1”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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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金融危机后,东盟依据自身内部的经济状况,努力探索东亚合作的模式,并逐步形成其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在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同时,东盟倡导中、日、美等大国多边卷入,坚持与中、日、韩分别建立自由贸易区,以促成区域内三角战略均衡的格局。

首先,东盟积极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2000年11月中国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后,东盟各国对此反应不一。新加坡和泰国最早表示支持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其他成员国也相继对建立该自由贸易区表示欢迎。时隔一年,东盟领导人迅速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议达成共识,并在第二年就签署该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但另一方面,东盟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也将对东盟经济带来较大的竞争,它给东盟各国带来的利益肯定是不均衡的。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指出,东盟成员国不应只把中国当作庞大的市场,而忽略东盟成员国本身也是中国产品的市场。

第二,东盟倡导区域合作中大国多边卷入以促成中、日、美三角战略均衡格局的出现。 长期以来,东盟对外一直倡导各国多边卷入,实现大国均衡的战略。冷战结束后,美苏两极格局的解体,该区域出现了中、日、美三国相互制衡局面,东盟在其间处于主动的地位。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盟的国际地位下降,区域经济合作近乎停滞。直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启动,日、美、澳、新等大国才纷纷卷入这一区域经济合作的浪潮。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促成区域内中、日、美三角战略均衡格局的出现,这是东盟意料之外的最佳选择。正如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所说,在过去,东盟国家的领导人虽然明白加强经济整合的重要,但是它们却不知从何着手。一直到中国总理朱鎔基提出由中国与东盟组成自由贸易区的建议之后,东盟才找到了方向。三年前,东盟从许多国家的雷达网上消失,现在又成为一个备受各国关注的区域组织。

第三,东盟坚持与中、日、韩分别建立自由贸易区以避免被边缘化。在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东盟十分强调在区域经济组织中的主导地位。东盟领导人认为,由于东盟整体经济实力有限,东盟首先必须加强内部团结,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然后再循序渐进将其范围扩大,否则东盟可能在东亚自由贸易区进程中被“吞噬”。新加坡贸工部长杨荣文指出,在东亚整体经济中,中、日、韩3国的经济已占80-90%,其综合经济实力远超过东盟10国。如果东盟10国与中、日、韩3国同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构成一个10+3自由贸易区,这个组合最终将变成3+10自由贸易区。若东盟同意建立东盟-中日韩自由贸易区,东盟势必会被边缘化。这就是为什么东盟必须分别与中国、日本和韩国一一谈判,以便维持东盟自主的地位。

(二)日本:“全面经济合作构想”

2001年11月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宣布决定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后不久,2002年1月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相继访问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印尼和新加坡,并提出了日本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构想”。同年11月5日,就在中国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的第二天,日本与东盟签署了《全面经济合作伙伴联合宣言》,宣布要建立一个“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共同体”。外界普遍认为,日本提出的“全面经济合作构想”,是对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回应。

在“全面经济合作构想”中,日本强调在建立与东盟伙伴关系的同时,希望通过具体的协作,使中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也能成为该共同体的核心成员,并称美国的作用不可缺少。日本与东盟的《全面经济合作伙伴联合宣言》指出,双方的伙伴关系不只是通过减让关税和消除管制来促进贸易与投资,还要在多个领域进行合作。但是,日本官方一直未明确提出建立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和时间表。由于日本的农业问题相当敏感,涉及国内政治问题。在国内强大的保守势力下,日本的农产品市场难以完全开放,尤其是外国难以进入日本大米市场,这是日本与东盟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主要障碍。另一方面,日本对把美国排除在东亚经济合作之外心存顾忌,希望把美国在区域的其他盟友拉进来,“共同承担责任”。

长期以来,日本贸易政策的重点是双边主义,即不与多边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而是与单个国家结成双边自由贸易伙伴。因此,日本极力与东盟成员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的谈判。目前,日本已与新加坡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拟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2002年1月,日本与新加坡正式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即《日新新时代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于同年11月底生效。

不过,近期日本对区域经济合作的态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东亚系列首脑会议期间,日本与东盟签署了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提出,在2005年前日本将与东盟其他各国分别进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并在2012年前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此协议内容虽然较空泛,但对日本来说已属不易,这表明日本在对区域经济合作方式的选择上已有所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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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推动东盟贸易计划”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加速发展,引起美国官方的密切关注。美国在亚太地区的立足点仍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坚持泛太平洋经济合作,避免该地区建立类似“欧盟”的区域性经济组织。为此,美国提出要发展与东盟更为紧密的经济关系,并配合美国的全球反恐战略,美国出现重返该地区的迹象。

2002年10月,美国宣布实施“推动东盟贸易计划”(Enterprise for Asean Intiative),发展与东盟更为紧密的经济关系。在这一计划下,不设时间表,由东盟成员国依自己的时间表推进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最终达成与美国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的目标。美国建议,东盟成员国可按照三个步骤落实与美国展开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目标。这三个步骤是先申请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接着争取与美国签署“贸易与投资框架协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最后是走向与美国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美国政府提出,目前东盟成员国中的越南、柬埔寨和老挝还不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但美国将大力支持这三国争取加入世贸组织。至于印尼、菲律宾已经与美国签署了“贸易与投资框架协定”,泰国则在2002年10月与美国签署了这项协定。在东盟10国中,只有新加坡与美国正式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美国与其他东盟成员国谈判的自由贸易协定,将会以美新自由贸易协定的高标准为依据。

2003年5月,美国与新加坡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在2004年生效。目前,美国正与泰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可行性的研究,并拟在2004年展开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美国已向马来西亚提出签署两国“贸易与投资框架协定”,马方给予积极回应。

(四)韩国:积极推进“10+1”进程

早在1999年11月,韩国总统金大中就提出了中日韩与东盟建立“东北亚经济合作体”的设想。他还建议,成立“东亚展望小组”,探讨未来东亚合作的方向、机构、领域等问题。2001年,金大中又主张将“10+3”机制改为“东亚峰会”,并提出东亚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包括政治、经济、安全多个领域的“东亚共同体”。中国与东盟决定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后,当时的韩国总统金大中立即表示“要迎头赶上”,希望尽快将自由贸易区的范围扩大到韩国和日本。

2003年2月,韩国与智利签署了第一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接着3月,韩国与新加坡联合组成的自由贸易协定研究小组在汉城举行首次会谈,就两国双边贸易协定问题进行磋商。韩国认为,新加坡是继智利之后推进双边自由贸易化的最理想国家,并已锁定新加坡为其第二个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10月23日,两国决定在明年1月举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第一轮谈判,并希望在一年内达成全面的协议。 

不过,韩国推进双边自由贸易进程在国内也遇到阻力。韩国与智利的自由贸易协定已由政府签署,但至今未获国会批准,其原因该协定强对智利农产品开放部分国内市场,由此引发了代表韩国农民利益的“农协”组织的强烈反对,甚至爆发了大规模的反政府示威。因此,韩国要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同样面临向东盟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巨大压力。

(五)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贸易与投资倍增计划

长期以来,澳大利亚、新西兰与东盟有着密切的经贸关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展也引起两国的关注。2002年9月,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密切经济关系国商业理事会(AFTA-CER Business Council)上,澳大利亚、新西兰与东盟宣布尽管双方目前尚未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但将以更具体的途径提升双边贸易、投资和区域经济整合,并到2010年将双边贸易与投资额增加一倍。目前,新西兰、澳大利亚均已与新加坡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正与泰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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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机遇与挑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于区内各成员来说,它既充满了区域一体化所带来的机遇,也将面临来自区域内外的一系列挑战。不过,在中国与东盟之间共同的利益远大于分歧,合作的机遇远大于挑战。

首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制度安排将全面推动双边经贸合作的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具有较为严密的制度性安排的区域一体化形式,它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措施,建立开放和竞争的投资机制,开展众多经济领域的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制度安排,必将全面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低关税的产品涉及6000多种,进一步削减非关税措施,放宽服务业贸易限制,双方将获得比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更优惠的贸易安排,这无疑都将扩大双边货物与服务贸易的规模和范围。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还将大大增强双边资本流动和相互投资。它不仅扩大了区内企业的市场,而且提高了关联度高的产业资源整合能力,区内企业可以在自由贸易区内配置企业资源,降低生产成本。

其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有助于东盟克服经济脆弱性和提高国际竞争力。在经历了严重的金融危机之后,东盟国家仍未完全摆脱危机的阴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随着区内贸易与投资壁垒的消除,将降低东盟各国国内生产成本,扩大区内市场规模,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它还将进一步推进各国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增强吸引外资的能力,这将有利于东盟克服经济脆弱性,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促成区域内新的国际分工格局的出现。东盟可以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在新的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中寻求其经济利益。

第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为我国对外经贸发展提供新的空间。东盟是我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之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极大改善我国经济发展的周边环境。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仅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市场多元化,抵御其他区域一体化组织带来的贸易内部化对中国出口市场的冲击,而且将推动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资源、两个市场,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为我国经济发展寻找新的空间。目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参与的最具有制度性安排的区域一体化形式,它摆脱我国长期游离于区域和次区域贸易集团之外的不利境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有助于中国在新的区域国际分工格局中确立其地位,从而形成新的中国与东亚经济的互动增长关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来自区域内外的一系列挑战。从近期看,主要来自于区域内成员国现有贸易市场结构、内部经济差异以及区内其他自由贸易安排计划的影响。(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贸易结构过度依赖区外市场。长期以来,中国和东盟国家均以日、美、欧为主要贸易伙伴,而中国与东盟相互间并不是最重要的贸易对象国。 尽管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迅速增长,但相互贸易在各自对外贸易中所占地位不高,这不利于各成员将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置于战略地位看待。其结果可能是东盟利用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谈判来提高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身价;中国则可能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增强与周边国家政治关系和提升区域影响力的策略,从而直接影响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进程。(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面临来自成员国内部经济差异和其他纷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差距在100倍以上,远高于欧盟内部的16倍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内部的30倍的差距水平。由于区内各成员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各不相同,它们的合作目标和承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它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阻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各成员仍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例如,南中国海问题,种族矛盾,一些东盟成员的领土争议等,这些纷争将会对相互间的互信合作关系形成一定冲击,从而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还面临来自区内外其他自由贸易安排计划的影响。目前,区域内外涌现出各种多边和双边自由贸易安排计划,一些国家与地区开始进行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有的国家已正式签署多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区域内外的多边和双边贸易自由化机制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调性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区内国家与区外国家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可能会冲击到区内多边贸易自由化体系。(《厦门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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