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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编制要点及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两型社会建设确定的“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为加强对大河西、云龙、昭山、天易、滨湖五大示范区十八片区改革建设的指导,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编制示范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2011-2020年)。方案编制工作分片区进行,以市为单元由各市政府统一组织,省两型办负责统筹协调。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一)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

(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年);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64号);

(四)长株潭城市群各专项规划;

(五)八市城市总体规划;

(六)城市群各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七)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原则

(一)突出两型。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力争在某些领域和方面率先取得重大突破,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试验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示范和样板。

(二)注重发展。在加强两型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围绕示范区功能和产业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步伐,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引领区。

(三)彰显特色。方案要依托各示范片区的区位条件和比较优势,充分结合发展基础和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形成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

(四)操作性强。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明确具体,工作措施要切实可行,要有具体的项目为支撑,便于操作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和功能布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规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64号)》的要求,明确示范片区的规划范围、规划面积、核心区面积等。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结合片区现有产业基础和区位情况,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效应聚集、城镇与功能区相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空间布局,提出片区整体功能结构形式和产业布局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先行先试、自主创新的原则,面向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大需求,突出主题,彰显区域特色,体现对整个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的示范及带动作用。

(三)发展目标。确定规划期内示范区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阶段目标(2011-2015年,2016-2020年)和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论证示范区的建设规模,并量化为具体的任务指标。

(四)主要任务。根据示范区建设与发展目标,确定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力求在产业选择、功能布局、基础设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这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

1、推进改革创新试验

(1)提出示范区改革试验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2)推进“十大改革”。长株潭试验区的十大改革任务(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和人才管理、土地管理、投融资、对外经济、财税、统筹城乡发展、行政管理),优先在示范区布局。各片区根据实际各有侧重的选择几个重点领域,明确改革目标和分阶段推进方案。

(3)健全改革推进机制。建立健全示范区改革试验的总体统筹机制、目标任务机制、项目管理与协调推进机制、风险评估与纠偏机制。尽快形成国家级成果和亮点。

(4)积极开展厅市合作。加强示范区与省直厅局的对接,争取相关的专项改革试点优先布局在示范区范围内。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基础先行、功能配套的要求,以交通建设为重点,构建科学、合理、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构筑优越的发展平台。

(1)交通基础设施。提出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投资额度,制定分阶段实施方案。

(2)供水排水设施。提出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投资额度、建设项目。

(3)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出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投资额度、建设项目。

(4)相关配套设施。如能源供应、信息传输设施等。提出目标任务、进度安排、投资额度、建设项目。

(5)创新投融资方式。突出“市场化”,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3、构建“两型”产业体系

(1)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各片区根据规划要求和本地实际,提出产业发展思路,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门类,明确发展目标。

(2)加强产业布局政策引导。对符合片区定位的产业,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资金筹措、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3)建设“两型”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一批产业功能区,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一批专业化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推广服务平台。各片区根据实际提出建设内容,明确目标任务。

(4)突出产业循环化和低碳化。以生态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提出具体目标、要求、措施。

4、形成“两型”发展模式

(1)建立“两型”的考核评价体系。提出具体措施。

(2)实施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制定严格的能评、环评、用地等标准,坚决挡住“三高”和不符合片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3)加强示范区生态建设,实施一批环境修复项目,加强环境监测,实施节能减排在线监测管理,尽快在环境保护方面形成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4)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坚持资源的高效开发与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行资源消费的阶梯价格政策,在资源节约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五)保障措施。明确保障方案实施的相关措施,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资金投入、责任考核、宣传引导等。

四、任务分工

省两型办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群各市政府负责本市范围内示范片区的方案编制工作。各市具体分工如下:

长沙市:负责编制大河西先导区、金霞片区、铜丁片区、安青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株洲市:负责编制云龙片区、天易(株洲)片区、清水塘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湘潭市:负责编制昭山片区、九华片区、天易(湘潭)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衡阳市:负责编制白沙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岳阳市:负责编制城陵矶片区、营田片区、界头铺片区、新市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常德市:负责编制德山片区(包括柳叶湖)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益阳市:负责编制益阳东部新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娄底市:负责编制水府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

五、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底之前完成全部五区十八片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方案编制阶段:2010年6月-7月。由各市政府具体组织编制本市范围内示范片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7月底前由各市政府组织审查后,形成报审稿报省两型办。

2、方案审查及审核阶段:2010年8月-9月。8月15日前由省两型办组织对报审稿进行审查;9月15日前各市根据审查意见组织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9月30日前省两型办对修改完善后的报审稿进行审核,形成报省政府审批的正式方案。

3、省政府批复阶段:2010年10月。各市政府将方案向省政府报批,要求10月底前完成省政府的有关批复工作。省两型办将做好协助报批工作。

4、成果汇编阶段:2010年11月。各市应将已批复的方案电子稿于11月30日前提交省两型办汇编成册。

六、工作要求

1、城市群各市要高度重视示范区改革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强调查研究,按要求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2、要做好实施方案与全省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等有关规划的对接。

3、各示范区提出的具体项目建设和改革试点任务,需经主管厅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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